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高等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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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在自然风景秀丽、历史文化厚重的六朝古都南京。学校总占地面积近1200亩,由仙林校区、花园路校区和东善桥教学训练基地组成,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警体训练场馆和珍稀动物标本馆,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训练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 *** 化、管理智能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学校现设治安系、侦查系、警务管理系、警务技战术系、信息技术系和继续教育部,编辑出版《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期刊。学校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人;拥有教授5人、副教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5人,聘请 *** 教授15人、高级教官36人、教官20人,已逐步形成一支学科专业较齐全,整体结构较合理,业务能力较强,专 *** 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 在学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高素质应用性警务人才为目标,实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本着全日制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警在职培训并重的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办学,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把学校建成全国森林公安的教育、培训和科研基地。2000年改建大专以来,学校为公安机关输送的毕业生能吃苦、技能强、业务熟,在各自的岗位上均有较出色的表现,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已有5名毕业生立功受奖,有许多毕业生已成为业务骨干。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侦查学实践教学模式构建与创新”教改课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培养森林公安与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的研究”等两项课题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犯罪心理学》、《公安计算机应用》、《森林资源管理概论》、《公安应用文写作》等课程分别被评为江苏省一类、二类优秀课程;主编和参编各类教材32本,其中公安特色教材22本,有力地促进了公安教育改革的深化。学校拥有近3000万元的教学、科研设备,刑事科学实验室、侦查实训中心、室 *** 击靶场等教学实验、实训场所装备先进,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森林公安教育正在凸显自身的专业特色。学校强调素质教育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本着“贴近实战、突出实用、符合实际”的教学原则,强化警察职业能力训练,狠抓实践性教学环节,采取现场教学、模拟教学等手段,使教学内容更贴近公安实战需要。每年举办历时一个月的“技能节”,培养、锻炼、检验学生动手能力和实战水平。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13个,构成了比较完备的校内外实践教学体系,使学生既掌握公安知识,熟悉公安业务,又具有较强的警务实战技能。作为全国森林公安、森林消防训练基地,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资源,积极举办各类在职民警业务培训班,每年培训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业务骨干近4000人,形成完善的教学、训练、管理体系。学校积极发挥科技优势,为森林资源保护和公安工作服务。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在内的一大批科研和科技开发项目,其中“便携式风力灭火机技术性能提高研究”被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会确认为“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藏羚羊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获得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高度评价和赞扬。学校获得多项发明专利,出版十多部专编著,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学校的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珍稀野生动物标本馆在科学研究、森林案件物证鉴定和科普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还重视国际学术交流。近年来,已与多个国家建立了学术上的联系,多次选派教师前往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国作高级访问学者或考察、培训。同时,学校还接待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消防官员来访。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将继续扩大对外交流渠道,拓展学术交流领域,努力与国际警务和森林消防同行建立更加广泛的联系。

