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几年升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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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系列江苏省人力资源职称网的中级职称晋升的条件不同江苏省人力资源职称网,以上海市为例:

具有相近系列中级专版业技术职务资格、权资历者,须聘任现经济岗位上工作满1年江苏省人力资源职称网;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者,须聘任现经济岗位上工作满3年。

扩展 资料:

高级职称评定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一旦发现多处申报立即由相关评委会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并填写《申报推荐表》江苏省人力资源职称网;其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推荐表》。单位推荐意见栏须具体写明对申报人员从事本单位经济工作所取得业绩的评价(200字左右)。

(三)在申报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截止日后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发表论文的正式出版物,不作为今年申报的依据。

在哪里可以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结果

在你所在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里查询。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哪里

去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问,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属于人事局的一个部门 。职称代评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追问或者私信我 满意还请采纳 谢谢!

求助,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

各个省市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和条件是不一样的,以南京市为例,申报电子信息工程师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执行,其中学历、资历 、破格条件的新要求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第二点,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任现职(从业)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条,职称计算机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4)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扩展阅读

参照《关于报送2018年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第三条,申报材料。

(一)不集中装订材料

1、经单位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市职称办2018年最新统一版本,规格A3,两面印制,骑马订方式装订,不要增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

4、免冠小2寸(40mm ×30mm)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装入专用照片袋或信封)。

(二)集中装订材料

1、之一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公示情况报告;

(3)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任期考核材料;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

2、第二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材料复核人要在附件材料之一分册和第二分册的目录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贴好封面。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怎么定

不是到你问的是初级还是中级职称,如果是初级的话你达到评定条件向单位的人事回部门申请,一般都能过答,如果是中级职称的话,先要考职称计算机和职称英语,考过了一般都能通过。有些地方只能通过考试的方式评,你更好向你们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下。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如何申请

职称是到人事局去申请的。你可以看看你所在地方的人事局的网站上的条件,如果你满足的话就可以申请。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为什么职称评审需要继续教育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指什么是个人的职称吗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而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种类和级别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根据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名称,比如高等学校教师,又分为正高级教授,副高级副教授,中级讲师,初级助理讲师等。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一般无具体等级之分,指的是从事某一行业所需要的必备的从业资格证或者职业资格。比如教育部认证的教师资格;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财政部认证的注册会计师等。

三,认证机构不同:专业技术资格一般是行业内的等级考试,为该行业的上级领导机构所认证。

而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 *** 取得。

(9)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 *** 取得。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 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 初级 如何转为中级或高级呢

一、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二、申请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10)江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的职称的作用: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都需要职称,退休工资与职称也是挂钩的。虽然市面上很多企业不重视人才的培养,职称与工资不挂钩,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不需要评职称,职称必需的,因为在跳槽的时候。

职称等级代表起点,高职称高起点,低职称低起点,即使不跳槽,在企业工作,如果想做高级的课题项目,负责人都有职称的要求,否则只能挂别人的名字,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果实。

[江苏省]江苏省人力资源职称网,江苏省人力资源网官网查询

江苏宿迁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全国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通知已经陆续公布啦,小编从江苏人事考试网获知,江苏省2023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更多详情请阅读下文。

江苏宿迁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考试具体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报考人员可登录如下网址:,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三)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1)及《机考人员考试须知》(附件2)。

四、管理办法

高级考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 ,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4月6日9:00~4月13日16:00;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在7月19日9:00~7月28日16:00。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高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4月7日~4月19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7月20日~8月2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高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1日~6月19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2日~10月3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录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录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

届时我省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于2022年1月下旬前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

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 *** 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核后作出答复。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

(二)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用书。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人员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机考考场规则

2.机考人员考试须知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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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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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江苏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一)高级考试

(二)初中级考试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四、管理办法

高级考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 ,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9:00~7月20日16:00;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在7月28日9:00~8月6日16:00。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到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三)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高级考试缴费时间为7月22日~7月26日。初中级考试缴费时间为8月8日~14日。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缴费操作。

(七)准考证打印。9月4日-11日,高级考试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11月13日-20日,初中级考试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到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考后审查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 *** 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 *** 》(附件4)。

(五)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十一、疫情防控

我省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近期关注省级及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人员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机考考场规则

3. 机考人员考试须知

4. 咨询服务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机考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

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

机考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 *** 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知识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附件4

咨询服务 ***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 ***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8195106,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23-86888539,86896181,86891051,86397550;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 ***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071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80500729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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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怎么网查?

用户可任意选择以下4种渠道登录访问:一是访问网页,进入“在线服务”的“人才人事”板块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二是登录手机12333客户端,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三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职称与职业资格专栏,使用职称查询平台;

四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 *** zwwx),点击“人社服务”进入职称查询平台。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网址是什么?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是: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年度 *** 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 *** 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免、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 *** 奖励办法;承办市 *** 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 *** 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拟订全市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 *** 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 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 *** ,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指导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体育场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