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幼儿园老师评职称今年什么时候开始
网上挂了好多地方的有关内容,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只有随机下了无锡的通知,不知是否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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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对象范围为全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教师。普通中学附设职业班的专业课教师均应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二、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的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以上。
三、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相应条件(含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将报评人员的主要业绩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评人员要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必须对其所任课班级学生(不少于50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由单位留底备查(保存3年),汇总表与职评材料一起上报。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
根据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兑现相应工资待遇的规定,凡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评人员,各单位必须向他们讲明相关政策,报评人员本人须明确表明态度,以书面形式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四、各地和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要依法规范管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正确行使授予的权限,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凡超出评审权限评审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无效。要进一步做好中评委异地邀约工作,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公平。要进一步完善多元评价机制,通过资格考试、业绩考核、能力测试、面试答辩、课堂教学等多种评价手段开展评审,建立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使个人业绩、业务水平与专业技术资格相一致。对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在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评委会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报无锡市职称办,评审通过人员在“无锡教育网”和“职称服务网”同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结果在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销,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并视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各市(县)、区应留有一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门用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引进骨干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方可参评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已超编、高级职务比例高于规定标准的城镇中小学校,应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鼓励此类学校的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同时,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对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原则上要有轮岗经历。
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通[2009]29号)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文件及省职称工作要求,通过进一步扩大试点,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主要精神是,中小学教师职称的申报和评审,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我省今年已选择3个城市开展试点,2013年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摸清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做好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的各类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与市教育局职称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 *** :81821829,82732863。
附件: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1.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发文批准之日起算。
2.专业技术资格年限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年限,是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因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资格到2011年12月31日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1)获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3.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4.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教育工作要求、教学工作要求和教研工作要求,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关于学历和任职资格的说明
1.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破格申报。今年起,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相应的本科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须为在读硕士研究生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无锡市教学能手、无锡市班主任工作能手、无锡市赛课一等奖等)。
凡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自2013年起,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初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为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具备规定学历且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要求的,按破格处理。
五、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六、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3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七、论文与能力测试
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要提供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5篇以上,其中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与申报学科相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提供论文至少3篇(其中须有一篇发表或县、区级以上获奖),且均须经过学校审定通过,其论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的专业相对口。
今年起,省、市教育学会评奖论文在职称材料中不得超过2篇,同年获奖的论文以获奖级别更高的一篇计算。
2013年起,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的论文至少2篇,其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学科相同。
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参加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能力测试等评价考核。
八、引进或调入人员的评审
1.凡从外地引进到同系列学校内任教的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本人或所在单位申请,向同级评委会申报确认。申报确认时,要按《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要求,提供原参评材料(评审原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及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材料。确认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起算时间,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我省学历资历等申报条件的,仍从本人原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2.已具备非教育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现从事教学的专业与原从事专业相同或相关,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报评中小学教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部队转业军人调入教育系统后,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可以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九、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省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计算机应用能力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汴96号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谢谢。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汴人社〔2013〕96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汴人社〔2013〕96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加强全市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一)继续教育内容