周 鸿 升 男,汉族,1962年10月生于北京, *** 党员,副研究员,二级警监。1984年7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获农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北京师范学院法学第二学士学位1995年留学日本1年。1989年任北京林业大学林业资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991年任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处处长;1997年任北京林业大学后勤党总支书记;1998年任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党委书记;2000年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先后参加李燕杰、周炳来、詹万生等主编的《磁性与魅力》、《实用演讲艺术》、《人生哲理》、《德育大全》、《农林高校新生必读》等著作的编写,主编了《市场经济与就业选择》一书,先后发表了《农林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浅谈》、《南京警校加强党建工作探索》、《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 努力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正确运用奖惩管理手段加强公安院校校风建设》、《关于学校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与思考》等多篇论文。曾荣立二等功一次,并获得"北京市德育先进工作者"、"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校 长 ◇苏 惠 民男,汉族,1951年12月生于福建省漳州市, *** 党员,副研究员,一级警监。1978年毕业于南京林产工业学院林工系(现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学院),1990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教育学第二学士学位,1996年曾赴奥地利进修。1991年任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1993年任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处长; 1998年任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校长;2000年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现兼任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常务理事、职业教育分会主任;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主要科研成果有《林科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的研究与实践》(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普通高等农林院校教学工作评价研究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先后发表了《关于高等教育质量内涵的思考》、《高校教学过程管理控制初探》、《关于高等林业教育办学规模与层次结构调整的思考》、《关于高等林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思考》、《关于学分制的思考》等十余篇论文。1997年获得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长,2000年荣立二等功一次,2001年被国务院批准享受 *** 特殊津贴。◇ 党 委 副 书 记 ◇王 邱 文 男,汉族,1962年2月生于甘肃天水, *** 党员,高级工程师,三级警监。1984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专业,获农学学士学位。先后在中国林业出版社、林业部产业司工作。1994年调林业部办公厅工作,任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1998年任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综合处(装备处)处长、政治处处长;2002年1月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先后发表了《人,地球的主宰?》、《〈木材学〉一面获奖一面滞销的反思》等多篇文章,参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标准》。曾获得林业部机关"优秀青年"、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副 校 长 ◇张 南 群男,汉族,1947年9月生于江苏省宜兴市, *** 党员,副教授,二级警监。1982年毕业于南京林产工业学院获农学学士学位。1994年9月任南京林校教务处副主任;1996年1月任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 1999年12月任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2000年8月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主持完成了《上海市海丰农场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江苏省大中农场防护林总体规划》、《藏羚羊保护及对策研究》等课题,先后发表了《欧美杨实验初报》、《土壤物理性状对国外松生产的影响》、《城镇悬铃木行道树的修剪》、《改进教学实习 *** 的一次尝试》等多篇论文。荣立二等功一次。◇ 副 校 长 ◇张 治 平男,汉族,1959年11月生于南京, *** 党员,高级工程师,三级警监。1980年毕业于巢湖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系,1999年获得政法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6月任南京林业学校学生科副科长;1992年3月任南京林业学校总务处主任;1996年1月任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1999年12月任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 2000年8月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先后撰写、发表了《对发展短跑专项力量的探讨》、《关于加强文化素质教育的思考》、《浅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等多篇论文。曾任江苏省中专体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并获得"江苏省中专体育先进工作者"、"林业部院校后勤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花园路11号 邮政编码:210042联系 *** :(025)85878735、85478772、85226068、85226069E-MAIL: z *** @forestpolice.net学校网址:

[江苏省]江苏省林业职称,江苏省林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推进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在7月30日召开的全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江苏公布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通过硬招实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更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突出干什么评什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从现在开始,江苏全面实施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到2021年底,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随着江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要准确客观评价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势在必行。目前江苏共设置实施27个职称系列,一些职称系列已经有了基本的专业分类。但现行人才评价标准仍存在人才分类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在细化人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贡献,追求卓越。

如何进行分层分类?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比如对医疗卫生人才,可根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级别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对临床、公共安全、科研、教学等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可根据中医、西医特点,医、药、护、技等不同专业岗位要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等。朱从明透露,为实现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江苏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创新重点人才群体评价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

江苏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评价,努力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特别关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乡土人才、青年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等重点人才群体评价。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为此,江苏还专门组建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8月底前将制定印发8个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标准,11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乡土人才的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在国内率先在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据悉,9月底前将制定出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1月底前开展首次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加大基层一线职称评价政策倾斜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合理设置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条件,引导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单位、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

更大力度放权,建诚信档案库更有效监管

朱从明说,人才能力水平如何,用人单位最清楚、同行最了解、市场最有发言权。江苏将围绕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 作用,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自 *** ,充分发挥 *** 、市场、专业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评价管理和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在整体下放66所本科院校和90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自主评审意愿、条件成熟、综合实力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大型三甲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今年将率先选择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向设区市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鼓励行业优势明显、条件成熟的苏中、苏北地区逐步组建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鼓励和引导各设区市逐步向具备条件的县(市)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着力解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年内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将社区卫生正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苏中三市。

稳步推进高级职称评审社会化,发挥专业同行的评议作用。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发挥市场“试金石”作用,通过看人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实际贡献,来评估人才的水平和潜能。

当天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江苏将建立高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交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参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后申报职称评审等参考依据。实行高评委会职称评审随机抽查机制,江苏省人社厅将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年按一定比例对高评委进行抽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① 事业单位如何评定职称(专技岗)评定“初级”、“中级”、“高级”江苏省林业职称的标准分别是什么

⒈助理级江苏省林业职称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② 初级职称如何评定、条件是什么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初级职称,是指研究实习员江苏省林业职称;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编辑、见习编辑;助理翻译;助理记者;助理馆员、管理员等。

③ 事业单位职称评定要求

评职称不管copy是什么单位一个地方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全国每个地方的区别也大同小异。主要是你资格够了,就可以评定了

每个事业单位都有它的主专业系列,这个主系列相对好评定一些。先参加职称外语的统考,需要拿到理工类的,本科毕业生,转正定级时定在助理级。助理级任职年限够了以后,可申请中级职称的评定,还要发表二篇或以上的论文,百姓论文网也有说,发的时候可以去问一下,我们单位都是那块办理的。再最后就是填写大量的中级职称评定申请表。

