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业高级职称通过率2020

高级职称的通过比例是百分之55。2020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要求控制在正高百分之40以内,副高百分之55以下。高评会在投票表决时,还须将事业单位的申报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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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级职称聘用人员比例

15-20%

2019年12月,修订出台了《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苏人社发_2019_213号),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结构比例,

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等级比例分别较原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到15-20%,中级岗位比例为50%。

事业单位高、中、初级职称的结构比例是多少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比例为1:3:6。

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比例:二,三,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主体职能和业务,确定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和比例原则上低于主系列岗位。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事业单位职称结构比例应该取消

[江苏省]江苏省职称比例标准,江苏省评高级职称要求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有职称的比例

1:3:6。根据查询专业技术相关信息显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有职称的比例是1:3:6。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事业单位职称结构比例是多少?

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1:3:6。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江苏省职称比例标准,以及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内部不同等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江苏省职称比例标准,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3、事业单位对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是有比例的,职称早已实现江苏省职称比例标准了“评聘分开”,而且各个单位可以在不超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上线的基础上自主调整聘任比例。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取得江苏省职称比例标准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未必能够马上得到“聘任”。

(1)这是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宏观调控的要求;

(2)这是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

(3)这是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4)增强用人单位的自 *** ,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条件。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等字词结尾,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江苏省职称比例标准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江苏省2014年基层卫生院高级职称的比例是多少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4〕1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2013年12月31日在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凡申报评审医、药、护、技和医学工程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受聘在医疗、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岗位的工作。

2、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人员,必须在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或在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设为二级医疗机构中相关人员不得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

(二)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订立有效聘用合同且已办理注册手续,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原则上按省职称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主任、副主任,社区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03〕2号)执行,近年来明确的申报评审条件仍然执行。具体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见附件3、附件4。

三、申报专业设置及要求

201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为110个。新增院前急救、疼痛学、社区内科、社区外科、社区妇产科、社区儿科、社区口腔等7个专业。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对未列入的专业,由申报者选择相近专业申报。具体专业见附件1。

(一)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须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其中,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其执业范围须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工作,晋升临床医学检验诊断类专业,须提供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后学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可作为报考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的学历依据。

(三)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聘用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卫生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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