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2

江苏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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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区里教师评职称时,评审员主要看什么,还给算分吗

【教师职称】评定加分细则

爱V高中英语 2021-12-03 09:24

收录于合集

#教师必备

40个

#教学教研

175个

#课题研究

55个

#论文必备

48个

教师评职称是打分评选江苏省职称评分细则最新的,教师评职称满分是150分,加分项很多,学历学位现任职务、工作年限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授课工作 班主任、个人表现等都属于加分项。每个加分项都会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最后根据总分来晋升职称。

一、学历学位条件评分标准(满分6分)

本科无学位0分,学士1分,硕士2分,全日制硕士3分,博士6分。

二、 现职称任职条件评分标准(满分8分)

基本任职年限0分,增加1年1分,增加2年2分,增加3年3分,增加4年4分,增加5年6分,增加6年及以上8分。

三、工作年限条件评分标准(满分10分)

参加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0.25分, 工作年限按整年计算。

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65分)

(一)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1.学术论文(每篇)(满分15分)

非核心期刊1分(可累计,参评正高级上限5分,其他上限10分),中文核心期刊4分,三大检索收录6分。

2.著作及教材(每部)(满分10分)

普通教材2分,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获奖教材4分,学术专著6分。

3.科研项目(每项)(满分15分)

4.发明专利(每项)(满分5分)

外观设计专利1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分,技术发明专利5分。

(二)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科研成果奖项

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分;

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6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3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等奖10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二等奖7分;

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三等奖5分;

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4分;

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3分。

五、教学建设成果奖项(满分30分)

1.团队建设

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加3分,成员3加2分,成员4-5加1分。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教学名师,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

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

骨干教师,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1分。

2、专业建设

国家级示范(品牌)专业,负责人加8分,成员1加6分,成员2-3加4分,成员4-5加3分。

省级品牌(示范)专业,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 课程,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

软件开发,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

4、基地建设

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3加3分,成员4-5加2分。

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5、竞赛获奖

国家级,-等奖第1名加8分,二等奖第2名加6分,三等奖第3-4名加4分。

省级,一等奖第1名加3分,二等奖第2名加2分,三等奖第3名加1分。

市级,-等奖第1名加1分。

院级,一等奖第1名加1分。

注:院级竞赛获奖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教学建设成果各单项满分均为8分。

六、教学授课工作(满分12分)

讲授课程门数5分,授课课时量加7分。

七、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工作(满分5分)

现职务任职期间,未担任过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工作,分值为0分。担任专、兼辅导员、班导师工作,每工作一年为1分, 4年及以上为5分(评审教授职称不受此条件限制。

八个人工作表现情况(14分)

(一)个人荣誉(任现职期间)(满分5分)

院(局)级加2分,省市( *** )级加5分。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满分6分)

1年优秀1分,2年优秀加2分,3年优秀加4分,4年及以上加6分。

(三)近2年学评教、教评教考核(满分3分)

学评教,-般(70-79分)加1分, 良好(80-89分)加1.5分, 优秀(90分及以上)加2分。

教评教,- 般(70-79分)加1分, 良好(80-89分)加1.5分, 优秀(90分及以上)加2分。

(四)教学事故

严重教学事故,取消二年评审资格(含当年);

一般教学事故通报批评, 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通报批评,当年评审减2分。

注:教学事故计算时间为:上年职称评审结束之日至当年职称评审开始之日为一年。

九相关评分标准细则及说明

1.学术论文

(1)学术论文只计算独立完成和之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参评正高级)。独立完成论文,成果分值分配系数为1:合作完成论文, 之一 作者成果分值系数为0.8,第二作者(参评副高级及副高级以下计算成果分值系数为0.3,其他作者不计算分值。

(2)学术论文系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论文: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若被检素,则按检索论文计算分值。学术论文注重学术性,不包括一般通俗性、科普性和启蒙性文章。

(3)参评正高级职称须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及以上。

(4)中文核心期刊统一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发布)为准。其中年限规定为: 2000年版(2000年6月一- 2004年6月), 2004年版(2004年7月一- 2008年11月), 2008年版(2008年12月一- 2012年3月), 2011年版(2012年4月一- -2015年8月), 2014年版(2015年9月一-- 至今)。分类核心期刊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外的学术期刊为普通期干

(5)三大检索收录论文是指被SCI(科学引文素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检索收录的论文。必须以提供有资质的情报咨询中心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为准。

2. 教材认定标准

1)国家级规划教材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 五”、“十二 五" 国家级规划教材。

2)获奖教材:指经过省教育厅或教育部评选而获得的精品教材等。

3)学术专著:已经公开出版的学术菩作,须有正式书号并标注为“菩”的学术性著作,标注为“编著”、“编”、 “主编" 等的著作,不属于专著。

3.科研项目

(1)已结题(验收、鉴定)项目计算分值,在研项目不计算分值。

(2)独立完成的教科研项目,完成人分值分配系数为1。合作完成的教科研项目,完成人分值分配系数如下:

