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当专家至少需要多高的学历?

你好,如果你想当专家,你的理想能够实现,就要努力读书。博士和专家都是高级人才但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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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是国际上更高一级学位学位,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在某一个专业方向上接受过十分严格的科学训练并通过考核所获得的,表示在该专业方向上研究已经进入前沿。专家是指在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具有其他人所不具有或者大大超出其他同行水平的的人才,相对宽泛一点。必须注意,博士不一定是专家,而专家也不一定非得博士

教授职称一般需要博士学历(可以是非全日制的)||院士是各大科研院所或者学院的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导师即不好说了,有的是硕士,有的是博士,主要是给在读的本科、研究生、博士做研究上指导的人

2研究生就是没有学位,有学历的硕士毕业生,简称研究生,表示学习过硕士课程,但是不达到学位标准

3博士是学位中的高级别,博士后一般是深化研究的人,或者混不下去之只好会研究院深化研究的人。

只能认证为学士,因为你学的是5年,没有完全读完硕士学制,如果你再读一年硕士的话,那就是完整的硕士文凭了,建议你再读一年,这样回国就可认证为硕士了。

我来回答下面同志们的疑问吧,所谓专家学位,是正式的大学5年制的学历,这是以前大学的旧学制,以前的俄罗斯大学学制都是5年的,近10年都在改为4年,但是还有些大学还没有全部改完,所以还存在这个学位,这个学位要是在国内认证的话,只能认证为本科,就是降级认证,如果再读一年硕士的话,就可以认证为硕士了。请问下,提问者是在哪个学校上的大学。

2021年江苏省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占比

30%以上。

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应当不少于50人,技术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占技术中心职工总数的30%以上。

最新法明确了未来3年具体目标任务。在培训数量上,明确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并提出到2021年要完成补贴性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在培训质量上,明确技能人才比重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即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

苏人保就 2019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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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苏州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从2014年开始,对现行的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规定作部分调整。为尽快让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情况,及时做好准备工作,特发本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于地方职称的问题

根据省厅指示,从2014年开始,我市将全面停止地方职称的评审工作。现有地方职称的专技人员,按以下办法转评国家职称:

1.具有苏州地方中、初级职称满两年的人员可申请转评国家相应系列职称,任职年限从获得国家职称时起算。

2.具有苏州地方高级职称的人员可申请转评国家中级职称,任职年限从获得地方高级职称时起算。

3.上述人员未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的,可申请参加苏州市职称办指定的计算机培训班(培训班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组织,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成绩合格的方可申报。

2012年前“先评后考”人员因未通过计算机能力考试而未取得证书的,照此办理。

4.申报时间从2014开始,截止到2016年年底,与当年评审工作一并开展。逾期未办理的个别人员,可参加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再行申报。补办人数较多的地区,经市职称办同意,仍可按照之一条第三项规定办理。

二、关于申报、受理工作的问题

1.各市(区)要严格做好初审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受理,对破格申报材料要对照条件从严把关,对上报的破格申报材料要出具说明材料和处理意见(格式:姓名,单位,破格内容,破格条件,处理意见)。同时对申报单位、人员要进行政策、纪律宣讲,特殊情况要及时通报,并认真做好答复工作。

2.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学历证书必须在中国学信网上可以查实,不能查实的需提供证书以外的其他佐证材料(学生登记表,国外学历教育部认证证明,毕业院校的正式证明等)。初审部门负责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负责对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2)社保证明由负责初审的部门会同当地社保中心统一查实。挂* 评审视同造假行为追究单位、个人责任。总部在苏企业外派人员的职称评审规定另行通知。

(3)业绩、成果由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并负连带责任。

(4)专业工作年限按本人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当年到申报现职称的上一年度(不含申报当年)计算。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后学历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论文、著作或专业文章必须是本人撰写且与本人专业工作相关。论文由市职称办指定的第三方负责审核并出具报告。论文抄袭按以下标准认定:

①连续引用他人作品超过200字而未注明出处的。

②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数据、图表等内容未经制授权或未注明出处的。

③原文复制或通过改变个别单词、词组及重排顺序复制他人作品内容超过本人所撰写总字数的15%的(引用法律法规、 *** 公文,时事新闻,名人名言,经典词诗,古籍书,公认的原理、 *** 和公式,通用数表等内容除外)

④将文献直接翻译或在翻译中改变字词、重排句子顺序等用于自己的论文中,且总字数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的15%。

⑤照搬他人论文或著作中的实验结果及分析、系统设计和问题解决办法而没有注明出处或未说明借鉴来源的。

⑥其他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抄袭行为的。

已认定为抄袭行为,且重复内容占本人总字数比例在30%以内的,认定为轻度抄袭;30%~50%中度抄袭;超过50%严重抄袭。对抄袭行为按不同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6)集体获奖项目由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或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名单(格式:获奖项目名称、颁奖单位、获奖时间、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个人获奖项目由个人提供上述材料,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并负连带责任。由评价中心负责建立奖项目录及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档案,杜绝奖项泛滥、一奖多用等现象。