④ 行政事业单位评职称,助理工程师的条件

助理工程师,职称名,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相关考试,和国家相关部门评审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人员。

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生,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⑤ 初级职称怎么评定呢。需要什么材料,流程…

1、初级评审所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2、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5)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评审专业

工程师类职称项目认证介绍

一、农牧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二、医药工程:工程师(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三、水产工程: 工程师。

四、经济类 :会计 经济 统计 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五、建筑工程:

1、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

2、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 土 岩 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

3、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

4、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

5、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统计师等。

六、计算工程: 计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七、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交通工程)。

八、林业工程:工程师。

九、轻工工程:工程师(食品发酵工业、造纸工业、日用化工工业、包装印刷业)。

十、冶金工程: 工程师。

十一、石油化工工程:工程师。

十二、电力工程:工程师

十三、测绘工程:工程师

十四、机械工程:工程师

十五、机械机电类: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

十六、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系统工程、电子材料)

⑥ 关于事业单位专技岗评初级的规定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江苏省林业职称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专技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是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岗位是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⑦ 谁知道国家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的要求和条件都一样吗

事业单位的中高级职称评定要求

一、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说明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⑧ 初级职称评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初级职称评定都需要准备材料清单:

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⒉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⒊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⑴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⑵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⑶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⑴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⑵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⑶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⑷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⒋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⒌《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8)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的作用意义: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⑨ 事业单位如何评定职称(专技岗),满足什么要求定初级、中级、高级。本人研究生毕业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回工作答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⑩ 求助,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

各个省市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和条件是不一样的,以南京市为例,申报电子信息工程师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执行,其中学历、资历 、破格条件的新要求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第二点,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任现职(从业)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条,职称计算机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10)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参照《关于报送2018年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第三条,申报材料。

(一)不集中装订材料

1、经单位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市职称办2018年最新统一版本,规格A3,两面印制,骑马订方式装订,不要增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

4、免冠小2寸(40mm ×30mm)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装入专用照片袋或信封)。

(二)集中装订材料

1、之一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公示情况报告;

(3)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任期考核材料;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

2、第二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材料复核人要在附件材料之一分册和第二分册的目录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贴好封面。

江苏农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好考吗

江苏农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好考

在同类院校中属于中等水平。

1、宿舍条件江苏省林业职称:学校学生宿舍是六人间 、独立阳台、独立卫生间、有空调、电风扇。每栋宿舍一楼都有热水房 、学校有浴室(洗澡、搓背),每栋宿舍一楼都有独立江苏省林业职称的热水房有很多热水可以打,也有独立江苏省林业职称的洗衣机房,机器都很多,阿姨每天都会拖地,所以环境很好。

2、师资力量江苏省林业职称:截止到2021年7月27日,学院现有专职教师69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179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9.8%,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享受省 *** 特殊津贴人员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

