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南京市内做造价师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及流程?急急急
造价员变更程序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造价员同时具备造价师资格的人员,请先变更造价师!
一年内不办理二次变更!
1. 省内变更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省辖市内变更:造价员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携书面资料到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变更核准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印章收回后重新 *** 。
(二)跨省辖市变更:造价员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携书面资料先到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原管理机构在变更申请表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后,本人再携书面资料到转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转入核准后,在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并 *** 专用章。
2. 造价员办理省内变更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变更申请表》两份;
(二)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造价员资格证,专用章(新章刻好后以老章换新章)。
3. 本省造价员因工作调动需要换发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者,应在网上管理系统申请,经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持下列资料到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一)《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转出申请表》;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三)本人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4. 持有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者,转入本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申请人需先持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转出手续、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理审核、数据入库和编排证号,并收回原资格证和专用章。然后申请人在网上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将书面资料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验核和 *** 证章。
外省转入的造价员原资格证书设有专业等级的,按同等级、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换发资格证;未设等级的,按下列条件认定专业等级:
(一)取得造价员资格不满四年的,换发本省初级水平证书;
(二)取得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换发本省中级水平证书。
5. 外省转入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转入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人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六)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6. 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员提交的书面资料,除按本细则规定内容外,还需提交人事档案 *** 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及近期缴费凭证,以及社保增减表。
7. 造价员工作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携变更申请表、造价员证章和工商管理机构出具的变更核准文件到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并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印章收回后重新 *** 。
8.造价员学历、技术职称或单位地址发生变更,应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携变更申请表和相关原件到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造价员联系 *** (包括移动 *** )、电子信箱发生变更,应及时在网上管理系统自行更新。
9. 造价员在一年时间内只能办理一次省内工作单位变更,若因原单位倒闭、分立、合并或更名,申请人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后,不受此期限的限制。
造价师上边的职称写的是助理工程师,但是现在新评下来了高级工程师,请问如何变更?怎么办理
其实,那不是真正的职称,那是职称的资质,还达不到职称要求。职称是国有制单位实行的专业技术能力等级和岗位标称 ,享受国家技术干部和职称津贴。而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的职称,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技术资质,还达不到能力等级和岗位标称。所以,不是国家干部编制,也没有职称津贴。弄清这个属性之后,要处理新评下来的“高级工程师”就简单了。在国有单位任职的,对新评下来的高级工程师,经单位聘用职称后,自动享受高级职称待遇,不需变更,同时入档案。在民营单位或没有工作单位的,新评高级职称,按新的资质。旧资质问题无需变更。因为,人都可以有多种资质的。资质越多,说明他的不同专业能力越强。
造价员工作三年后职称是否自动转为助理工程师?
江苏造价师换职称我来告诉江苏造价师换职称你江苏造价师换职称:造价员与助理工程师是两回事,不存在转为助理工程师江苏造价师换职称的可能,甚至与造价工程师也是两回事,也不会自动转为的可能。
1.造价员是从事造价工作的上岗证,门槛较低,取证后尚需参加继续教育、年检等手续维持江苏造价师换职称;
2.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是专业技术职称;需要学历、工作经历、能力、成果等作为条件,经过评审(或统考)后取得并逐项晋级;
3.注册造价工程师是从事造价工作的执业资格,需具备相应条件后参加统考合格后取得。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流程和材料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流程和材料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近日发布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拟在《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 【2008】2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的材料和流程,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流程简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管理机构”)应随时受理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申报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随时接收注册管理机构报送材料,每月公布审核结果。
电子化审批
造价工程师注册实施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申请人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除注册申请表外,不再提供书面材料。上传数据时,也无需再提供人事 *** 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注册管理机构应将初审意见函和注册人员汇总表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并上传申报数据。
变更
造价工程师申请跨省或跨部门变更注册的,可通过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到新聘用单位所属注册管理机构直接办理调入手续,无需再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
新聘用单位所属注册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在其证书上登记变更信息,不再换发证书。变更信息将通过管理系统自动向原注册管理机构备案,不再要求申请人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暂停、恢复执业
暂停执业、恢复执业的,由注册管理机构通过管理系统审批处理,管理系统将自动上传相关信息。
同企业内变更
同一企业内造价工程师跨地区变更注册,不受一年注册变更期限的限制。
初始注册
取得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1年以后办理初始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申请重新注册的人员,应出具近一年的继续教育证明。
继续教育
按照《国务院关于之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文件要求,注册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符合继续教育形式、标准和要求的各类学习证明予以认可。
执业印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起, 注册管理机构应停止收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费和印章费。执业人员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的统一要求和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造价师跨省转注网上申报流程:
1、进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3、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4、进入个人信息库,省内变更进入“机构内变更”,跨省变更进入“机构外变更”;
5、修改填写有关数据;
6、修改有关扫描件(如已换证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将新证书重新扫描;职称有变更的重新扫描新证书;人事档案证明及劳动合同需扫描新单位人事档案证明及劳动合同);
7、继续教育情况需及时更新;
8、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需及时更新;
9、打印变更申请表;
10、数据上报;
11、如忘记密码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原件到省造价站查询密码(好像在网上注册系统上好像自己可以找回密码)。
跨省变更需提供的变更材料: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变更一式三份)(变更申请表上原单位及现单位意见都需盖章);
2、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如聘用单位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则还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人事 *** 委托合同、现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件;
5、省直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站办理变更;如注册单位属各地市管理的.造价工程师需先去各地市造价站盖章、审核原件及审查网上资料后,再到省造价站办理变更;
6、跨省变更的造价工程师还需向原注册机构上缴“执业专用章”;
7、跨省变更的造价工程师,应先将有关材料及注册证书一并送交原任职单位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盖章后,再将上述有关材料转至新任职单位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向新注册机构提交原注册机构出具同意变更注册的意见。
8、跨省调入变更的造价工程师领取新注册证书时需自带一张两寸彩色照片。
9、造价师变更所需资料:原单位解聘证明、注册证书及印章
造价员(师)本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出具书面委托书,造价师需持书面材料先到原省级注册初审机构加盖意见。
(1)本省调出: 首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变更注册后,携带以下材料到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后送重庆市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办理。
1.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造价工程师注册章;
2.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五份,可从造价师网上操作系统中打印表格,表中内容须填写完整、变更前、后单位盖章)
3. 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五份);
4. 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合同(需有监证单位盖章)。
(2)外省调入: 首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变更注册后,携带以下材料到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后送江苏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办理。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由省级注册机构在注册变更栏内签署”准予变更注册”意见,并加盖公章);
1.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表中内容须填写完整,原注册机构及变更前、后单位盖章);
2. 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合同(需有监证单位盖章);
4. 缴纳养老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社会保险费结算表、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凭证、盖有社会保障局章的参保花名册等);
5. 人事 *** 合同证明(包括人事 *** 合同书、代管名册、缴款凭证等);
6. 现注册单位是造价咨询单位的需提供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7项中的5、6、7项造价咨询单位必须提供。
;
江苏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姓名怎么变更?
因身份证信息变更或有误,无法办理相关注册业务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通过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提交个人身份证信息变更申请,并按下列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再申请办理相应业务。
1.因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的,如: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变更,需提供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相关证明;
2.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的,需提供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因报名考试时填写错误等原因考试信息有误导致注册系统中身份证信息错误的,需由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名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考试时信息无误,因注册系统中身份证正常升位填写错误的,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相关证明。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当前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 *** )。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