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何时开,评审结果何时能出来?

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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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2017年9月13日—9月15日2017公示江苏政工职称,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职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审会议。经学科组评议投票2017公示江苏政工职称,肖留根等145位同志通过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李世清等24位同志通过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沈秀梅等885位同志通过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毛文娟等125位同志通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宋伟等19位同志通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

现将上述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25日。公示后再提交省高职院校教师高评委会最后审定。

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师资处反映。联系 *** 2017公示江苏政工职称:025—83335520,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附件: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省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9日

[江苏省]2017公示江苏政工职称,江苏省高级政工师评审条件

2017年关于政工师职称新规定有哪些

2017年关于政工师职称有哪些新规定?政工师是指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政工师职称等级有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等。政工人员的专业职务由所在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负责人聘任,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实行分级聘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聘任。政工师发表论文是条件的,不同等级职称发表论文的要求也不同,下面一一详解:

推荐阅读:政工研究动态

《政工研究动态》是 *** 中央宣传部主管、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主办的中央级研究动态型、信息参考型期刊,为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刊,是全国宣传思想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权威媒体。

主要内容:

宣传思想工作领域的中央最新精神、决策背景解读、当前社会思想热点的全面深度分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前沿、基层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探讨、社会热点评论等。

主要栏目:

卷首语、特稿、独家策划、研究、企业、基层、先锋、思想、半月等。

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是不需要发表论文的,中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根据条件不同,论文要求也不同。

中级政工师申报条件:

l、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 *** 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提交两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文章,由地(市)、厅(局)政工职称办(职改办)或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同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各一名进行鉴定,其中一篇应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3、熟悉本职业务,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2年,一般发表思想政治工作论文2篇;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破格申报政工师除符合政工师条件l、2、3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l、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社科专业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地(市)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著或译著;

(3)经过高等院校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本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二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明;

(4)在中等专业学校比较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授予省以上的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在运用马列主义、 *** 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经验,在本地、市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或获得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奖起了重要作用。

(3)获得省、部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干部”称号。

高级政工师申报条件:

l、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 *** 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 *** ,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提交三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专著,由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两名同行高级职称人员进行鉴定,其中两篇需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

4、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7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分以上;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8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分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后取研究生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后取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6年;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3年。

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除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的l、2、3、4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在国家级社科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2)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个人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不含编辑出版);

(3)经过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本专业脱产学习或累计培训两年以上,每次学习时间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

(4)在大专院校系统地讲授过一门政工专业、政治理论课程或编写过政工专业政治理论教科书;

(5)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运用马列主义、 *** 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省或本行业以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2)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或省委、省 *** 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工作者。

2017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卫生、社区卫生、护理等3个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办人〔2017〕33号)精神,2017年省卫生、社区卫生和护理等3个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了评审。

全省共计11479人通过评审,其中卫生专业6509人,社区卫生专业2840人,护理专业2130人。

现将上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7日(7个自然日)。

在公示期间工作日内可来信向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和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

反映情况,来信应署真实姓名。

扩展资料

201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料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高级职称申报入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后,根据提示申报。

申报人员将所需材料上传,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再上报纸质材料。

网上提交的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 *** 成的PDF文件,复印件扫描或拍照无效。每项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同一个项目有多页的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

上传的单页PDF大小应控制在5MB以内,单个项目的总大小不应超过40MB。

网上申报时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在申报系统内签订承诺书,本人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网上提交材料后,申报人应携《申报表》、上传材料原件(除论文、病案、专题报告、护理及社区人员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外)至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核。

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的工作人员登录审核系统,根据文件规定,审核申报资格,并对照材料原件确认网上提交材料是否清晰可辨、真实准确。

病案材料扫描证明、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等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只须上传封面及内容页,多余页面不需提供。

具体提交材料注释如下:

一、年度考核、医德考评材料

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提交现资格聘用以来近5年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足5年的全部提交)。

同时将本人现资格聘任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系统相应栏目内(从起聘当年填起,最多不超过12年)。

企业、民营等医疗机构(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

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和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卫监〔2008〕2号)要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提交现资格聘用以来近5年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二、学历材料

对照学历、资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成人教育、或在境外(含港、澳、台)院校取得的专业学历(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

对照学历要求:申报学历为后学历的申报人员,还应提交中专及以上的其他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三、执业材料

对照适用范围: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护士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全科医学专业,提交注册证书的执业范围应有全科医学;申报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提交注册证书的执业范围应有中医全科;申报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人员,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西医结合。

四、资历材料

对照资历要求:提交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如现级别资格中有平转的,同时提交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

机关流动人员同时提交工作调动函和工资转移单,省外引进人员、 *** 干部提交原单位或部队的职称批复或资格证书。

对照资历要求:提交现专业技术职务历年聘书。如现级别资格中有平转的,同时提交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五、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材料

对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将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有关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内。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免试对象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2017年4月22-23日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 *** 、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提交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书;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提交工作调动函和工资转移单;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预备队员且2017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提交援外的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等相关材料。

先评后考对象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2017年4月22-23日,因公出国人员提交 *** 任务批件及因公护照;

2、流动到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提交工作调动函、工资转移单。

3、2017年4月22-23日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正在 *** 、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交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书。

六、城市医生下基层服务材料

对照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要求:已完成晋升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规定时间的人员,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并在系统相应栏目内填写下基层服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