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对象有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江苏职称人才引进办理条件,可根据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江苏职称人才引进办理条件,自主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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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层次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江苏职称人才引进办理条件,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2.无职称或职称层级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江苏职称人才引进办理条件,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3.无论文,或者论文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4.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5.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在苏工作的留学回国人才、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6.符合贯通要求,在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认可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重大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7.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从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担任负责人,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8.上年度申报考核认定未通过,但取得新的突出业绩成果,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的。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我省尚未开展的翻译、船舶技术、民用航空技术、国家级体育教练员、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确需申报考核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苏州人才政策

根据苏州市的落户政策规定,取得谷内我本科学历即学士以上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在人事档案转入后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但是本科人员不得超过45周岁,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通过人才引进安置政策,户口可在一个月左右转到苏州。申请条件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位的留学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男性四十岁以下,女性三十五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苏州市毕业生、本科生、大专生和毕业生,可以在当地落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苏州市落户新政策包含:新增了人才落户方式。给人才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新的落户方式,扩大了落户人群的范围。进一步降低了落户门槛。在苏稳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进一步增强了监管要求。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对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惩戒,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该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在处理人才落户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时的职责,有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人才落户环境。

拓展资料: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落实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深入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深化'人钱挂钩''人地挂钩'等配套政策。积分落户政策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合理设置积分落户规则。

法律依据:《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江苏省]江苏职称人才引进办理条件,江苏职称人才引进办理条件要求

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手续?

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

一、条件:

1、 正规院校本科毕业(之一原始学历);

2、 国家干部身份;

3、 35岁以下,如已婚,需夫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同时办理引进;

4、 35岁以上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二、原则:

1、 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

2、 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

3、 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可将户籍落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三、人才引进办理程序:

1、 档案须先放入户籍所在地(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省地市级);

2、 档案中必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参加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转正手续、35岁以上须有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表;

3、 如已婚、全家人才引进,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或合同书)原件;

4、 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先开具《商调函》;

5、 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并由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

6、 条件合格者填写《人才引进呈报表》,单位加盖公章;

7、 上报到市人事局,如已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

8、 本人持人事局开具的《调令》和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