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文件精神,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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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参考2020年报考条件: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2021年执业药师有什么新政策?
随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2021年执业药师迎来了5大利好政策,具体是哪些利好政策呢?百通世纪编辑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相关内容,赶快一起来看看吧~
明确处方外流路径
本月开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提到,“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进一步明确了处方外流的路径。而这一办法发布后,上市连锁药店连续两天全线飘红。
据了解,截至2019年底,全国定点零售药店38.9万家。2019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药店购药支出2029亿元,占当期个人账户支出的43%,是定点零售药店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要知道,根据监测数据,2019年全国药店零售终端销售规模为4008亿元(按零售价计算)。而在零售药店的医保支出有2029亿元,一半以上来自医保支出。换句话说,医保政策如确定了处方外流路径,也就是明确了药店收入来源。
医保药店审批放开
一方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处方外流路径,另一方面该办法还明确了审批流程及要求。该办法充分体现了“放管服”精神,对于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以通过申请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明确了协议签订的基本条件和流程。换句话说,不论你是谁,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申请医保定点。
从文件来看,准入门槛、条件及评估等都十分明确,按照统一要求,执行统一规定,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只需对号入座即可。
一证准营时代到来
此前,上海药店“一证一业”改革,国务院批复谈到,2022年底前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率先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实现“一帽牵头、一键导航、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证准营”,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据了解,上海首批选择31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其中就涉及零售药店。
除上海外,目前山东、陕西、江苏等地已开始落实,一证准营时代将全面到来,以后开药店将越来越简单。
去年4月30日,山东省发布的《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明确,在部分市县对餐饮、便利店、药店等20个行业试点“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
同年陕西西安也印发了《关于探索开展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率先在碑林区、国际港务区开展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
开药店成本越来越低
精简证件,简化流程,节省时间……药品零售行业的“一证一业”改革带来的影响就是为企业节省成本。
以山东省为例,在发布“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后,其又发布了《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其中,措施第九条谈到,要扩大“一业一证”改革。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线上线下并行办理,实现“一证准营”。将企业开办环节由5个压缩为2个、办结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减为1个工作日,实行印章刻制、发票及税控设备领取、证章寄递“三免费”。
以河南郑州为例,郑州市“关于优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谈到,下放权限,压缩时间,推进企业准入准营高效率。实行企业名称“谁登记、谁核准”,市级无需二次审核。简单理解就是——开办药店、医疗器械店,只需一次提交申请,便可办完所有登记审批许可手续,开店经营。
官方发文,利好中医药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这一文件再次奠定了中药材及其制剂发展前景,零售药店将迎来一波新机遇。
《政策措施》指出,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破解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为此《政策措施》从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等7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防控新冠疫情的过程中,中医药的重大贡献有目共睹,新冠诊疗方案的中医治疗部分也多次了藿香正气、连花清瘟、金花清感等中药口服制剂等。而国务院此次发文支持中医药发展,也是零售药店中医药的一个大好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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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审查有关事项说明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7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1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1月12日至19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1年1月2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2021年1月20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
三、审查流程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 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1日17:00之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资格复核”栏目,按要求完成审查材料的上传。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学历学位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 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1年1月2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审查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材料。
1.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全科(中专)”成绩合格人员。如其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其余人员无须任何操作,等待审核即可。
2.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免二科(中专)”成绩合格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仅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要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或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 ***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397550,8689618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9日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审查有关事项说明的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
2021年苏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变动
2021年苏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变动,中专学历考生注意了。关于执业药师考试,很多考生都想了解2021执业药师需要注意的四点报考要求!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及时了解,顿学在线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内容:
1、2021年后,中专学历再无法报考执业药师考试
根据最新《制度》规定,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0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这意味着,2021年后中专学历考生将无法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了。
2、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报考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第九条,更低报考学历为大专,药学和中药学专业考生在工作年限上的要求和以往一样:大专需要有5年工作年限,本科3年,硕士1年,博士无工作年限要求。
最新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3、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则在相应的工作年限上再增加1年
从以上规定可知,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要求提高,工作年限在各类条件基础上再增加一年。也就是说,“相关专业”考生,大专需要有6年工作年限,本科4年,硕士2年,博士1年工作年限要求。
注意:目前本办法中的“相关专业”由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确定。
4、免试2科报考人员不要求工作年限,但需取得药学高级职称并在岗工作
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办法》第四条,执业药师免试2科条件由此前的“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符合相应的工作年限可报考”改为“取得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报考”,不要求相关工作年限。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江苏报考执业药师有什么条件?
江苏报考执业药师有什么条件?根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规定,报名执业药师需至少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学历。同时还要符合工作年限,具体如下: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报考执业药师应具备什么条件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免试条件(两科)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 *** 、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2022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一共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门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也可以评职称,你知道吗
执业药师是执业资格,由药监局认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职务名称,由卫生部认定。这次新政把执业药师从执业资格跳到职称上面。这不仅仅是对执业药师工作和能力的新定义,这也意味着根据药师职称的等级划分,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社会地位都要有明显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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