江苏省 *** 关于批转省人事厅《江苏省人事 *** 暂行办法》的通知

之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 *** 工作,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事 *** ,是指县级以上 ***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人才个人的委托,依法 *** 有关人事业务。第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人事 *** 工作,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人事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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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事 ***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人事 *** 所需的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人事 *** 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 *** 有关人事业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 *** 人事部门是同级人事 *** 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事 *** 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 *** 业务。第五条 从事人事 *** 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熟悉人事工作业务;

(三)经过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人事管理专业培训;

(四)符合人事行政部门的其他有关要求。第六条 人事 *** 对象:

(一)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外国企业驻本省代表机构,外省、市在本省及驻本省办事机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国有企事业单位见习期内的高校、中专校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中专校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七)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八)经县级以上 *** 人事部门确认具有技术职称的农村乡土人才;

(九)通过人才市场 *** 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国有和非国有单位需要 *** 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七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单位 *** ,也可以实行个人 *** ;可以全员 *** ,也可以对部分人员进行 *** 。第八条 以下人事 *** 的内容可以全部委托 *** ,也可以部分委托 *** :

(一)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

(二)为委托单位代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引进、推荐和 *** 业务;

(三)为委托单位 *** 人事考核、培训、人才素质测评等业务;

(四)办理委托单位的人才流动手续;

(五)办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

(六)为委托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聘用签证;

(七)按照有关规定代收代缴委托单位、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八)为委托单位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和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见习期转正定级、初定专业技术职称;

(九)出具因公、因私出国出境等其他证明材料;

(十)办理档案工资的调整和工龄计算业务;

(十一)代管委托单位和个人的党员组织关系;

(十二)出具户口、粮油关系的证明材料或者代办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协助管理相关的集体户口;

(十三)代办职称(资格)的考试、评审的有关手续;

(十四)根据委托单位和个人的要求, *** 其他可以 *** 的人事管理业务。

前款第(五)项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前款第(六)项和第(七)项为应当 *** 的内容。第九条 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第十条 人事 *** 的程序:

(一)委托方向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1、企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发给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事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者该机构成立的有效批文复印件;

3、个人委托,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委托方填写人事 *** 专用文书表格:

1、单位委托:填写《人事 *** 合同书》,编报《委托人事 *** 人员花名册》,逐人填写《委托人事 *** 人员登记表》;

2、个人委托:填写《人事 *** 合同书》和《委托人事 *** 人员登记表》。

《人事 *** 合同书》、《委托人事 *** 花名册》、《委托人事 *** 人员登记表》的样式由省人事厅制定。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审核委托 *** 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四)委托方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双方代表签订《人事 *** 合同书》,确立人事 *** 关系。

(五)委托方向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江苏省]江苏职称定级,江苏省评副高级职称的条件

期刊如何划分的呢?一般大专老师评职称要什么等级的呢?

按社会上的分法一般分为核心、国家级、省级等,评职称要什么等级的这个具体要看贵单位的规定与要求。更多期刊

一般说来,“国家级” 期刊 ,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 期刊 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 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 期刊 ”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

“ 省级 ” 期刊 ,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 期刊 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1、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

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 *** ,也是目前仍在使用的主要 *** 。按照这种分级 *** ,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

这种分级的特点是简单明白,容易确认;以出身定级,只要主管部门不变刊物便享受终身级别;只要主管部门平级,各类期刊(学术期刊、消息报道、工作指导、知识普及性期刊)都属同一级别,无法区分。所以,这种分级方式只适宜在已经划定了某个特定层次、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如严格的学术期刊),而不适宜在大范围内笼统采用,不然就会出现《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和《中国音乐教育》(教育部主办)平级的滑稽现象。

2、按期刊是否公开出版分级

按此标准,期刊分为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期刊,一般认为,在主办者级别相同的情况下,公开发行期刊要高于内部发行期刊(有保密要求或非学术因素暂不便公开的除外)。与之一种分级一样,这种分级也只有在某个特定层次或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才有合理性。

3、以期刊质量分级

以质量分级是更具有学术价值的一种分级,主要表现为期刊获奖或入选某种目录。核心期刊的理论传入我国后,情报学界终于有了替代传统的以行政级别分级的较为科学合理的新 *** 。1988年,兰州大学仿照《科学引文索引》的“期刊引文报告”的 *** ,选定我国出版的学术水平更高的10种自然科学期刊为依据,用各刊所载论文的参考文献,每年编制引文索引卡片,分散编印成册,名为《中文自然科学引文索引》,并从中选出104种自然科学中文核心期刊,这是我国之一个利用引文研制出的较具权威性和学术影响的自然科学中文核心期刊。1990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根据国外主要检索工具列出的110种中国科技期刊和兰州大学提出的104种期刊,又收录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重大项目中所列中国(不含港台)大学的学报,经专家评议后提出286种科技核心期刊,1991年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课题组重新选出1230种期刊作为国内“学术榜”的统计源。这几次有影响的期刊分级都限于自然科学,说明一方面自然科学期刊的分级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先于社会科学,另一方面,八十年代末开始的期刊质量分级,还缺乏学科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在编辅导员在服务期满是怎样定级的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在编辅导员在服务期满是定级江苏职称定级的 *** 如下: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江苏职称定级,予以定职定级江苏职称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江苏职称定级,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与 *** 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

*** 待遇的地方层级

二、部分省、市关于 *** 、高级 *** 待遇的规定

1.江西省:

江西省实行质量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级 *** 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劳培[1994]24号)(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

第九条第四款 被聘任的高级 *** 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 *** 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

