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A. 江苏为何不能在全省推行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比照办理工作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可以的。部分省市试行过符合国际潮流的人才振兴政策,如江苏 江西 河南等省份出台过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这项政策,对照发职称证书,吉林省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比照聘任”,不发职称证书。最近江苏苏州出台了新的政策, *** 可以评职称,贯通了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并轨,也成为必然趋势。

江苏苏州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职办〔2013〕11号

各市、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现就当前职称政策和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通知如下:

一、 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为贯通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展人才发展空间,推进我市整体性人才开发工作,根据《二○一三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苏人保专〔2013〕1号),我市将在机械、电子信息、工艺、农业、畜牧、园林、轻工工程等行业试点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其它行业将在今后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

具体申报的资格条件为:

高级工满4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 直接转评助理工程师,满4年可申报工程师;

高级 *** 直接转评工程师,工程师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技能人才符合专技人员评审资格条件的也可参照专技人员进行申报。

具体职业分类与职称系列对应表,见附件1。

B. 江苏技术员能否直接评中级职称文件解读

年申报工程师热门专业:

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工民建、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 程测量、电子、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概预算、结构工程师等。

2015年热门经济师系列:

人力资源、工程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商业经济、房地产经济、金融经济、保险经济、财务管理、建筑经济管理、旅游经济、企业经济、市场营销、农业经营、房地产经营、信息 *** 经营、物资经济、饭店管理、农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

2015年中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 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职务满 4 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 5 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工作年限可算在毕业前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

4、各省市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人才有破格申请的政策

如果有需要发表或者写作的可找九品论文网。报编号【jp03】

C.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怎样查询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不能在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按照“谁发证谁鉴定”的原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颁发,所以必须到市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或者由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委托的机构去申请鉴定。你可以进当地人事网查询这个机构。

D.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哪里

去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问,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属于人事局的一个部门 。职称代评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追问或者私信我 满意还请采纳 谢谢!

E. 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而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种类和级别不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根据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名称,比如高等学校教师,又分为正高级教授,副高级副教授,中级讲师,初级助理讲师等。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一般无具体等级之分,指的是从事某一行业所需要的必备的从业资格证或者职业资格。比如教育部认证的教师资格;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财政部认证的注册会计师等。

三,认证机构不同:专业技术资格一般是行业内的等级考试,为该行业的上级领导机构所认证。

而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 *** 取得。

(5)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通过考试 *** 取得。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 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F.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证书在哪儿查询

全国专业技术复人员计算机应用制能力考试证书期限:根据原人事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格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限,今后主管部门对合格证书有新的年限要求,将按新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合格证书可累计使用。

G. 江苏省中级职称考试怎么报名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省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 、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交费单、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报名即可!

H. 江苏省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职称四年以上,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 按中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1)学历证书、助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I. 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的区别

江苏非教师类技术专业职称?

Ⅰ 江苏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江苏非教师类技术专业职称扩展阅读:

江苏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2、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3篇。其中本学科教科研材料2篇,至少有1篇在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Ⅱ 教师资格证是专业技术职称吗

教师资格证是是职业资格证书,

不是专业技术职称。中学教师系列的职称,主要是中版学二级教师权(助理级)、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高级)。不是,教师资格证是一种从业证书,代表你可以从事教师这个职业。专业技术职称是等你上了工作岗位后,根据学历,荣誉等为条件所评定的,职称的高低与工资和待遇挂钩。

Ⅲ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为什么评而不考

说到心坎里,同感同感!!这样为权钱交易创造方便之门。

Ⅳ 教师资格证是专业技术职称吗

教师资格证是是职业资格证书,

不是专业技术职称。中学教师系列的职称,主要是中学二级教师(助理级)、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高级)。不是,教师资格证是一种从业证书,代表你可以从事教师这个职业。专业技术职称是等你上了工作岗位后,根据学历,荣誉等为条件所评定的,职称的高低与工资和待遇挂钩。

Ⅳ 教师职称 是不是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教师职称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以前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其中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度考核规定

年度考核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所以教师晋升职称实际上就是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表明取得人具有从事该等级专业技术工作的资格,若被单位聘任,就表明该同志具有了该专业技术职务。也就是说取得了职称。

Ⅵ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 是什么

经国务来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源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范围领域基本涵盖国民经济生活的各行各业,例如工程、医学、会计、教育、科研等。评审对象包括在事业单位,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工程技术、设计、驾驶操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

(6)江苏非教师类技术专业职称扩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或任命,有一定的任期,在任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专业技术职务为一种干部职务,它以聘用的形式被任命后,有一定的任期,仅在本单位内有效。实行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后因限额已满,而不能在本单位、本部门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到别的单位或部门去任职,这样,就能够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他们的合理流动,打破旧的人才管理体制僵化的格局。

