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ICP办理流程

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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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省通信管理局

·咨询单位:

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咨询 *** :

025-83343340

办理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内容应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名称、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 *** 、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复印件(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预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内部机构设置、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人员情况(必须具备不少于两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两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生产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申办时应提供相关人员的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以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地(场地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证明)、设施(已购或欲购的设备清单)等情况。

*人员证明应该包括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和技术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设施是指从事相关电信业务须购买的设备。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的公司验资报告(正式件及复印件)。同时要提交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

*验资报告必须是最近一年内的,而且要与公司章程里的股东情况相一致。超过一年的验资报告还需提供公司最近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一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自然人股东应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应提供股东公司章程)。

*有效公司章程要求复印件上应当有所以股东的签字(法人股东应盖法人公司章)。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实现方式、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经营者应能提供全天24小时的通信联络手段。有受理用户申告、及时处理用户故障的服务保障措施和迅速修复系统故障的能力,并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

八、信息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信息内容的安全、 *** 运行的安全、安全保障责任制等安全保障制度(拟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见相关附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 与信息安全保证书)。

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指公司获得的奖项(没有可不提供)。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十一、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具体咨询 *** 见此文档最后)

十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十三、申请业务中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须提交拟经营网站的域名证书。

*域名证书的域名所有者必须是公司本身或者公司的股东。域名所有者是公司的股东的,还要提供股东的域名 *** 使用授权书。

十四、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为一份(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省内增值电信业务应提交材料一式四份)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

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办理收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一、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省通信管理局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省通信管理局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经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省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向省通信管理局补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对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变更或者延续程序

(一)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三)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备注:省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所需材料

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让原发证机关办理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处理。

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自公司做出决定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工作后,原发证机关为其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法人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法人代表、变更原因等)

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最新的公司章程和有关法人变更的股东会决议

4、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原件

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省通信管理局)提供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申请书(内容包括: 公司合并或分立、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变更的前后情况等)

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最新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4、新股东的公司章程(没有新股东公司加入可不提交此项,若新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地址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注册地址、变更原因等)

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新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明

4、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原件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等)

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工商名称变更通知书

3、最新的公司章程

6、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原件

注册资本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若公司股东也同时发生变化,请结合“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中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注册资金、股东的变化情况等)

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最新的验资报告

4、最新的公司章程

5、新增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原件

有效期届满要继续经营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继续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和原因等)

2、总结报告(包括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业务经营情况总结)

3、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原件

4、近期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和理由等)

2、用户善后处理措施报告

3、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原件

·受理岗位责任:

·受理条件:

一、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在省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更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四)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五)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六)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二、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 *** 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受理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1号行政许可受理室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前置审批联系单位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83373067

江苏省文化厅

8779878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前楼308室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84651534

江苏省卫生厅

83620929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3273758

江苏省教育厅

83752141

教师评副高有哪些条件?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副高职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 *** 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 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 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

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 ***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 *** 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 示范引领要求

1. 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 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 *** 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 一级教师条件

第十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

论文汇编。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 二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 三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

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 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 *** 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 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之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

教师。

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江苏省]江苏省文化厅职称条件,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

文化馆可评聘艺术专业职称吗

文化艺术系列(专业)职称资格评审

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

按照规定的职能和权限,由省文化厅负责组织评审(含委托评审)的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评审条件及主要政策依据

广东文化艺术系列各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颁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人员高、中级专业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职[2000]3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告》(粤文职改[2000]0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文博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文职改[2000]07号)、《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关于印发<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二)相关规定及说明

1、关于学历和资历的规定。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即资历)。有效资历系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初、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应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开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起计。

参加工作后又继续接受较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即后续学历)的,可以后取得的较高学历为学历条件,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累计为资历条件。

根据粤组函〔2004〕118号、119号复函,对参加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联合广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包括原市财政地税局)等单位举办的在职研究生班学习所取得的学历,以及对地方人员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部队分院的学习所取得的学历,不宜列为党校学历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

2、关于资历计算的规定。从2006年起,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3、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规定。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程序、 *** 、表格及材料要求等按照《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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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资格证书

