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正高级工程师在江苏省承认吗
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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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要看聘用企业的态度。目前的职称评审机制,是人社部与央企职改小组并行机制。人社部的证书,一般情况下全国通用。央企企业自评证书,在本系统内肯定可以通用,如果出了系统,聘用企业同意聘用,也是可以认可的。目前,有的省份(如四川)开始试行企业职称证换发人社厅职称证试点,就是为职称证全国通用做尝试。一句话概括,企业可以聘用(只要是企业紧缺人才,没问题)。
扬州的中级职称在江苏省认可吗
经过评定的职称在江苏省不予以认可,需参照原取得的职称级别,参加江苏省同级别职称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定。
(1)企业通过走企业直通车的形式将员工的个人评审资料收集起来逐级盖章审批,递送到人社局进行评审。评审条件相对来说较宽松,部分条件不满足但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可以进行破格申报。虽然证书是通过人社局下发的,但是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证书上只有人社局盖得章,不带单位名称,这种形式的证书是属于全国通用的;另一种是企业为防止人才流失,证书上除了人社局盖的章还有企业的公章,带有企业的名称,这种形式的证书只能在小范围内使用,是不能全国通用的。
(2)通过人社局下发的职称证书,是可以全国通用的。但是评审的条件相对严格,不仅需要满足学历条件、年龄条件、一定的工作年限、还需要担任一定年限的初级职称,工作业绩、履历表、论文等都需要自己撰写。下发的证书是只有人社局盖的章,全国通用的;
(3)国企/事业单位内部评审:一般国企的职称证书是由单位内部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这种形式的职称证书只能在单位内部使用,换个工作是不能将证书带走的,就算能带走别的单位也不会认可哦。
人社局评的职称全国通用吗?这都不通用还有啥通用?
对于要评职称的人才来说,职称是否可以全国通用是一直存在的疑问,不知道自己办理的证书到底是不是全国通用的,一个是证书真假问题,另外一个是证书办理部门的问题,针对人社局评的职称全国通用吗这个问题余老师来进行解答。
先来简单地分析一下,早在2018年的时候,多市人社局就发过来这么一篇通知:关于调整外地职称认定办理事项的通知,大致讲为遵循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对持有外地职称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应直接予以认可,如果不放心,也可以自行进行检验等类似说法,简单来说,就是抛开繁琐的职称使用限制,为人才提供便利,如特殊要求,再考虑做单独的认定和检验!
其实不仅仅是这一条,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要求职称办不再对外地的证书进行认定,不得不说,方便了很多人。
怎么分辨办理的工程师职称全国通用?
章代表着一切,目前市面上的工程师职称都是以人社厅为主,想知道工程师职称是否全国通用,就得知道您办理的是什么证书,在您办理的时候应该先问问你们这里职称哪个部门颁发,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吗?
一般职称上面的章都是某某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某某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这两种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最多的,许多企业资质办理的时候用的证书都是这种。不过劳动局、人民 *** 、建设厅等部门办理的证书理论上也是可以的,就是使用率比较低。
目前工程师职称基本上只要是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的都全国通用,以人社局职改办的证书为主,也就是说人社局办理的工程师职称一般都是全国通用的,但是 *** 办理的证书也同样认可。
重新认定的话,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时人社部门给出的回复是,不可以直接使用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证书除外,其他均需要参加重新认定,认定没有问题之后才能正常使用。
重新认定除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之外,还需要提供配套的申报表或者是公示文件。这里我们不做结论。
在2020年9月,上海市人社局、江苏省人社厅、浙江省人社厅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三个方面:1、职称互认;2、职业资格互认;3、继续教育学时互认
虽然适用范围仅限在示范区的企事业单位,但是它开启了职称在区域内流动的先河,有理由相信,未来它会影响更多的地区。
如果根据现行政策来说,以目前职称使用来说,按照各地认可程度来要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2021年,中国人社部的全国职称查询系统试运行就打破了这个规律!全国职称查询系统的出现,势必是为了人才职称全国通用打下基础,不然没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单纯这一点,职称全国通用就指日可待!
江苏上班可以评外省的职称吗?
不可以。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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