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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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上申报

1.登录:登录“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引进“模块。

2.填报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3.上传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苏州市人才落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职称证书审核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表》

《苏州市先落户后就业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榜》

《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电子准迁证申请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苏州市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

预审

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对预审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有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做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如需补充或调整材料的,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预审时间重新计算)。

档案调入

申请人人事档案不在吴江区人力管理服务中心的,需从档案所在机构调入。预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调档函,中心官网可验证调档函真伪【打印前请与人事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中心打印调档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申请人档案所在机构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将档案送至中心,自带档案及其他未按要求提供档案材料的,中心不予接收。

公示

对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通过吴江人社 *** 服务平台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不计入申报受理时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举报热线、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形式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将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单位申请的还需履行单位内部公示程序,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其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进入申报受理流程。

提交复审

社会公示和单位内部公示结束,且档案调入后,提交复审,上传材料

审核自收到复审申请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中心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审核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有误的,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申请(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中心将及时反馈信息,并说明原因。

户籍迁移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获取《准予迁入证明》,或选择由公安通过邮寄方式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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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下面是我分享的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相城区注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录用的以下人员:

1、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且与我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到账为准)的人员;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与我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到账为准)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我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6、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苏州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7、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8、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注:根据苏州市人民苏府规字〔2016〕3号文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人保才〔2016〕10号文件规定,1至4类引进人才,在市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不接收配偶随迁。

3、4类引进人才,按紧缺专业、急需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说明: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档案转移时请调出单位予以核实确认);

2、《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3.《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备案表》;

4、《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一式二份;

5、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3)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

6、户籍证明: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不含补缴)。

注: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需在相城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并提供同时段社会保险。

8、个人婚姻证明材料;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9、配偶及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配偶随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引进现役军官配偶,需先经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 办)审核同意并提供《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

(3)子女随迁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苏州市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引进的,还需要提供:

(1)父母的《苏州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和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

1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苏的提供省人社厅或省、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苏的调函或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13、博士后进站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

流程说明

1、接收单位向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开具调档函。

2、通过相城人才网查询档案是否到库。

3、接收单位将拟调人员全部材料备齐交至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窗口审核。

4、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调动人员持《户口迁移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进行户口关系迁移。(特别提醒:调入单位必须提供调动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迁出和迁入详细地址及辖区派出所全称。户口迁移时,调动人员必须按规定先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相关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服务窗口换发《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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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苏职称入户流程图片表,南京高级职称落户办理流程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 *** 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预审

预审工作原则上实行 *** 申请。由申请落户的个人或单位,登录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网上业务信息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和要求逐项填报预申请信息、提交预申请材料。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调档函,并告知履行公示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或要求补正材料。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全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预审工作。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预审。

(二)公示

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形式包括社会公示和单位内部公示。

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通过人社部门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受理机构如实反馈公示结果。

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

(三)材料提交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个人和单位分别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材料。

2、关于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

(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

3、关于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

(1)学历、学位材料

按《通知》之一条第二款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

(2)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①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②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

③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⑤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⑥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⑦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申请受理

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可以正式提交申请。

1、关于个人申请。由申请人本人到本市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落户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

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象,可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2、关于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到注册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

3、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未按规定开展单位内部公示的;

(3)申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4)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在调查期间的。

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进入审核流程。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五)审核

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申请单位未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2、申请单位与其申请落户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的;

3、按《通知》第三条申请,受理申请时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存在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的;

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申请信息与人事档案不一致的。

审核不予通过的,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

(六)户籍迁移

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省内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应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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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 要如何才能办理落户?流程是什么?

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落户需要的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职称类)

户口簿:

家庭户→带上户主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户→带上户主页复印件,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重点来了: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俗来讲也就是职称;职称需要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才能落户南京,职称落户前需要进行证书认证。

获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如何认证?

1、如果是南京市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不需做证书认证。

2、外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怎么认证?

先在学信网打印一份学历认证报告;如果是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的,学信网无法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A.如果证书是考取的,携带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B.如果证书是评定的,携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携带认证书、户口簿、入户申请书去办理落户即可。

落户注意事项:

如果是落南京公司集体户,携带公司同意落户书和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前往公司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果是南京集体户,携带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下车,5号口出);

如果是落在自己买的房子里面或者投靠亲属,携带以上三种材料到房子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证书认证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