一 非艺术生可以考美术教师资格证吗

可以报考。考教师资格证是不分专业的。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艺术的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证书获得形式:

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二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

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

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五个层级,其中幼儿园,小学,中职这三个学段考两门(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

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根据规定,只有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

二 美术教师职业资格证怎么考

您好,中公教师考试网为您解答:

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里的中学版美术教师资格考试。权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 美术 、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教师资格考试的报考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都是由你户籍地教委统一组织的,要求是在户籍地或学籍地教委统一报考。

【报考要求】

从2015年开始,全国范围内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标准,所有考生需要满足大专或以上学历。

【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面试考试、普通话测试。

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一级甲等为更高。

通过考试后,需要在教委规定的时间内去提交个人材料,包含证件原件复印件、理论和面试考试成绩合格单、普通话证书原复印件、教师证申请认定表、思想鉴定表、体检表等相关资料。

提交后由教委统一审核批准。

【考试时间】

一般是分为上下半年,上半年是1月份左右报名,3月份左右考试。下半年9月份左右报名,11月份左右考试。具体时间以当地教委公布时间为准。

具体详情,您可以登录中公教师考试网查看教师资格证考试最新动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三 全国注册艺术教师资格证书在哪能查询

全国艺术人才网可以查,这证有用的

四 艺术生教师资格证考什么科目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不分艺术生和非艺术生。笔试考试科目如下:

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4)艺术的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 美术类证书有哪些

美术类证书有《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美术类自发证。

1、《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通过全国美术等级考试获得)

全国美术等级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社会艺术协会主办。同时也是社会艺术水平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在规范的操作程序下,通过统一的标准来评价和确认考生艺术水平的一种方式。它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普及社会艺术教育的重要手段。

2、美术类自发证

指参加联考后,学校又组织考试且发有合格证的一种类型校考。纯艺术类投档线,属艺术类,参加联考,与高校不组织类考试。非艺术自发证书是指自行组织考试,颁发合格证书的一种非艺术证书。艺术类属于哪类的会对号入座。

(5)艺术的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美术考级的对象不分年龄、性别、职业,社会各界均可参加报名。考试的方式是在限定的时间内当场作画,不考美术理论。考试结束后,由专家评审颁发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证书。

中国工艺美术学院分为十个级别:中国画(花鸟、山水、人物)、书法、硬笔书法、西洋画(素描、素描、水彩、水粉、油画)、漫画四大类十一个专业,每个专业有10个等级和4个档次。级别1-10,级别数越高水平越高。

六 我想开个美术培训班,要什么资格证吗

需要证件如下:

1、教育部门的审批证:当地的教育局申请。

2、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

3、安全证书:消防局办理。

4、营业执照:去工商局办理,需要注册商标。

需进行以下流程:

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6)艺术的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美术培训班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 *** 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七 教师资格证有艺术类的吗

没有化妆造型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类别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7)艺术的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

1、学历合格;

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

4、体格检查合格;

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国家规定,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分别为:

1.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

八 文化经纪人资格证书

公民或组织要成为合法经纪人,首先必须获得经纪人从业资格,一般经过以下三个步骤取得经纪人资格。

(一)必须通过经纪人资格审查:即确认是否具有成为经纪人的资格。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申请从事经纪活动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3、有固定的住所;

4、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考核批准,取得经纪资格证书后,方可申请从事经纪活动。

(二)必须通过考核。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和有关省市的具体规定,经纪人培训考核发证由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培训考核的内容为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发给证明,凭考核合格证明,向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经核准后发给《经纪人资格证书》。

(三)获得《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依法申请设立经纪企业,合伙的经纪组织,申请工商登记注册,成为独立经纪人。文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文化部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演出经纪人(特殊行业经纪人)的资格认证工作。依照国家工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科技,房地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行业的专业经纪人员资格证书的,由省或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培训,审核、考核发证。所以文化部门(人事司及市场司)应于国家工商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文化经纪人(含演出经纪人)的具体认证办法。目前,文化部关于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正在试行过程中,演出经纪人以独立的文化经纪人种类进行资格认证。文化部已经颁发了全国统一的考试科目大纲,权威教材和统一的资格认证证书。从现在的试点情况看,分级认证已在许多省、市施行(一般是工商局与文化局联合培训,有的地区由文化局独立培训),尚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制度。 各地区的认证工作请与当地文化厅、局联系

