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 退休教授条件要求

1、年龄江苏职称 *** :一般要求退休教授不超过70岁江苏职称 *** ,且身体健康江苏职称 *** ,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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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江苏职称 *** :一般要求退休教授为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教授工作经验。

3、学术水平:退休教授需要在自己江苏职称 *** 的研究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一定的学术成果。

4、教学经验:退休教授需要具有教学经验,能够胜任大学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和教学评价。

5、研究方向:退休教授的研究方向需要符合学校或科研机构的需求,能够为学校或机构带来一定的学术和人才资源。

不同学校或机构对退休教授的条件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根据 *** 公告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2023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 *** 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 *** 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 *** 思政教师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 专职辅导员的岗位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 *** 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专职辅导员的人员须为 *** 党员(含 *** 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院(系)级或者校级学生会正(副)部长、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社联正(副)主席,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

(2)有2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2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委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日期。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 *** 工作经历。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 *** 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1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 *** 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 *** 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9日9:00-3月11日13: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 *** :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 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 *** 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 *** 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自己自初中毕业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任职职务、任职起止年月)、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起止页码,并标明是之一作者、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之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以及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厅(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

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

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工作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聘用合同书、解聘协议书、社保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及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程序

(1) *** 专职辅导员的岗位(即B01-B02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

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公告)。

笔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生管理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教材,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 *** 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如笔试成绩并列,造成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均进入面试考核。

笔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按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 *** :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 *** 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 *** 岗位拟 *** 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 *** 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 *** 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 *** 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更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或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六、 *** 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 *** 政策咨询。

七、 *** 工作监督

***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 *** 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 *** :0517-87088183

八、 *** 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 *** :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 *** :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 *** :025-52616712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6日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 *** 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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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徐州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 *** 公告报考指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3日至2001年9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 *** 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 ***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文件规定, *** 学院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 *** ,可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报考符合相关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 *** 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6:00)之前为淮安市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管体制区或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岗位。其中:“县”包括金湖县、盱眙县、涟水县;“县管体制区”包括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市辖区”包括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8.定向 *** 大学生村官的岗位, *** 对象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市、县(区)内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相关市、县(区)域村(居)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9.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职称,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职称。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2019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报考指南

[江苏省]江苏职称招聘,江苏省职称考试报名入口

盐城市111人才在职称聘用中的政策

一、盐城市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类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双选”就业。毕业研究生进企业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住房;急缺专业本科毕业生,进企业单位可确认其事业编制性质;到滨海、响水、阜宁三县工作的本科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可挂* 在市人才中心。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双选”,接收专业对口的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可不受编制、进人计划限制进事业单位,并高定一档次工资;急缺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进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对口工作,可相应追加编制、进人计划。——盐政发〔2001〕103号

创办、领办和联办个体私营企业的毕业生,可在县以上 ***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 *** 手续,代办养老保险,承认其工龄;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他们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关系等人事 *** 手续 。——盐政发〔2002〕117号

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的,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毕业生创办不同行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减免不同年限的税收;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 *** ,并简化手续,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盐政发〔2003〕157号

外地生源本科毕业生来盐,可先入行政、组织、户粮关系,后“双选”就业;优秀人才由 *** 人事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发放引进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安排引进优秀人才的住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90平方米;优秀人才的子女可选择本地任何一所中小学入学;短期来盐服务的优秀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盐发〔1999〕35号

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盐政发〔2005〕127号

对父母双方均失业,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家庭平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地更低生活水平,经“双选”仍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部门按专业对口原则推荐到相关单位就业,相关单位应予照顾。——盐政发〔2003〕157号

二、东台市

凡属我市紧缺专业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相关事业单位可直接组织考聘签约;愿意到企业工作的,可与企业洽谈签约,市人事部门免费提供人事 *** 等相关服务。到企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亦可将人员关系挂* 到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享受有关政策补助。对于综合素质较高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列为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根据工作需要,在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实职岗位。重点高校工程技术类紧缺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在市场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对口、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到相关事业单位或效益较好的企业单位就业。

落实省 *** 支援苏北人才政策,对所学专业列入人才引进专业目录、到我市企业工作并落户、服务期满5年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2-8万元的补贴。到企业工作的工程技术类本科以上紧缺专业毕业生,人事关系可挂在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所在企业按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发放月薪,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市属重点企业普遍建有人才公寓,免费为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实行特别倾斜优惠政策。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来我市工作的博士,按财政供给渠道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任职补贴,享受期为5年,如在我市购买住房的,给予8万元的住房补贴,在东台工作满5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引进人才从事的科研项目被列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大科研项目的,由市 *** 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中心)实行项目负责制,市 *** 一次性给予进站(中心)的博士后每人1万元的在站服务科研补助经费。

三、大丰市

凡愿意每年到我市集中工作一段时间的院士,特殊生活补贴每月不低于1万元。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开发项目的,可不受时间限制,每年按15万元计发。对聘有院士并进行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企业, *** 给予引进奖10万元。凡担任大丰市经济发展顾问的博士,每年发放顾问津贴2000元,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市委市 *** 根据有关奖励政策另行兑现或重奖。

