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高工在什么期间投诉有用
一般来说是在评定期间或者说是在公示期间投诉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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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不合理江苏省高工职称投诉,一般只能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反映江苏省高工职称投诉,也可向人事局反映。
职称评审是指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以上职称,并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通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公示期已满,又有人举报
举报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举报才有效,所以过了公示期再举报无影响。
江苏省教育厅投诉 ***
一、咨询 ***
普通高校招生咨询:025-83231403
对口单独招生咨询:025-83307383
体育艺术招生咨询:025-83318048
成人高校招生咨询:025-83323686
研究生招生咨询:025-86634175
自学考试咨询:025-86299026
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咨询:025-86299077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咨询:025-86299077
大学生专转本咨询:025-83335544
高校毕业生分配咨询:025-83335144
学历文凭政策咨询:025-83335544、83335143
学历文凭认定咨询:025-86299240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咨询:025-86218506
毕业生人事 *** 服务咨询:025-86299242
毕业生流动党员服务咨询:025-86291326
教育收费政策咨询:025-83335781
学生贷款政策咨询:025-83335173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025-83335128
教师职称评审咨询:025-83335139
二、投诉 ***
毕业生就业服务投诉:025-86299269
教师工资待遇投诉:025-83335135
教师道德建设投诉:025-83335528
小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71
中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10
纪检监察举报和学校收费投诉:025-83335534、83335134
学校外部搭车摊派收费投诉:025-83335613
教育综合类投诉:025-83335885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获博士学位江苏省高工职称投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江苏省高工职称投诉,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达到任职年限的,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两省一市的职称予以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职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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