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级职称在哪里可以查询

提问能详细点吗? 关于什么的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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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2009年中级职称评审结果资料

盐城市中级职称考试证书信息目前尚未进入 *** ,故无法在人事网站上查询。如需查询,可直接与盐都区人事局职称办联系查询, *** 是:0515-8426403。

[江苏省]江苏盐城职称办电话,江苏盐城职称办电话查询

盐城教育局 *** 号码是多少

盐城市教育局 *** 是:0515-88228602。

盐城市教育局是江苏省盐城市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一个 *** 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政教法制处、中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审计处、机关党总支、纪检监察室、教育工会、团委。

机构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江苏盐城职称办 *** ,研究制订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江苏盐城职称办 *** ;按照 *** 要求协调省属高校与地方的联系,指导和协调地方高校的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提出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统筹管理市下达的教育经费,并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五、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江苏盐城事业单位的联系方式!

服务 ***

中国电信 *** 热线 10000 盐城市亭湖区耐维家电维修站 88221988

中国移动 *** 热线 10086 盐城市德永开锁服务中心 88422110

中国联通 *** 热线 10010 盐城市天天搬家有限公司 88226659

企业注册、变更、换照 *** 88418057 商标注册咨询 88367700

盐城民航站订票 88325234 88322667 盐汽总站 *** 购票 88334973

企业年检咨询热线 88362444

举报 ***

盐城市检察院 88322000 盐城市烟草局 88249134

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 88418302 江苏省盐城药品监督管理局 88231982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12369 盐城市城管

盐城市公安局 88226600-2396 盐城市技术质量监督局 88377315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 88318116 盐城市盐务管理局 88355292

盐城市物价局 12358 盐城市国土局 88335714

电缆盗窃有奖举报 *** 96880

投诉 ***

市长热线 12345 出租服务投诉 88207110

供电 95598 超载违章投诉 88333239

供水 88305079 房屋装修投诉

垃圾处理投诉 88419498 环保投诉 88362124

消费投诉 *** 12315 保险投诉热线 95500

公交服务投诉 88301700

到这里看吧

谁知道徐州职称办在哪?怎样评职称呀?

徐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即职称办)属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部门,办公地点: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区。

关于评职称的具体问题可以咨询职称办或主管部门,职称办联系 *** :80801796。

盐城市社保中心 *** 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为:0515-1233。社保中心的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2.指导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工作;3.组织实施市本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平台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下面是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平台官方入口,欢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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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规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定办法的通知》(盐职称字[2002]4号)有关规定,现就全市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初定的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在市县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 *** 的),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可以通过考核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

卫生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故不再实行初次认定。除此,其他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须实行初次认定(各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设置表见附件1)。

二、初定的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不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8、先参加工作,后获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读研究生之前从事“助理”级工作满二年,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初定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一式三份,表式见附件2),并提交初次认定的必备材料。

(二)单位考核

单位成立5-7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评议工作小组,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考评小组人数二分之一为通过。考核评议的结果填入《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

(三)职称管理部门认定发证

单位将经考评通过的申请人员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人员花名册》(表式见附件3),按指定的报送渠道呈报市、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认定;认定合格的由职称部门签署《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并颁发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并盖有市、县职称管理部门钢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凡已在各级 *** 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心实行人事 *** 的人统一由人事 *** 机构集中到当地职称部门办理初定手续,并由县职称部门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申报材料和报送渠道

所有申请人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和单位填好后,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须经职称部门验原件);

3、二寸彩色免冠近照四张(填表三张、 *** 证书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和姓名)。

五、考核办法

(一)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中的考核工作,单位应组建考核评议工作小组。考评小组由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分管领导、人事干部5-7人(单数)组成,并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单位考评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初次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和评议。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考核评议工作,受理下属单位人员的申诉。

(二)召开考核评议会议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小组成员学习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条件和考评工作的'有关规定。考核评议时,组织人事部门须向工作小组报告申请认定人员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结果公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建立考核评议会议记录备查制度。耍详细记录考评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评议对象、考评小组成员的意见要点及投票评议结果等。

(四)经单位考评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县职称部门认定后,应及时归人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中。

(五)经单位考评小组评议未通过的人员,可延长半年至一年再评议。

六、市、县职称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市职称办负责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市直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及发证管理工作。

(二)各县(市、区)职称办负责本地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及发证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地申报材料要求、报送渠道及报送办法。各县(市、区)职称办应在年末将当年本地初次认定资格的人员的信息统计资料上报市职称办。

七、相关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后,表明其已经具备了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资格;单位若要聘任其担任专业技术职务,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审核其是否具有《信息化素质(职称计算机)培训考校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中级人员还需《职称外语合格证》)、单位是否具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等聘任的必备条件。

已经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填写国家人事部制发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确认卡》(企业可免填)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并凭此兑现工资。对于本办法第二条第4、5、7款所涉对象的考核年限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一般只能办理一次,不得多次认定不同系列同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初次认定的考核工作一般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后的一个月内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初次认定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从单位考核评议工作小组评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确因非个人原因延误认定而需要将资格起算时间提前的,必须提交个人及单位的说明报告,报职称管理部门审定。

(四)凡后续学历人员,初次认定条件中规定的专业技术资历一律从毕业后起算。

(五)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单位的人员,原则上应由新调入单位考核三个月至半年后方可办理初次认定。

(六)参照省物价部门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的有关规定,初次认定收费标准为:60元/人(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费用);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单位和市、县职称部门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

1、非普通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2、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的;

3、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4、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职称的;

5、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

本办法由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过去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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