1.专业科目内容:立足于科技前沿,体现专业技术发展趋势,按照专业实际确定学习内容。重点放在中、小学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推广、节能环保工程研究、科学高效综合管理等方面。根据高、中、初级职称的不同层次,结合专业工作和承担的专业科研课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 *** ,更新学科知识,拓宽知识面,突出先进性和实用性,引领专业技术人员紧跟各专业科技发展,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2.公需科目内容:着眼于专业技术人员拓展知识、开阔视野、启发创新意识。重点放在政策法规、国情市情、现代信息技术、职业道德、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以及科技论文运用、调查研究技术、创新思维理论与实践等方面。通过学习,使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业务能力尤其是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维护安全稳定能力明显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大幅度提高。2013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确定为:1、职业道德教育;2、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3、中原经济区建设(文化)。
(二)继续教育的方式
继续教育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的原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可采取集中培训、举办研修班、业务进修、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和 *** 远程教育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生动活泼、实用高效的继续教育活动。
公需科目培训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内容及培训方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结合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特点自行确定。
二、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估各县区、各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负责本辖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科目培训计划需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专业相对比较分散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参加继续教育 *** 的相关专业科目学习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由确定的继续教育基地负责实施。
三、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实行学时制和学分制管理。凡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86学时,其中公需科目的学习时间不少于26学时;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74学时,其中公需科目的学习时间不少于22学时。中级晋副高、副高晋正高的必须参加由市或市以上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初级晋中级,可由县(区)组织培训,亦可直接参加市级组织的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规定的学时,经继续教育基地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将公需科目培训登记为合格。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规定的学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继续教育基地审核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为合格。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厅要求,自2013年起,全市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晋升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人员及需进行岗位聘用、续聘、执业资格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凡未完成规定学时者,不得聘用(续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得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四、继续教育基地管理
继续教育基地实行市、县(区)两级管理,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主要承担全市高级和市属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有条件的也可承担专业科目的学习培训与考试考核;县(区)级继续教育基地主要承担本县(区)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没有条件建立继续教育基地的县(区)可以委托市级继续教育 *** 实施继续教育工作。
继续教育基地的业务活动应当自觉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超越审批的专业范围,借继续教育基地的名义举办其它培训活动。继续教育基地实行有偿性培训服务,学习培训费用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收取。
我市首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确定为开封大学。
五、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2013年是我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之一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及继续教育基地要齐心协力,分工合作,确保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制定出符合本行业特点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分类分阶段组织实施。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按市直、县区分别组织实施。
(一)市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2013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各用人单位统计汇总本单位拟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并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职称科,统一安排培训班次计划。
2.2013年8月1日至8月30日,由开封大学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分班次组织公需科目培训。
3.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且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经开封大学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各县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排。
2013年6月15日
职称作假几年不能申报是否有法律依据
原则上,3年内禁止;有规定2年江苏职称96号文的,其意不含当年,相当于3年内江苏职称96号文:
一、绝大多数规定:3 年内禁止:
1、广东: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发〔2010〕96号 ,职称弄虚作假通报中规定,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2、江苏:如若发现学历造假,经确认后,将一律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3、广西:按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高级职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4、河南:凡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时,有伪造学历、资历、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江苏职称96号文的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有规定2年的,其意不含当年,相当于3年内:
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86号)精神,严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纪律,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扩展资料:
职称制度是高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是为江苏职称96号文了促进高校人才开发使用。
《暂行办法》规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文件由学校自定,报主管部门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一步明确江苏职称96号文了高校对评审结果的自主使用,规定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组织职称评审、按岗聘用。
对此,高校教育专家尉迟道坤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次职称评定改革使得中国高等教育从“广覆盖”向“有质量”迈进,是社会民众长久的期待,也是优化人力资源供给。
高校职称评审的权力下放,就是满足不同高校、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对教师岗位的不同需求,以实现高校专业技术评定的分类评价。
权力下放以后,高校应抓住这次机遇,因地制宜,加快布局满足区域需求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需求学科;满足教师发展和晋升的多元化渠道;满足普通高校与职业高校的办学定位,加快调整研究型大学与应用型大学比例倒挂的难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职称评审
职称拟晋方式
根据江苏省96号文的规定,你的学历越高,申报职称所要求的学历年限就越短。比如:研究生学历,满三年可以直接初定中级职称。初级职称都可以不用申报、直接报中级职称,并且申报高级职称还能缩短对中级的年限。
二、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充当中级职称,并满足年限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三、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言下之意就是可以缩短申报年限,提前申报。那么破格申报的要求是什么呢?
1、申报中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后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破格1年申报:
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①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②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③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之一名获得者。
人社部2014第96号文件
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 *** 学院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 *** 、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 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构建技能人才成长。。。。。我想问下有关规定是那些规定
报职称提示未知错误
您问的是:“报职称提示未知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吗?”,原因是:
1、学历、资历不符合主要是对文件解读不深刻。根据江苏省96号文件(《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资历才能够申报相应的职称。比如申报高级职称,本科学历、中级职称需满5年第6年才能申报,专科学历、中级职称满7年第8年才能申报。好工程师们以为第5年就能申报,网报的直接的结果就是被驳回。
2、表格填写不规范
3、业绩材料未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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