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初级工程师在哪里申报

南京初级工程师在线上就可以申办。点击用户登录。若未注册,要点击注册。点击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个人办事然后点击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初级、中级、高级)初定职称申报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且理工科专业毕业初定初级职称。博士学历,且理工科毕业初定中级职称。苏职称五号文,明确取消硕士学历满三年初定中级职称。所以若是2020年及之后毕业的硕士学历,只能参加职称评审。若是2019年及之前毕业且毕业专业符合,今年抓紧时间及时申报,还能享受到最后初定中级职称。评审职称申报、初级职称评审大专学历满4年第5年或本科学历满2年第3年中级职称评审,理工科专业毕业大专毕业满7年第8年,且有初级职、本科毕业满5年第6年,且有初级职称文科专业毕业或专业不符合,大专毕业满9年第10年,且有初级职称,本科毕业满7年第8年,且有初级职称。高级职称评审本科理工科专业毕业,中级满5年第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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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社局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南京市人民 *** 的职能部门。

1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和省统筹办法以及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意见。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监管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人才工作,拟订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及专家选拔、培养、服务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 *** 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 *** 、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统筹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对劳动标准执行实施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人员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创建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 *** 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 *** 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江苏省高级职称证书的查询 *** ?

高级职称证书的查询 *** :2017年度起,我省对职称证书进行了改版升级,证书左下方有二维码,扫描后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防伪标识(通过紫外线灯照射证书正文会出现“国徽”标识)。

[江苏省]江苏人社厅职称办电话,江苏人社厅职称评定

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部?

1. 如何划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

7级专业技术水平更低的是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8-10级是中级职称的相应水平。

在这一层次上的具体提升,如从专业技术10到技术水平9的中间水平,取决于单位自身的人事制度。

你需要获得国家批准的职称证书(换句话说,一些单位本身)。

然后取一份证书,写一份申请书,单位同意,可以指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两类。

主要是专业技术的11-12级。中间体为8-10级。

高水平7,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后,可以将单位委派到相应的级别。

之一次聘任要有一定的等级,必须从更低的聘任开始,然后按照人事制度对单位进行晋升。

例如,如果你获得初级证书,雇主聘用你,你将享受专业12级待遇。

按单位规定服务三年后,可以晋升到11级。如果你不拿更高的头衔,你就完蛋了。

如果你有中级职称,那么约会是10,然后你可以升到9年级或8年级。

拓展资料

您好,中国公众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的职位类别有哪些?邮编如何划分?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岗位技能岗位三大类。根据岗位性质,分行业,行业的岗位职责,岗位条件,岗位职称,技术岗位和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职务。管理岗位分为10级,一级至十级员工。目前的部级,部级副职,职级,职级副,级副,级副,科级,科级,部门,人员,职员,办事员分别对应一至十级行政职务。

专业技能岗位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13个层次。其中:高级职位分为7级,一级至七级;中间职位分为3级,即八级至十级;初级职位分为3级,十一级至十三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职称包括1级至四级,副高级职级在五至七级。

工作技能岗位指的是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支持和服务的职责。技术和技术岗位包括技术岗位和一般岗位,其中技术岗位分为5个级别,一到五个级别。普通工作不分级。该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中级工和初级工依次对应一到五个层次的工作技能岗位。

关于机构 *** 信息,请关注漳州市事业单位 *** *** 。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公共教育公司。

2. 职称证的发证机关都有哪些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为了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为了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2008年,本届 *** 推行大部制,人事与劳动保障成为首选的一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运而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3、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

(2)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部扩展阅读:

关于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

2、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提高专家待遇的审批工作。

6、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管理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参考资料来源: *** ——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3. 要凭中级职称,需要《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联系我们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注册,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工作人员,以改变部门。

4.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

常州市外国专家局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常州市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和常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主要职能为: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我市吸引国外智力的政策拟定和载体建设,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专家项目审核、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外国专家局做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专家证的证件办理等管理工作,会同市相关部门承担中等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的审查和年检工作,协调外国专家与聘用单位争议的处理;负责外国专家在常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来常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承担海外人才的 *** 和回国落户的服务工作,承担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B座7楼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常州市人才市场成立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与常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常州市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合署办公),担负全市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人才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和 *** 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信息 *** 建设;负责人才 *** 广告内容的审核;负责举办各类人才 *** 活动;负责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负责办理人才流动手续;负责全市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高级人才的评价推荐服务工作;负责人才派遣工作等。

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市场 *** 部、市场信息部、人事 *** 部、档案管理部、人才派遣部、人才推荐部、科教城分中心、 *** 人员党委办公室等十个部门,并投资成立了常州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常州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主要办公设施有:一楼设有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式”办公;三楼除办公区外,还设有“网站”、中心机房和会议室等;四楼为人才档案室和党员之家。多年来,人才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才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宗旨,秉持“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的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是常州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考试中心已有可容纳二百人同时报名的报名大厅1个、多媒体考试机房2个、标准化考场20个、安全保密仓库2个、阶梯教室、报告厅和无领导小组面试室各1个,总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所有考场和报告厅均安装了摄像监控设施,达到了省人社厅对市级人事基地建设的要求。