凡愿意来我市任职的博士,安排市直部门科级岗位相当职务,享受正科级领导干部同等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任职津贴,津贴享受期为五年,五年后享受本市同级干部的正常待遇。如本人在大丰市内购买住房,由市财政提供6万元住房补贴,在大丰工作满五年后,6万元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凡愿意来我市任职的硕士,安排市直部门或事业单位副科级岗位相当职务,享受副科级领导干部同等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如本人在大丰市内购买住房,由市财政提供2万元住房补贴,在大丰工作满五年后,2万元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凡愿意到我市工作的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进企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可放在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工资、养老保险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对帮助我市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区域性产业开发基地,经国家、省认定的,市 *** 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对列入国家、省星火、火炬计划等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项目承单位及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我市企业合作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盐城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在原获得奖金数的基础上,本市发别加发100%、50%、30%的奖金。

四、射阳县

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吸纳毕业生,须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务员招考计划,采用公开考录的 *** 进行。组织部门选调毕业生根据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派遣手续就业。对取得《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江苏警官学院等三所院校的毕业生,严格按照苏人通[2004]95号文件规定就业,其他警察类高校毕业生进公安系统工作,按计划、按程序办理。

事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可直接吸纳毕业研究生,且不受增人计划限制。事业单位接收本科及其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一律按照 *** 人事行政部门编制的年度高校毕业生增人计划执行, *** *** 和程序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射人【2006】4号)办理。父母双方均失业或家庭中同时有两人以上失业且家庭平均生活标准低于我县更低生活保障水平、经“双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特困生,按专业对口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编制计划,报县 *** 批准后照顾安排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积极鼓励各类毕业生通过“双选”进企业就业。凡通过人才市场“双选”到振阳集团等41家规模企业就业的普通本科(学士)毕业生,人事关系进入“县企业人才服务工作站”,确认其事业性质,享受 *** 补贴,并办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规模高新企业员工一视同仁;他们当中从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规定程序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和项目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根据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对办理了人事 *** 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 *** 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工龄。

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到社区就业的,其薪酬由社区和所在地财政共同解决。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规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由县镇财政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 *** 。到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将作为镇、街道干部的重要来源。对工作2年后报考公务员的,采取适当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争取3――5年内,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安排1名高校毕业生。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在毕业后2年内)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从下岗失业人员 *** 担保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 *** 担保。

为了切实提高到规模企业工作的高层次毕业生的实际待遇,大力吸引人才,县 *** 对到规模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专项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士)每月补助标准分别为1000、600、300元。补助期限3-5年。

对到企业从事科研和产品开发的毕业研究生,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的,购买住房时给予补助,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补助标准分别为12万元、6万元,县财政专项资金承担50%,用人单位承担50%。

毕业研究生配偶原则上同性质优先调动。毕业博士研究生配偶,可根据专业对口和资格准入的原则,照顾安排到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五、建湖县

建湖县对愿意来湖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采取考试、考核、公开选岗、择优录用进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选岗进入的本科生关系保留在事业单位,须到全县五十强企业服务5年,服务期间享受行政关系所在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除省标工资外的一切政治生活待遇,并由所服务企业发给不低于省标部分的工资待遇。二是差额拨(或规费)款事业单位;三是新成立县经贸委人才储备中心和建湖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接纳储备毕业生的载体,分别由县经贸委和开发区管理,均为财政差额补助全民事业单位,进入两个中心的本科生须到县内规模骨干企业服务五年,由县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00元,养老、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应由集体承担的部分由县财政拨付,工资由其服务的企业按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含资金、福利、工伤、保险等)发放。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单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矛盾,拓宽了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本科生提供了学有所用、发挥其专业特长的空间。

六、阜宁县

高层次人才实行技术津贴补助(阜人才〔2004〕2号)

1、聘请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3000元);

2、聘请的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每人每年2000元);

3、在阜工作的博士生(每人每年2000元);

4、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每人每年500元);

5、市“111工程”培养对象(每人每年500元);

6、县级拔尖人才(每人每年500元)。

颁发阜宁县“人才绿卡”(阜发〔2004〕36号)

对省“333工程”、市“111工程”培养对象和县级拔尖人才以及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在阜投资超千万的客商,颁发阜宁县“人才绿卡”。持有阜宁县“人才绿卡”在三年内享受以下7项待遇:

1、在县新华书店购买图书8折优惠;

2、在单位享受50%继续教育经费补贴;

3、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优先就诊,每年免费常规体检1次;

4、子女在县内中小学入学可免收部分择校费;

5、外来高层次人才享受本地市民待遇,优先办理劳动、医疗保险;

6、取得职称资格优先聘用

7、每年法定假外休假7天。

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第4号)

1、从2006年起,凡阜宁籍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我县内企业就业(不包括条属企业)或自办企业的,除享受省市优惠政策和企业的报酬待遇外,从2007年1月起由县财政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连续补助3年。

2、凡经批准引进的急缺专业、一类本科中“211工程”院校中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可实行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