3、国家重点专业(7个):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建筑、园艺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苏林政「2005」1号之一条 材料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挖)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7-04-03 阅读次数:1183)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以上重点 生态公益林采伐 ( 挖 )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多管、农经)局:《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以下简称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挖)管理,依法规范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采伐(挖)重点生态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以及《条例》的规定,现就我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挖)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进一步认识保护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环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1世纪是一个生态文明的世纪,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倡导生态文明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发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林业的生态地位;省委、省 *** 极其重视林业生态建设,作出 “打造绿色江苏,建设生态家园”的重大决策,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并将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率列入全面达小康的考核指标。我省是一个以平原为主的省份,森林资源十分有限,林业生态建设任重道远,划入的国家级、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均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生态环境脆弱需亟待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繁重的区域,是我省林业生态建设最重要的的主战场。因此,依法加强对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特别是采伐(挖)管理,对于维护我省国土生态安全,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二、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制度。《条例》规定,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低效林分改造采伐或者更新采伐4公顷以上的,省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为此,省林业局成立 “江苏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专家库”,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生态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取得林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法律政策水平的人员组成。根据采伐量大小和相关情况每次抽3至5名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论证,并形成可行性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我局依法审批生态公益林采伐时,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所需的经费,由我局在相关经费中列支,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不得增加申请采伐单位的负担。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的管理工作由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协助,具体工作由林木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承担。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采取分层委托、相对集中论证的办法进行。低效林分改造或者更新采伐一次性达60亩~100亩(含100亩)和100亩以上~150亩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委托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其论证意见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150亩以上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已发生松材线虫病或其它危险性、毁灭性病虫害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低效林分改造或者更新采伐的;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重点生态公益林林木的;重点生态公益毛竹林按其生长规律进行“留三砍四”采伐的均不进行采伐可行性论证。三、公益林采伐(挖)规定 : 公益林采伐(挖)分为五种,即更新采伐、抚育采伐、低效林分改造采伐和其他采伐以及大树采挖移植。公益林采伐(挖)分别按下列规定执行:(一)禁止采伐、采挖下列生态公益林: 1、名胜古迹和纪念地的森林和林木; 2、以濒危物种或者生态系统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林木; 3、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森林和林木; 4、其他立地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和林木;(二)除上述(一)规定以外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进行更新采伐、抚育采伐或者采挖、低效林分改造采伐,但下列生态公益林不得进行更新采伐: 1、坡度25度以上的生态公益林; 2、坡度25度以下天然形成的生态公益林; 3、坡度25度以下人工形成的未达到数量成熟年龄的生态公益林。(三)禁止从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向外移植树龄十年以上的林木和采伐珍贵树木。因科研等特殊需要采伐珍贵树木的,必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移植其他树木的,应当符合抚育采挖的规定。(四)征用、占用生态公益林,临时占用生态公益林或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占用生态公益林经批准的,按征用、占用林地采伐林木规定依法办理《江苏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审批权限规定。生态公益林的采伐、采挖的批准权限按下列执行: 1、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的采伐、采挖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对符合条件的抚育采伐(挖)或1公顷以下的更新采伐、低效林分改造采伐、其他采伐(交通、铁路、城建、水利系统、松树采伐除外)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委托设区的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2、市级、县级生态公益林的采伐、采挖的批准权限仍按《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林木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林政[2005]1号)和《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树木采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林政[2003]27号)文件的要求执行。五、申报采伐、采挖材料要求。申报采伐、采挖材料包含下列内容:申报采伐的必须符合苏林政(2005)1号、申报采挖的必须符合苏林政(2003)27号文件规定的材料;林木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态公益林等级证明。六、林木更新采伐年龄规定。重点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年龄原则上由该树种的数量成熟龄再加上1个龄级之和确定。我省重点生态公益林主要林木原则上达到下列年龄方可进行更新采伐:泡桐和枫杨12年以上;柳树、良种刺槐、法桐和苦楝20年;水杉、池杉、落羽杉、杉木、国外松25年;马尾松35年;黑松、赤松、侧柏45年;毛竹按其生长规律进行采伐,一般7~8年。七、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态公益林采伐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明确专门部门确定专职人员负责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挖)审核审批工作,严把伐前论证设计关、伐中指导检查关、伐后更新验收关,确保采伐作业设计质量、采伐质量、更新造林质量,不断提高我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造福人民和社会。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要依法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江苏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生态公益林 采伐 采挖 管理 通知 抄送:省人大农委,省交通、建设、水利厅,上海、济南铁路局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印发 校对:陆中二 (共印200份) 附件: 江苏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表 申请采伐单位 申请采伐地点 申请采伐面积(亩) 申请采伐蓄积量(立方米) 申请采伐类型 申请采伐方式 申请采伐理由 采伐单位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签名 1 2 3 4 5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江苏省林业局制

申报林业工程师的条件有那些,可以直接报考中级职称吗?

这是我从网上找到的相关资料,不知有用吗……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园林绿化、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本专业的各级技术标准,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定4项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四)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五)市(厅)级以上森林保护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六)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规划、林业专业调查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七)研究开发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八)林业技术服务、科技管理、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林木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推广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15%以上或推广经济林面积3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20%以上。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造林工程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造林成活率85%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营林工程10万亩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林木蓄积年增长率10%以上。

(七)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培育林木良种合格苗10万株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八)在森林保护责任区内连续5年或累计8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责任指标,或在预防和扑灭森林灾害中应用新技术作出重要贡献。

(九)主持职责范围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工作,辖区内森林受害率明显下降,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不断提高,达部省级标准。

(十)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县以上森林调查或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经省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十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建设技术工作或重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十二)在勘测设计、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等项目中,作为主要参加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经济效益达20%以上的2项(或30%以上的1项),或所主持开发的新产品被评为国优、省优、部优或绿色食品。

(十三)在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林业综合服务工作和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办好科技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科技档案、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之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地市级以上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培训教材、讲义5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经同级以上人民 *** 批准实施并已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