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在7月30日召开的全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江苏公布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通过硬招实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更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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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突出干什么评什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从现在开始,江苏全面实施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到2021年底,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随着江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要准确客观评价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势在必行。目前江苏共设置实施27个职称系列,一些职称系列已经有了基本的专业分类。但现行人才评价标准仍存在人才分类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在细化人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贡献,追求卓越。

如何进行分层分类?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比如对医疗卫生人才,可根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级别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对临床、公共安全、科研、教学等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可根据中医、西医特点,医、药、护、技等不同专业岗位要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等。朱从明透露,为实现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江苏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创新重点人才群体评价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

江苏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评价,努力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特别关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乡土人才、青年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等重点人才群体评价。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为此,江苏还专门组建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8月底前将制定印发8个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标准,11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乡土人才的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在国内率先在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据悉,9月底前将制定出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1月底前开展首次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加大基层一线职称评价政策倾斜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合理设置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条件,引导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单位、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

更大力度放权,建诚信档案库更有效监管

朱从明说,人才能力水平如何,用人单位最清楚、同行最了解、市场最有发言权。江苏将围绕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 作用,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自 *** ,充分发挥 *** 、市场、专业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评价管理和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在整体下放66所本科院校和90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自主评审意愿、条件成熟、综合实力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大型三甲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今年将率先选择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向设区市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鼓励行业优势明显、条件成熟的苏中、苏北地区逐步组建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鼓励和引导各设区市逐步向具备条件的县(市)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着力解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年内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将社区卫生正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苏中三市。

稳步推进高级职称评审社会化,发挥专业同行的评议作用。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发挥市场“试金石”作用,通过看人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实际贡献,来评估人才的水平和潜能。

当天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江苏将建立高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交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参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后申报职称评审等参考依据。实行高评委会职称评审随机抽查机制,江苏省人社厅将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年按一定比例对高评委进行抽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职称评定网怎么找不到

搜索引擎中直接搜索能够找到。

搜索“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找到官网并进入。或者可以进入江苏省人社厅,点击“政务服务”,即可跳转到所需页面。

所以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统一了江苏省职称初定的申报工作,可以说是在职称信息化建设中往前迈了一大步,除江苏外,浙江、江西、河南等地的申报工作也是相对统一的。可以说是非常便利。

2022年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

       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每个省份和地方都是不同的,大多数都是从三月份就启动了这项工作。有些是在7,8月份,是比较晚一些的。

     职称评审一般会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这样的话,职业员工就会比较省心省力,单位会给你找合适的机构进行职称评审,但是有些单位是不管的,因此,需要自己申报和找机构代评。所以要看单位的。自己申报更大的优点就是省钱,但是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进行职称评审时,自身需要符合要求,有学历、工作时间以及业绩的要求。如果是自己办理,可能需要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申报,有很多会因为没有公司愿意或者公司异地,这都是比较麻烦的事,一定要注意找一个符合条件的公司。找机构代评更大的好处就是自己比较省事而且节省时间,但是不足之处就是比你自己申报要多花一些钱。进行职称评价的要求:学历、工作年限、论文、业绩等要求。说到学历,现在国家为了鼓励人才升学历,是支持第二学历甚至是第三学历的,您可以参加成人教育、自考、或 *** 教育等等,都算有效学历,都可以参加职称评审的。中、高级职称只能一年评一次,申报时间在每年的7-8月,会在每年的8、9月份收材料,大概流程是: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示——证书颁发。

中级职称考过人社有奖励吗

中级职称的奖励应该是在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考过中级职称之后,拿着你的中级职称证书,在一年以内,到你所属的当地的社保局,填表申请办理补贴,在成都中级职称的奖励补贴大约是1200元。必须要是你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就是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所属的社保局,才能申请办理。

职称补贴领取的最新规定2022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发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江苏人社网职称激励的失业保险费;

2.今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江苏人社网职称激励,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江苏人社网职称激励的职工江苏人社网职称激励,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江苏人社网职称激励,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2000元。

4.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更高可达2400元。

5.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流程

1.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上述材料;

2.经办机构通过对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同时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当地 *** 或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网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是宣传和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窗口,是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平台,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具有权威性、服务性、公开性、广泛性。本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厅宣传中心牵头建设,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为共建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地址如下。

一、苏兴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邮编:210008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规划财务处

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办公室)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省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核算中心

二、电力公司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邮编:210008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

农民工工作处

劳动关系处

养老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处

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省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省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京西大楼办公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08

办公室 *** 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工资福利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

劳动保障监察局

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四、机械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邮编:210008

省人社厅宣传中心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测评中心)

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厅技能教研中心)

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12333咨询中心)

省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

五、华阳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邮编:210008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创业指导中心)

省职业介绍中心(省就业培训中心)

六、社保大厦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园中路碧树园86号,邮编:210036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七、广州路办公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邮编:210029

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省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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