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各类全国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外语、计算机)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 *** 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及信息化培训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升级考核、选拔考试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上岗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各类社会化考试及人事考试命题服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实施并指导全市劳动就业、失业管理服务事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 *** 等工作;培育市场就业机制,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四级就业服务 *** 建设;综合管理劳动力市场;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组织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市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新办服务型、商贸型企业以及非正规就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开发就业岗位工作及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待遇支付核定等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全市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本统筹地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介绍补贴的实施;负责全市出入境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负责企业养老保险的结算和支付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缴费基数、参保人数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论证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做好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处理和储存额推算工作;负责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负责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省级统筹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各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的社会保险征缴信息系统并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会保险征缴信息、户管信息等;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业务工作。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编制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给付,并建立基金预警报告制度;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参保单位及人员的参保手续,并签发有关卡册;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对相关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各辖市、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统筹管理工作。

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收缴、拨付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缴费基数进行稽核;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审批时进行缴费审核。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承办同级 *** 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劳动监察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指导辖市、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

常州市劳动保障 *** 咨询服务中心(12333)、常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受理相关投诉。

信息中心: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综合协调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设计工作,拟定系统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 *** 建设,实现部、省、市三级信息联网以及社会保险、就业失业、劳动力市场等子系统的 *** 互联;负责市级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局域 *** 和劳动保障网站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对基层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实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城乡初次就业劳动预备制培训及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培训等;配合做好全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资质审核与检查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对参加就业训练的学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开展就业训练的教学研究,编写教材及培训资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常州市劳动保障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指导、考务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职业(工种)的鉴定工作;建立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信息 *** 和国家题库市级分库、试卷库;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负责考评员的考核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高级技能人才资源库;组织开展全市 *** 、高级 *** 职业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以及社会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人员技能鉴定的自学考试工作;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的考评工作;建立各地区、行业(部门)鉴定所(站)备案制度;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年检和复评工作;对各行业(部门)鉴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市技术能手评选以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推荐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技术和 *** 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开发相关职业(工种)鉴定的配套资料;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劳动保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技工学校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业务培训;承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培训;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职业(工种)培训;承办城镇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城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承办劳务输出人员上岗前培训;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征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联合开展全市在职和后备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与培训;其它培训。

常州市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承担全市技工学校教学和教学业务管理研究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技工学校中心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审定我市各技工学校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技工学校的辅助教材、习题册、教学参考资料;组织开展全市技工学校教学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 *** ,进行教学质量督导;组织技工学校教研竞赛活动

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务性工作。

常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协助做好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事业性工作。

江苏省常州 *** 学院

5. 怎么查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6. 事业单位技术岗中级如何定9级、8级

岗位设置后,如果任职时间满2年,可以晋升9级,满4年可以晋升8级,但这要看你的中级总人数,按照3:4:3的比例。

一、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的途径:

1.本科毕业直接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工龄满10年的;

2.专科毕业工龄满20年,并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5年的;

3.高中毕业工龄满30年,并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5年的。

以上三年情况都要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

二、需要看工作年限,以及单位上等级别数量而定的,对应关系如下,各等级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 正高级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

2. 副高级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3. 中级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4. 初级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6)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部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 *** 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 *** 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有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的经费中仍然占主导地位。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

7. 申报职称到底是在哪个部门

县区级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

8.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的区别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意思不同:

技术工人是指掌握一定技术的工人。技术工大多是毕业于技术类院校,掌握一门专门的技术。他们有的是农民工的一部分,但是待遇各方面会比以往的农民工有很大的改善。

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其工作绩效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组织的成败兴衰。

专业技术人员,指依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经过国家人事部门全国统考合格,并经国家主管部委注册备案,颁发注册执业证书,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职责不同:

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责是从事工作的,管理人员的职责是是指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

3、来源不同:

管理人员的来源是外部 *** 和内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来源主要是外部 *** ,技术工人的来源是技术类院校和外部 *** 。

9. 2012年常州市建筑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哪公示啊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目

10. 怎么获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苏州职称评定网怎么找不到

搜索引擎中直接搜索能够找到。

搜索“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人社厅职称办 *** ,找到官网并进入。或者可以进入江苏省人社厅江苏人社厅职称办 *** ,点击“政务服务”江苏人社厅职称办 *** ,即可跳转到所需页面。

所以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统一江苏人社厅职称办 *** 了江苏省职称初定的申报工作,可以说是在职称信息化建设中往前迈了一大步,除江苏外,浙江、江西、河南等地的申报工作也是相对统一的。可以说是非常便利。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 、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后勤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本厅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本厅和省公务员局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省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省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省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承担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全省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全省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在宁单位人员调配事宜。

(六)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贯彻执行国家下达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在宁部、省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中央和本省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承担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省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全省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政策。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承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承担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省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全省博士后工作政策;承办本厅和省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省劳动标准工作;拟订全省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方案。

(十五)医疗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六)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八)调解仲裁管理处

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并组织处理全省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劳动监察局

拟订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全省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省劳动者 *** 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人事处

承担本厅和省公务员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负责综合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承担全省外国专家奖励工作;承办外国专家来本省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本省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本省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按规定承担全省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厅和省公务员局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本厅和省公务员局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