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才引进政策2022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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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以引进;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可以引进。

4、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江苏省]江苏引进高级职称人才,江苏高技能人才引进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适用对象

人才乐居工程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 *** 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

储备型人才(E 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 3 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补贴标准

E 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 800 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 *** )不低于 600 元/月、本科(中级职称、 *** )不低于 400 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获得优购房或优租房的,停止发放租房贴。退出优租房继续申请租房贴的,享受时限作相应扣除。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具有相当的专业特长和管理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人才流动是指以双向选择为特征,通过人才市场,人才工作的单位和地区发生变化和转移。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才流动适用本条例。实行或者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在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研项目人才需要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人才向急需的地区和单位,向工农业生产之一线,向更能发挥作用的岗位流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流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担负人才流动服务工作;受人事行政部门委托,可以行使部分管理职能。

2022年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结束了吗

2022年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结束了。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截至2022年11月30日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已结束,考核认定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江苏淮安:顶尖人才按购房总价50%兑现购房补贴 更高不超200万

6月20日,淮安市 *** 发布关于加强淮安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淮安市主要采取提供专家住房、人才公寓、发放购房补贴以及提供共有产权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做好人才安居保障工作。

意见中指出,对来淮创新创业的顶尖人才、急需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策”做好安居保障服务,每年在淮工作超过4个月、没有自有住房的,可免费入住精装专家住房,不设使用期限。

来淮创业就业的大专学历以上人才,在没有自有住房或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情况下,可申请入住市或者县区人才公寓,其中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 *** )以上人才免费入住3年,本科生(中级职称、 *** )、大专生3年内可分别按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50%、70%缴纳租金,期满后需腾退或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全额缴纳租金;对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没有自有住房或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的,可按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申请共有产权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共有产权房保障的,可在 *** 出资份额更高为保障标准50%的条件下,与 *** 形成共有产权。

据悉,人才来淮创业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后,在淮安市购买规划用途为住宅的首套商品住房时可申领购房补贴。

具体来看,顶尖人才、急需高层次人才,按购房总价的50%兑现购房补贴,其中人才申领时已在淮创业或 *** 工作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兑现比例再增加10%,更高不超过200万元。

创业高层次人才按照创办企业年均营收额超过1500万元、500—1500万元、200—500万元标准,分别兑现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

淮安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 *** )、“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中级职称、 *** ),分别兑现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淮安市民办非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 *** ),分别兑现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兑现15万元购房补贴。

另外,对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更高可放宽至4倍。

意见中明确,每名人才只能申领一次购房补贴,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已获得专家住房产权或申领购房补贴的,不得申请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已入住专家住房但尚未获得产权的,不得申请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已享受人才公寓保障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已申领购房补贴或享受共有产权房保障的,停止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再提供人才公寓。各地人社和住建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做好监督管理。

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需在淮工作满5年,不满5年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每不满1年以20%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已兑现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在淮缴纳社保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对象有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自主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1.学历层次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2.无职称或职称层级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3.无论文,或者论文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4.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5.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在苏工作的留学回国人才、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6.符合贯通要求,在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认可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重大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7.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从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担任负责人,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8.上年度申报考核认定未通过,但取得新的突出业绩成果,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的。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我省尚未开展的翻译、船舶技术、民用航空技术、国家级体育教练员、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确需申报考核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