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年评的职称公标两年后网站打不开了

服务器搬迁。江苏2017年评的职称公标两年后网站打不开了是因为接省人社厅通知,因江苏人才信息港服务器搬迁,江苏省职称申报平台原网址暂时无法登陆。省人社厅已将部分专业报名时间做了延长。江苏,简称“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南京,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 ,中国大陆东部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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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2017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何时开,评审结果何时能出来?

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2017年9月13日—9月15日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职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审会议。经学科组评议投票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肖留根等145位同志通过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李世清等24位同志通过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沈秀梅等885位同志通过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毛文娟等125位同志通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宋伟等19位同志通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

现将上述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25日。公示后再提交省高职院校教师高评委会最后审定。

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师资处反映。联系 *** :025—83335520,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附件: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省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9日

2017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2017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有109人通过主任医师资格(中医、药、中药、护、技)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472人通过副主任医师资格(中医、药、中药、护、技)

9人已通过社区主任医师资格(中医、药、中药、护、技)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120人通过社区副主任医师资格(中医、药、中药、护、技)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3人通过研究员资格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1人通过副研究员资格。

扩展资料

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6〕457号文件通知,经江苏省卫生专业人员、护理、社区卫生等3个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毕鸣晔等109人已具备主任医师资格(中医、药、中药、护、技)。

丁军利等472人已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中医、药、中药、护、技),范忠芬等9人已具备社区主任医师资格(中医、药、中药、护、技),强盛等120人已具备社区副主任医师资格(中医、药、中药、护、技),厉高畅等3人已具备研究员资格,吴鸣崎已具备副研究员资格,现予公布。

卫生职称分为以下江苏省2017职称公告

1、护理: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2、药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3、中药学: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中级主管中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4、检验:初级检验技士、初级检验 *** 、检验主管 *** 、副主任检验师、主任检验师。

5、放射:初级放射技士、初级放射 *** 、放射主管 *** 、副主任放射 *** 、主任放射 *** 。

6、医师: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7、康复 *** :康复治疗士、初级康复治疗师、中级治疗师、高级治疗师。

参考资料: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公布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

百度百科-卫生职称

苏职称17号文件

索 引 号:550232674/2014-00182

发布机构: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发文日期:2014-09-18

文号: 苏职称[2014]17号

主 题 词: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12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12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告省职称办。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4月印发的《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12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同时废止。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8日

注:附件传不上去。需要哪个专业的资格条件,追问或留邮箱,我发给你。

江苏省调整职称英语政策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关于调整职称英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规定:一、不再将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二、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三、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更新。以下是具体的详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科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树立鲜明的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全身心投入创新创造创业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结合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际,现就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不再将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我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水平原则上不作要求。对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年龄满50周岁的、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外语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将职称外语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的,不得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按评审权限事先报经同级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我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层级、不论单位性质,一律不得将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三、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更新。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类考试,考试合格可登记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学分。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