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
需要去当地人事局,不会影响申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后,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扩展资料: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
2、现有*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3、照片:2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
4、已有的技术职称证:复印件2份
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百度百科-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助理工程师评定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
1、找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任职资格审查表》等、按要求填写。一般附有填表说明。
2、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佐证资料。
3、将资料准备好,按要求装订成册,提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有的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评审或备案完成,公示、发证、单位聘用。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评审一般10月中旬开展,11月底完成。具体以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助理工程师
想要在江苏拿到初级工程师职称,只有大专学历可以申报吗?
初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中,学历这一块只需要专科以上学历,包括专科。所以你申报初级工程师没问题。
南京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
南京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南京市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具体要求如下江苏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一,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江苏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二)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 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 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在江苏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四)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二,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江苏建筑初级职称评定条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二)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夫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木工作9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四)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另外,还有资历破格条件:
(一)中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1年申报: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3、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之一名获得者。
4、除“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
(三)正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二等奖(及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之一名获得
建筑施工技术专业评职称以及考资质方面的问题~~
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建设工程助理级技术专业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或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能对一般技术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的设想。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承担完成地级市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乡镇、村庄的各类规划5项以上。
3、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中型工程或2项小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文件。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县级优质工程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解决建设工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七)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的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高级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 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中型以上重点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六)在建设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八)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九)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建筑方面的初级职称(员级或助理级)怎么评?
建筑职称是由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定期评审的,可以自己申请,单位申报,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集中评审公示。
技术职务可以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一般先从初级申报,初级可以分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中级就是工程师;而高级可分副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之分,专业职称评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工作简历、专业论文、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合格等证明材料。
评审建筑各级别职称除了要进行专业考试外,还要进行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的考试。职称计算机从2002年开始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之一,职称外语则是从1999年开始成为晋升专业职务的考试之一。
扩展资料:
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建筑职称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