1)省级及以上教科项目:项目主持人(之一完成人)0.9, 第二完成人为0.5, 第三完成人为0.3,第四完成及以后为0.2。

2)市厅级教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之一完成人)为0.8, 第二完成人为0.4,第三完成及以后为0.2。

(3)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标准

1)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级研究开发条件建设计划、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863计划、 973计划、教育部人文社科计划、国家其它部委的科技计划项目等立项的项目。

2)省部级项目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科技计划、科技基金、社科基金等立项的项目。

3)市级项目指市级科技计划、科技基金、 社科基金等立项的项目。

4.教研项目级别认定说明

1)国家级教研项目:国家教育部(如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国家科技部等立项的项目。

2)教育科学规划领马小组)国家一级学

3)市级教研项目:立项单位为国家二级学会(如中国高等职业技术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属的二级学会)、省高教学会、省职教学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立项项目。

4)审批公章为课题组的子课题不计分。

(5)教科研项目以能提供科研结题证书和已结题(验收、鉴定)佐证材料为准。无结题证书和结题(验收、鉴定)佐证材料不计分值。不能提供教科研经费金额佐证材料的只按项目等级计分。在学院工作期间,教科研项目未属学院名称的不计分值。

(6)发明专利主持人、实用新型专利主持人、外观设计专利主持人分别赋5、3、 1分,主要参与人2-5名分别对应A. B、C. D四个等级赋分,四个等级分别乘以对应系数0.8、0.6、 0.4、 0.2。

(二)科研成果

1.科研奖项

(1)科技成果奖项(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和教学成果奖项系指相关 *** 部i门颁发的相应科技和教学成果奖项。论文、调研报告类奖项.与评审专业无关奖项不计分值。

(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项,按较高奖项计算分值,不得重复计算分值。其中教育部奖项视为国家级奖项,中国高教学会、中国职教学会、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省规划办等奖项视为省部级奖项,中国高教学会二级分会、中国职教学会二 级分会、省高教学会、省职教学会、 省评价学会、 市社科联、市总工会等奖项视为市级奖励。

(三)个人工作表现情况

1.个人荣誉

个人荣誉包括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教育工作者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的荣誉称号。

2.年度考核

任现职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提供。

3.学评教、教评教考核

近二年学评教、教评教考核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4.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情况由教务处提供。教学事故程度认定按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三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职称评分细则最新

(1)获得学前教育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

(2)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后,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二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三级教师3年以上;

(2)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

一级教师

3.1 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4)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教师工作。

1、业绩一般就是近几年内申报人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成绩,对于教师来说就是教学成绩、教学时长的积累,业绩的积累最能体现申报人专业水平,优秀的教师必然教学成果显著,此外,担任过班主任等都可以为业绩方面加分。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主要基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取得的成绩,如教学能力、教学业绩、教科研能力、辅导学生、取得荣誉等等方面。在以往,只要教师具备相应的条件,那么评上高一级的职称,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3、出现了学校另外再出台一套评审方案,老师们觉得自己够条件就申报,学校组建评审组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打分考核,最后确定上报人选。一般情况下,学校报送的人选,到了区里、市里,都基本不存在问题,因为谁也不会轻易浪费那少之又少的指标。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

教师职称评定是通过对教师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业绩等的综合评价来确定教师职称等级的过程,关系到为什么评、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等一系列复杂的过程。下文是小学职称评定细则,欢迎阅读!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一

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

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审条件

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

1、 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

2、 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3、 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4、 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

1、 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

2、 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3、 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4、 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

5、 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

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

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之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⑵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⑷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破格申报

凡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职称[2003]9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破格。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不实行学历破格晋升(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关于任职资格和学历的说明

(一)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

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二)对年龄在四十周岁(含)以下的四星级高中教师和三十五周岁(含)以下的其他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可以按学历破格要求来申报,但须为在读教育硕士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凡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学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及1951年(含)以前出生的其他初中教师,从教15年以上,取得双专科学历,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他人员,凡取得省教育厅认可的双专科学历(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所申报专业相同),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但对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有关破格要求。

(四)对1956年底前出生的初中教师,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15年的,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它人员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必备条件。

(五)对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是具备规定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职称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破格处理。

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学历才能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锡职办[2000]2号文规定,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且中专毕业后、职龄满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系列所规定的相应破格条件,考核优秀的,允许破格报评中级任职资格。

六、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

核有一次“优秀 ”、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

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七、论文与能力测试

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要提供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与申报学科相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者提供论文至少2篇(其中须有一篇发表或县、区级以上获奖),且均须经过学校审定通过,其论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的专业相对口。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参加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能力测试等评价考核。

八、引进或调入人员的评审

(一)凡从外地引进到同系列学校内任教的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确认,可提供个人档案和有关材料及时报市职称办审核并按规定统一办理确认手续,审核未通过的教师不得聘任。

(二)已具备非教育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现从事教学的专业与原从事专业相同或相关,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系列职务的任职条件的,可报评中小学教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部队转业军人调入教育系统后,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可以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九、计算机的考核要求