江西省人民 *** 批转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 *** 聘任制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赣府发[1988]45号)(一九八八年四月五日)

第四点第4条第二款 受聘 *** 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的生活福利待遇。

2.河北省石家庄市 *** 日前出台新规定,”工人身份“的蓝领 *** 与”干部身份“的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校生就业时的工资可以参照大中专毕业生的标准,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各项待遇。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 *** 学院毕业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分别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学毕业生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 *** 班毕业生被录用后比照本企业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执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曾组织对全省技能人才和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3.湖北省:高级 *** 可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将按照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挂钩的原则,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相应的待遇。

4.广东省佛山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指出,将健全 *** 奖励机制,使 *** 、高级 *** 可分别享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福利待遇。

5.江苏省:省 *** 可享受工程师待遇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职高级技工享受大专待遇,在聘的高级技工、 *** 、高级 *** ,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聘的 *** 、高级 *** ,参加境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6.当年参加南京市“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高级工、 *** 和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其所在企业兑现的岗位津贴外,均可申领市里给予的一次性补贴。其中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800元;取得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2000元;取得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3000元。每人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

7.湖南省:《湖南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计划》,计划明文规定,全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受聘的 *** 和高级 *** 只要成绩显著、技术精湛,均应该享受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工资福利。(2002年)

8.吉林省长春市出台了《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待遇给予明确。今后长春市的 *** 和高级 *** 在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方面的相关待遇,可与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等同。(2007年)

9.陕西省:陕西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 *** 学院、高级技校的合格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与大专生一视同仁。高级工、 *** 、高级 *** 等高技能人才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相应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10.云南省:聘用 *** 享受工程师待遇对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相应待遇,对高级技工学校和 *** 学院毕业、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照大专生享受相应待遇。

11.北京市:企业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使高技能人才与其它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在聘的高级工、 *** 、高级 *** 可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12.广西省:广西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享受相应职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待遇。

13.山东省:山东省人民 *** 《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鲁政发〔2003〕83号)精神,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并鼓励技能人才的成长。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要一视同仁;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关待遇。通过多种措施,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三百六十行、行行出人才的局面。

14.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蓝领人才开发与引进计划》“高级蓝领”可享受工程师待遇。

15.河南省:豫劳社职技[2004]12号文”,明确规定:“受聘 *** 、高级 *** 职务津贴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00元、150元”“ *** 、高级 *** 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6.广东省:广东省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 *** 等同高级工程师; *** 等同工程师;高级技工等同助理工程师;中级技工等同技术员,均享受本单位同等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7.海南省:海南省 *** 日前向该省各市县印发的《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被聘为 *** 、高级 *** 的人员,分别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住房控制标准、差旅费及其他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8.浙江省: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劳社薪[2000]210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技术工种技术等级津贴指导标准调整为:高级工每月50元、 *** 每月80元、高级 *** 每月130元。

根据《浙江省 *** 管理暂行办法》(浙劳人培[1991]53号)文件规定, *** 、高级 *** 在任职期间,除按规定享受职务津贴外,还享受本单位中、高级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 任职满5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退休的、高级 *** 在任职期间退休的,其职务津贴列入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浙政办发[1995]149号文件办理“农转非”手续。

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为 *** 的进修提高、传艺带徒、技术革新等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高级工、 *** 、高级 *** 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同时放宽高技能人才进杭落户的条件:45周岁以下具有 *** 以上职业资格和35周岁以下我市急需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以及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作为紧缺人才引进,并予以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本地非城镇户籍的在聘一年以上的 *** 、高级 *** 可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办理“农转非”。

19.上海市:沪劳技发[1993]26号《上海市高级 *** 评聘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条、职务津贴标准及待遇:高级 *** 所享受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20.山西省:《山西省 *** 、高级 *** 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

21.辽宁省:技术工人当中的 *** 、高级 *** ,在工资待遇、养老福利等方面,可分别享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辽宁省技工院校管理暂行办法》。应聘企业应视同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对待。企业对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院校、 *** 学院毕业生,在其见习期(熟练期、学徒期)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应参照同岗位大专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执行。

22.四川省:按照四川省委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19号)第十三条精神,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者退休养老金待遇每月可提高80到150元,并在表彰、进修、任用、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待。

《成都市委办公厅 市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办2007 53号

《 *** 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 *** 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19号

23.黑龙江省:(黑劳社发〔2000〕23号)文件中“高级 *** 、 *** 其他福利待遇可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24.内蒙古自治区:内劳人字[1992]34号被聘任的 *** ,同时可享受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25.宁夏:宁夏出台《关于贯彻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 *** 、高级 *** ,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层次确立相应待遇。

全国大中型城市对 *** 与高级 *** 实行了 *** 补贴,珠海市给高级 *** 补贴2500元,深圳市和广州市补贴800元,杭州市1200元,沈阳市补贴1000元,我本人认为要激励大家学技术,必须解决 *** 和高级 *** 职称定位问题,解决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从工资待遇,人事制度,退休待遇,社会地位等下功夫,这样才能在根本上解决全国高级技能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

江苏的转正定级手续

转正定级要求:是 签的三方协议、 学校发的报到证、工作单位签的合同,为同一家 工作满一年申请转正定级。有的地区看的是缴纳的社保一年 做转正定级。那么从我说的来看,你肯定是不符合条件的 你要保留干部身份,那么就要回学校做改派手续。

我江苏无锡人,本科毕业已经以及5年了,一直从事的工作软件开发,请问我可以申报什么职称呢?

如果你按期进行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的定级,看看现在规定的工作年限,如果年限是5年,那你要等2022年评定职称是才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