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
介绍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2、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 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3、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4、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申报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中级职称包括哪些?
中级及以上职称指的是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包括讲师、中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二级公证员、一级教师、文学创作二级创作员、二级演员、一等报务员等。
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副审编、高级讲师、高级农艺师、副研究馆员、主任记者、二级律师等。
正高级职称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一级律师等。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中级职称评审是指中级工程师职称,中级经济师职称由个人考试获得,无需专家委员会评审。
拓展资料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分别对应的称呼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特级工程师,通常并没有中级工程师一说,但是因为工程师这个词已经被叫泛滥,所以通常会加上“中级”二字。准确的称呼应该是中级职称。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国家中级工程师职称和中级职称资格认证的政策有哪些?
国家中级工程师职称和中级职称资格认证的政策为:\x0d\x0a\x0d\x0a1.中级工程师职称考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之一,一般每年一次,使用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可以分为生物与医学、化工与材料、电子与信息技术、机械与自动化、建筑设计与施工等专业等类别。\x0d\x0a2.中级职称: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x0d\x0a类别:生物与医学、化工与材料、电子与信息技术、机械与自动化、建筑设计与施工等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考试\x0d\x0a1、 学历与资历。\x0d\x0a1) 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x0d\x0a2) 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4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x0d\x0a3) 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x0d\x0a4)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x0d\x0a5) 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或硕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或博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x0d\x0a2、 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教授级高工或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可以免考)。\x0d\x0a3、 中级职称资格申报者须有二篇论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申报者须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论文;教授级高工申报者须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x0d\x0a4、 参评对象:\x0d\x0a1)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评。\x0d\x0a2)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中级工程师职称考试\x0d\x0a3)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x0d\x0a5、 中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两次,高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一次。\x0d\x0a评审费:助理:约300元 中级:约600元 高级:约1000元\x0d\x0a考试细则\x0d\x0a1.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x0d\x0a2.职称英语(综合C)\x0d\x0a职称英语C级的人员要求能识别4000个左右的单词和一定数量的短语。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x0d\x0a考试题型总共有六部分:第1部分,词汇选项(第1-15题,每题1分,共15分);第2部分,阅读判断(第16-22题,每题1分,共7分);第3部分,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第23-30题,每题1分,共8分);第4部分,阅读理解(第31-45题,每题3分,共45分);第5部分,补全短文(第46-50题,每题2分,共10分);第6部分,完形填空(第51-65题,每题1分,共15分)。\x0d\x0a3.职称计算机(205模块 word2003中文字处理、207模块 powerpoint2003中文演示文稿、303模块 internet应用)\x0d\x0a职称计算机考试每个模块单独进行考试,每场考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采用的是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全部是操作型题型。\x0d\x0a证书颁发编辑折叠编辑本段\x0d\x0a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x0d\x0a2、省职改办负责安排各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x0d\x0a注意事项\x0d\x0a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所学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直接认定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x0d\x0a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州建设和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x0d\x0a(1)应考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内并在同一考点通过所有规定科目(模块)的考试,方可取得合格证书,否则成绩均作无效处理。首次考试的应考人员可根据考点的报名情况和本人意愿自行慎重选择考点。\x0d\x0a(2)在乡镇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也作为必备条件之一。\x0d\x0a(3)取得博士学位后三年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可以免试。\x0d\x0a(4)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凭我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回国三年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可以免试。\x0d\x0a(5)取得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中高级资格的。
国家政策补贴中级职称的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教师资格
2.注册消防工程师
3.法律职业资格
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
5.注册会计师
6.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7.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8.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注册建筑师
10.监理工程师
11.房地产估价师
12.造价工程师
13.注册城乡规划师
14.建造师
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6.注册验船师
17.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18.兽医资格,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19.拍卖师
20.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21.医生资格,医师;乡村医生;人体器官移植医师
22.护士执业资格
2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24.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25.注册设备监理师
26.注册计量师
27.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28.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29.注册安全工程师
30.执业药师
31.专利 *** 人
32.导游资格
33.注册测绘师
34.航空人员资格
3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实践中加强对所辖地区的分类指导,全力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参保职工。对尚未公布具体操作办法的,要督促研究制定,做好跟踪了解;对申领门槛高、手续复杂的,要抓紧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对与现行政策有冲突和重叠的,要尽快沟通协调,明确政策边界;对因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影响政策落实的,要合理运用省级调剂金加大投入,确保顺利实施;对因地制宜进行政策创新和拓展的,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摸清基础数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全面掌握本地区职工参保、证书发放、补贴申领等情况,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全部纳入服务范围,确保做到底数清、台账明、覆盖全。要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比对共享机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做好本地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数据上传、维护管理、信息共享等工作,确保数据安全、真实、完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筛选出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并提供主动服务;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过程中提供支持,着力做好业务系统的功能改造,并做好系统运行保障工作。各部门间要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工作台账定期更新,服务对象清晰明确。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讲清讲透。要进一步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通过树立一批参保职工技能成才的先进典型,持续扩大“展翅行动”社会影响力,着力打造失业保险服务品牌。要提高宣传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重点围绕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利用12333等现有服务渠道,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政策推送,使其普遍知晓并积极参与;要深入工业园区、大型重点企业、工厂片区,通过集中宣讲、现场办理、设立专人专岗等形式,面对面讲政策、举例子、算细账,为用人单位和职工解疑释惑,开辟补贴申领“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举办启动仪式、 *** 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四)优化服务流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努力消除“中梗阻”,切实简化补贴申领程序,提升经办服务质量。要提高办事效率,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多部门并联并审等制度,推行“一网通办”和“一次办结”,让申报更简捷、服务更贴心。要推动“网路”变“主路”,降低办事成本,逐步实现补贴申领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服务。暂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地区,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衔接。要简化申报材料,凡是能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互认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使群众不论到哪个机构都能享受同等的、高质量的经办服务。
(五)加强基金监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防控基金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基金案件的底线。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审核审批流程,持续加强事中审查和事后稽核,在身份和证书核验、信息公示、补贴直发等关键环节设置风险监测点,定期对操作记录进行查验。要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追查问责,建立用人单位和职工诚信档案,从严追责、从重惩处,打击和震慑各类骗取套取补贴行为。要未雨绸缪,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基金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
(六)夯实实名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名制信息采集系统”(登录地址http://jnts.mohrss),逐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查询和校验比对,为防止重复领取、骗取补贴提供技术手段,为强化统计分析、加强形势研判、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实施“展翅行动”作为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的重要抓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抓总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宣传策略、督查调度、评估奖惩、基金监管等措施。要适时通报各统筹地区技能提升补贴工作进展,将“展翅行动”实施效果作为失业保险工作重要考核指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
(二)信息汇总,及时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确立专门联络人员,于每季度季末的次月7日前将上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情况通过“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名制信息采集系统”上报,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部失业保险司报送上年度“展翅行动”实施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展翅行动”推进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政策创新等情况,各地要及时以信息简报、专题报道等形式报送部失业保险司,部里将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