培训课程内容: (招生对象为在校大学生)

1、文化经纪法规与政策(4课时)

2、文化经纪理论与实务(4课时)

3、文化经纪案例(4课时)

4、影视明星经纪(4课时)

报名事项:报名时请按以下要求携带所需复印件和照片。

1、学生证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1寸彩色照片2张。

九 美术教师资格证怎么考

美术教师资格证要在教室资格网上报名,在学习考试的内容,之后参加笔试面试,最终获得教师资格证。

1.美术教师资格证具体流程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后参加资格认定。

2.教师资格证笔试一般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出报名公告,进行报名,3月考试,面试每年5月举行,下半年一般9月报名,11月举行笔试,面试每年12月举行,笔面试报名均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网,并缴纳考试费用。

3.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拓展资料:

教师的主要负担有以下几项:

(1)备课。所花费时间平均为上课节数的四倍,新入行教师可能要高达十倍。

(2)迎接各种评比、考核和检查。工作量无法估计。完全无报酬的情况下,晚上回家加班、留单位加班、暑假的周末加班,国庆节只一天假,是极普通的事,多数教师对此深恶痛绝。

(3)所谓的科研。为了职称,教师通常都要发论文,编教材,搞项目和课题,有些带经费,有些自掏腰包。对于普通学校的教师,发论文通常是极亏钱的事情,发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教师有可能要赔进去1000多元。高校教师科研所花费时间估计与上课节数相当。

(4)勤杂事务和学校活动。花费时间约相当于上课节数的一半。

正因教师工作辛苦,收入微薄,所以我国才有所谓的“教师节”,以安慰教师群体。

当然,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教师的工资和待遇将被逐步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这意味着教师的工资将得到很大提高,实现与国家公务员收入差距之间的不断缩小。

十 什么是艺术专业合格证

是专门给艺术生发放的艺术过关证,发放合格证得人数为招生计划的四倍左右,比如某大学计划招收20名艺术生,那就得发放80个过关证,最后通过文化课综合考虑最终录取20人。

想以后考个音乐舞蹈学院,那就必须要参加艺考。那么考生就属于艺术生。艺考就是每年1月份左右,各大院校在各个考点进行考试,到时候考生要去参加考试的,这就是专业考试,那时会有几个老师给考生面试,有的还会有笔试,很多人竞争。

然后到了3、4月份的时候查询结果,有没有专业合格,如果合格那么就可以拿到这个院校的合格证。然后在高考的时候,考生才有资格报考考生拿了合格证的学校,没有合格证的艺术类学校就不能报考。

(10)艺术的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校考合格证发放标准有规定:

报考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必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和艺术类特殊专业考点分别安排在江西科 *** 范大学、南昌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分别安排在江西科 *** 范大学、南昌大学科技学院。

校考合格证的发放标准由高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数量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比不得超过4:1。校考高校必须在2018年4月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合格考生信息数据。

艺术类专业校考,实行高校按条件申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制。根据要求,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如果统考成绩未达出省资格线,即使校考成绩合格也不具备录取资格。

省统考合格生源,是指参加相应专业艺术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即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90分。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将对设点校考高校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对新增的申报高校严格控制。符合申报条件,但在我省校考管理不规范、社会反映差的高校,不得设点校考。

文化事业单位评副高职称需要什麽条件

文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好几个职称系列,每个系列的职称评审要求不一。你更好向所在系列的上级部门咨询,他们有具体规定。

省文化厅发放的证书有资格参加教师职称评审吗?

一般来说江苏省文化厅职称条件,教师职称评审中认可江苏省文化厅职称条件的证书要求 *** 或教育部门颁发。文化厅不属于教育部门江苏省文化厅职称条件,这种部门颁发的证书一般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