Ⅶ 什么是非教师系列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非教师系列职称主要有:工程系列的工程师,医生系列的主治医师,财务的会计师等等。

一般要求有初级职称一定年限以上(各类职称要求不一),通过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很多是可以以考代评的,参加考试通过,再聘任。

Ⅷ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是什么

还有助理研究员

研究员等

Ⅸ 苏职称〔2013〕4号《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根据我的理解,你参加成人高考师范院校的数学教育专业或者自考数学教育专业内,找到就其中的专业容主干课考试过关可以了。当然,更好全部过关,拿学历证。建议拿到手后复印所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仅供参考,以省教委、省人事厅解释为准。

Ⅹ 非师范类教师怎样评定教师职称

非师范抄类教师评定教师职称需要参加袭继续教育后才能进行评定。

按照《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文件规定: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需通过接受系统的继续教育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证明后,方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非师范类特岗教师通过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资质。

(10)江苏非教师类技术专业职称扩展阅读 :

教师职称认定需专业相符: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建筑施工技术专业评职称以及考资质方面的问题~~

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建设工程助理级技术专业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或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能对一般技术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的设想。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承担完成地级市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乡镇、村庄的各类规划5项以上。

3、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中型工程或2项小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文件。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县级优质工程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解决建设工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七)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的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高级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 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中型以上重点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六)在建设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八)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九)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江苏省]江苏十大职称,江苏十大职称有哪些

江苏省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江苏省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江苏十大职称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助理职称:大学本科毕业江苏十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江苏十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中专毕业江苏十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江苏卫生人员晋升职称条件相关规定

之一条 为统一卫生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加强晋升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速建设又红又专的卫生技术队伍,为创造我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

一、医疗防疫人员(含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的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医士(助产士)、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

二、药剂人员(含中药、西药)的技术职称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剂士、药剂员。

三、护理人员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四、其他技术人员(含检验、理疗、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技术职称为:主任 *** 、副主任 *** 、主管 *** 、 *** 、技士、见习员。

第三条 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做到又红又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

第四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 *** 、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

第五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 *** 、副主任护师:

1.通晓本科理论,了解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通晓中医药理论,熟悉经典医著);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掌握一门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能够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科研和教学培养高级人材;

4.从事本科主治医师(或相当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第六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治(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 *** :

1.熟悉本科理论和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地掌握本科实际技术操作;

2.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处理本科复杂问题。能阅读一门外文专业书籍(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3.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教学和指导下级卫生人员的能力;

4.从事医师(或相当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第七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定为医师、药师、 *** 、护师:

1.熟悉本专业理论和基础医学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科常见病或解决常用业务技术问题,并能对中、初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能初步阅读一门外文专业书籍(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3.高等院校毕业或从事本科医士工作(或相当职务)五年以上或有高中文化程度,从师学习五年(初中文化程度须七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者。

第八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定为医士、助产士、药剂士、技士、护士:

1.了解本专业基本理论,并有一定的实际技术操作能力;

2.能担任本科一般常见病防治或一般常用业务技术工作,并能对初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中等技术学校毕业或中医药学徒出师、初中文化程度独立从事本科工作三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者。

第九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定为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药剂员、护理员、见习员:

1.初步了解本专业一般知识,并能担任一般的专业工作;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实际工作中经过短期学徒或培训。

第十条 在卫生、医疗工作中成绩卓著,有重要发明创造,或科学技术上有独特专长,或西医学习中医并坚持走中西医结合道路,为创造我国统一的新医药学作出贡献者,可提前或越级晋升。

第十一条 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学术委员会对其业务水平提出评价。具体考核办法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局规定。

第十二条 审批权限:

一、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为中级,报县(市)卫生局(科)或相当于这一级的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审批;中级晋升为医师(或相当职务),由本单位组织作出鉴定,推荐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由地区、省辖市卫生局审批,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备案。医师晋升为主治医师(或相当职务),报地区、省辖市卫生局审批,并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备案;晋升正、副主任医师(或相当职务),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批,并报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机关及卫生部备案。

中央各部委所属的地方企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由各有关部委负责办理,没有或卫生行政部门不健全的部委,由有关部委委托地方按上述程序审批。

二、由卫生部和省、市、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单位,确定或晋升为正副主任医师及其相当职务的,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核,报卫生部审批。

第十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机构和集体所有制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

附:几点说明

1.正、副主任医师(或相当职称,下同)作为技术职称,正、副科室主任作为行政职务。科室主任一般应由主任医师担任,但在没有主任医师或由于主任医师担任科室主任有困难的,也可由下一级医师担任。

2.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作为行政职务。

3.在卫生医疗单位中,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的人员,应按教育部或中国科学院的有关规定,确定和晋升技术职称。

4.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核(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5.本条例中的医士、助产士、药剂士、护士和技士统称为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药剂员、护理员和见习员统称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