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结束了吗

2022年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结束了。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截至2022年11月30日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已结束,考核认定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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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苏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江苏省职称文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将全面推开

教师节前夕,全国中小学教师收到国务院发出江苏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的一份“大礼包”: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江苏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的“天花板”将被捅破。记者9月11日获悉,我省在2012年就已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新余、上饶、吉安三地列为试点城市。目前,全省已有31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享受等同于大学教授的相关政策。

作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省于2012年制定江苏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了相关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了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首次组织了正高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我省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核批准江苏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其他层级教师职称评审仍按原先的办法组织实施。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复,2013年7月,我省首批31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正高级职称。这一利好消息,打破了20余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更高只能到副高的惯例,在全省广大教师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教师在评上限定的更高职称后,会产生惰性思想,这样不利于吸引中高级人才在中小学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更不利于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让中小学教师也有机会评上“教授级”职称,有利于拓展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他们的职业地位。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在国务院相关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后,我省将认真总结三年来的试点工作经验,尽快全面安排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2021年江苏省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占比

30%以上。

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应当不少于50人,技术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占技术中心职工总数的30%以上。

最新法明确了未来3年具体目标任务。在培训数量上,明确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并提出到2021年要完成补贴性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在培训质量上,明确技能人才比重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即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

江苏省初级职称评定时间

2022江苏省初级职称评定时间为12月初开始。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于2022年12月12日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并于当日晚公布成绩,同时进行一周时间公示。于12月25日进行材料评审,12月26日公布评定结果。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理工科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直接初定初级职称,另外初定必须要参照《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专业目录》。

江苏省中级职称评审时间

江苏省中级职称评审时间2022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江苏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江苏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和往年一样,资历计算截止到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业绩成果截止在申报当年的3月31日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须于5月底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表》规定的时序进度,完成年度评审、审核、备案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江苏省调整职称英语政策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关于调整职称英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规定:一、不再将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二、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三、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更新。以下是具体的详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科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树立鲜明的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全身心投入创新创造创业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结合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际,现就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不再将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我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水平原则上不作要求。对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年龄满50周岁的、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外语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将职称外语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的,不得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按评审权限事先报经同级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我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层级、不论单位性质,一律不得将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三、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更新。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类考试,考试合格可登记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学分。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