按照省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中级职称者,必须通过相应的职称计算机考核。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二

一、考核等第:任现职以来考核均合格以上5分, 其中有一年优秀6分, 二年以上8分。

二、任现职年限:5年:2分; 6年:3分; 7年:4分; 8年及:5分;9年:6分;10年及以上:7分;

三、工作职责: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5分;未达到规定课时:4分。

2、任现职以来,担任正班主任、大队辅导员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5分;副班主任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4分。

3、常年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含竞赛、文艺节目等):2分

4、兼任行政工作:( *** 的取更高档次)

(1)校备课组长、教研组成员或教科员:1分

(2)校教研组长、县中心组成员、年级组长:2分

(3)中层领导:2分

(4)校级领导:2分

5、履行职责:2-10分(评聘小组根据教师师德、工作认真程度、履行职责等评分)

四、教育、教学指导:

1、培养教师情况:有指导初级教师5分,有承担学校委托的培养教师任务或带实习生加1分。

2、校级公开课1分,县级公开课2分,市级及以上3分。(讲座减半计算,累计不超过5分)

五、教育、教学辅导:

学生获奖(现职以来的教育局组织的现场比赛)(累计不超过4分)

县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三等奖0.5分;

市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六、文化、专业知识水平:

1、学历:大专0.5分,本科1分。

被评为星级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取更高级别)

校级:1分;县级:3分(一星级1分,二星级2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2、教学比武:(同时获称号取一项,累计不超过6分)

校级: 一等奖1分

县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市级及以上: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3、论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局组织的论文参照下述标准加分,由学校选送但又非教育局组织的论文下降2个级别加分,同一篇论文取更高级别,案例减半计算累计不超过6分。)

(1)发表: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1分;市级以上发表2分。

(2)获奖: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4、课题结题(累计不超过8分)

课题负责人: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课题组成员0.5分。(优秀和资助结题加1分)

5、教师参加基本功或素质比赛:县一等奖以上1分,县二等奖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七、加分:

1、先进:(单项减半计算,须层层推荐)

校级:1分; 县级:3分; 市级及以上:5分(累计不超过5分)

2、教龄: 3、校龄:

6——9年 2分 1——3年 1分

10——12年 3分 4——5年 2分

13——15年 4分 6年以上 3分

16年以上 6分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三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严谨规范,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现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重新制定我市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审办法。

一、量化评审原则

1.注重教学业绩;

2.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3.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二、量化要素及分值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分值15分;

(二)教育工作,分值20分;

(三)教学工作,分值35分;

(四)教科研工作,分值20分;

(五)其它工作,分值10分。

三、量化评审细则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15分)

1.年度考核(10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2分。

2.综合表彰(5分)。1任现职以来,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或 *** 综合部门的表彰、嘉奖、记功。镇校级每次1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4分,省级及以上每次5分。其中,镇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市(区)级每次1分,泰州市级每次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二)教育工作(20分)

1.教育管理(8分)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总支)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三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四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两年)或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四年以上5分。任现职以来,担任上述工作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2.教育实绩(8分)

1所带班级或活动小组成绩显著,获镇校级表彰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每次4分,国家级每次5分。其中同年度集体和个人表彰按得分高的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2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市(区)级每人次0.5分,泰州市级每人次1分,省级及以上每人次1.5分。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更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教学工作(35分)

1.循环教学(8分)

胜任本学科教学,已从事申报学科本学段各年级的教学工作5分。担任过小学3届,或中学2届以上毕业班,或本学科学段更高年级教学工作3分。

2.工作量(8分)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时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必须有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8分。

3.学生满意度(5分)

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率均为80%以上3分;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率90%以上每次加0.5分。

4.公开课(6分)

任现职以来,开设公开课、示范观摩课。镇校级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3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5. 基本功比赛(8分)

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竞赛和各类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课堂教学竞赛市(区)级每次3分,泰州市级每次5分,省级及以上每次6分。基本功竞赛镇校级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四)教科研工作要求(20分)

1.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参(10分)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论文(申报学科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获奖。公开发表市(区)级每篇1分,泰州市级每篇3分,省级每篇5分,核心刊物每篇8分;获奖或专题研讨会交流,市(区)级每篇1分,泰州市级每篇2分,省级每篇3分(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分,按更高得分计);参加泰州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分

2.课题研究及教改实验工作(10分)

市(区)级及以上批准立项课题研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6分。仅参与市(区)级及以上批准立项课题研究工作的3分;参加教改实验取得一定效果,教育教学经验在市(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的5分。

(五)其它(10分)

1.教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每年0.5分。

2.进档。任现职至今,进档职龄每年0.5分。作为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另加1分。

3.学历。小学教师本科毕业加1分,中、小学教师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分,博士学位4分。

4.农村任教。从教以来在农村任教满3年的1分、满5年的2分、满8年的3分;市(区)内支教1年1分,跨市(区)支教1年2分,跨省支教1年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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