(7)从2014年开始,评价中心将与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合建立专技人员诚信档案,凡在职称评审,职业类、职称类考试中有造假、舞弊等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并按规定分别给予告诫,通报,延迟职称申报或参加相关考试,取消职称、职业资格等处罚。单位集体造假的,三年内不受理该单位集体申报,该单位专技人员由个人自行申报,相关材料由第三方(主管部门、职称办指定的行业协会等)提供证明。

三、关于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的问题

根据省厅要求,从2014年开始,我市将全面展开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专〔2013〕7号)文件要求,专技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修满学分。目前,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已开通(),之一批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已确认公布(名单附后)。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或42学时,具体计算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专〔2013〕7号)。

2.专技人员需通过苏州市职称办认定的网上学习平台、培训项目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计划内培训班学习,方可按学习课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3.各行业专业培训项目需经市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市职称办或相关行业协会认定)认可后凭结业证书计算学时。

4.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凡符合《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保专〔2013〕9号)规定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均可申请继续教育基地,并按各自特色着重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培训。

5.为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广大专技人员权益,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从2014年开始计算(2013年按上述规定所修学时可列入2014年计算)。2014年当年参加评审的,核算当年学时,2015年参加评审的核算2014年、2015年两年学时,以此类推。申报初级职称的不作要求。

6.因网上学习平台、继续教育基地未能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科目而造成学时不能达标的,不影响评审结果。

四、其他规定

1.评价中心每年1月份发布《苏州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一览表》,请相关单位、个人按照时间要求及时申报,为严肃评审纪律,过时不再受理。

2.2014年高级职称评审仍将采取评审加面试的办法实施,特殊情况(生病住院、出国出差等)可以凭单位申请和有效证明申请延期。评价中心将根据情况组织一次追加面试,仍无法参加的作弃权处理,追加面试的费用由申请人员均摊。

3.有关职称计算机考试、逐级评审、比照认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问题,仍按《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职办〔2013〕11号)执行。

4.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保〔2013〕12号)规定与专技人员同时申报。

5.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计算机能力水平未达标等人员的破格评审工作由苏州市职称办根据行业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并在当年发布全年评审工作计划时一并通知。

6.从2014年起,暂时停止受理中介公司代为申报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

7.以上内容如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苏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江苏省]江苏省高技能人才职称,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江苏推进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在7月30日召开江苏省高技能人才职称的全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江苏公布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通过硬招实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更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突出干什么评什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从现在开始,江苏全面实施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到2021年底,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随着江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要准确客观评价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势在必行。目前江苏共设置实施27个职称系列,一些职称系列已经有了基本的专业分类。但现行人才评价标准仍存在人才分类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在细化人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贡献,追求卓越。

如何进行分层分类?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比如对医疗卫生人才,可根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级别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评价标准江苏省高技能人才职称;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对临床、公共安全、科研、教学等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可根据中医、西医特点,医、药、护、技等不同专业岗位要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等。朱从明透露,为实现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江苏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创新重点人才群体评价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

江苏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评价,努力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特别关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乡土人才、青年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等重点人才群体评价。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江苏省高技能人才职称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为此,江苏还专门组建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8月底前将制定印发8个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标准,11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乡土人才的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在国内率先在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据悉,9月底前将制定出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1月底前开展首次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加大基层一线职称评价政策倾斜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合理设置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条件,引导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单位、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

更大力度放权,建诚信档案库更有效监管

朱从明说,人才能力水平如何,用人单位最清楚、同行最了解、市场最有发言权。江苏将围绕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 作用,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自 *** ,充分发挥 *** 、市场、专业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评价管理和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在整体下放66所本科院校和90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自主评审意愿、条件成熟、综合实力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大型三甲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今年将率先选择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向设区市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鼓励行业优势明显、条件成熟的苏中、苏北地区逐步组建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鼓励和引导各设区市逐步向具备条件的县(市)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着力解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年内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将社区卫生正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苏中三市。

稳步推进高级职称评审社会化,发挥专业同行的评议作用。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发挥市场“试金石”作用,通过看人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实际贡献,来评估人才的水平和潜能。

当天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江苏将建立高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交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参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后申报职称评审等参考依据。实行高评委会职称评审随机抽查机制,江苏省人社厅将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年按一定比例对高评委进行抽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省高级 *** 退休待遇如何享受

高级 *** 退休,没有任何待遇,计算退休费办法和其他人员一样待遇,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退休之后,每年调整中,根据发布的调整文件,可以给予适当倾斜政策,但是前提是,必须是有高级 *** 证书,并且属于退休之前在岗的职工,才可以享受倾斜待遇。

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对象有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自主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1.学历层次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2.无职称或职称层级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3.无论文,或者论文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4.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5.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在苏工作的留学回国人才、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6.符合贯通要求,在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认可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重大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7.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从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担任负责人,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8.上年度申报考核认定未通过,但取得新的突出业绩成果,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的。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我省尚未开展的翻译、船舶技术、民用航空技术、国家级体育教练员、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确需申报考核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