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三级资质最新建造师要求
江苏建筑三级资质最新建造师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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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建筑施工技术专业评职称以及考资质方面的问题~~
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建设工程助理级技术专业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或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能对一般技术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的设想。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承担完成地级市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承担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乡镇、村庄的各类规划5项以上。
3、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中型工程或2项小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文件。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4、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县级优质工程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解决建设工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六)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七)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的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高级工程师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 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地级市以上或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2项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县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4项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二)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设计。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四)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2项中型以上重点工程并发挥重要作用。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专业负责人编制过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级施工工法,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新技术示范工程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技术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六)在建设工程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3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已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八)获得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九)在本条(一)(二)(三)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工程科技管理人员,并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证明。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江苏省建筑企业资质是什么?
有以下两点: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需要具有建筑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施工建筑,因为有资质的企业,才能保证施工的安全,施工的质量,才能让客户放心。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建筑资质,那么很难在如此多的拥有资质的企业当中生存下去,而且客户看企业,主要就是看资质,资质作为一个建筑企业必备的证明,有非常大的作用,是客户的首选。
如果一个企业有很多建造师,有很多有资质的建造师,而企业自身没有建筑资质,和一个企业,没有很多建造师,但是有资质相比,肯定客户会选择后者,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知道,建筑资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资质是不可求的。
而建造师,具有流动性,很多人都可以做,也可以 *** ,也可以应聘,难度并不是很大,没有很多建造师的企业,不代表以后没有建造师,建造师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并没有很大影响,而建筑资质却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怎么填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1.申报企业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2.填报日期:按本表报送时间填写。
二、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
1.现有资质等级:指本企业此次申请资质前的原资质等级。首次申请企业不填写。
2.批准时间:指本企业此次申请资质前每一项原资质等级所批准的时间,首次申请企业不填写。
3.现有资质证书编号:指本企业此次申请资质前的现有资质证书号码。首次申请企业不填写。
4.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填写企业本次申请资质情况。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全称。
2. 企业注册地址: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3.企业详细地址: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的地址,用全称或规范简称填写。
4. 营业执照注册号:按工商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含校验码。
6. 企业类型:或称经济性质,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7. 建立时间:或称成立时间,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8. 联系 *** :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行政办公室 *** 号码。
9. 传真:填写本企业经营常驻地的传真号码。
10.企业网址:按本企业在互联网上注册的 *** 地址全称填写。
11.电子邮箱:按本企业在互联网上注册的常用电子邮箱全称填写。
12.法定代表人: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五、企业从业人员状况
1.注册人员人数:按本企业申报前拥有的各类注册人数填写。
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人数:按企业申报前拥有的工程序列中级以上人数填写。
3.现场管理人员:按本企业申报前拥有的取得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数量填写。
4.技术工人:按企业申报前拥有的自有技术工人数和全资或控股公司技术工人数量填写。
六、企业财务状况
1.注册资本: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2.资产总额:指本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3.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4.流动资产:指本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5.负债总额:指本企业全部资产总额中,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6.净资产:又称所有者权益,指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7.国有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 *** 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8.法人资本:指其它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9.个人资本:指社会个人或者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0.港澳台商资本:指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须注明港澳台资本出资方所在地区。
11.外商资本:指外国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须注明外资方所在国家或地区。
七、设备
1.机械设备总台数:指归本企业所有,属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它包括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
2.机械设备总功率:指本企业自有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列为在册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3.机械设备原值:指企业自有机械设备的购置价。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
4.机械设备净值:指企业自有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
5.动力装备率:又称动力装备系数或动力装备程度。
动力装备率=机械设备总功率÷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千瓦/人)
6.技术装备率:又称技术装备系数或技术装备程度。
技术装备率=机械设备净值÷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元/人)
八、企业简介
填写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演变过程(含企业名称变更、分立合并等情况)、主要工程业绩等。
九、技术负责人名单
按照企业所申报资质填写,其中负责资质类别是指该技术负责人作为该项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申报。
十、技术负责人简历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由本人签名。
十一、注册建造师名单
只填报申报所需注册建造师,按照一、二级顺序填写。
十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
只填写申报所需有职称人员,由高级到中级依次填写。
十三、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只填报申报所需现场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资料员、造价员、劳务员、测量员、试验员、标准员顺序填写。
十四、技术工人人员名单
填写申报资质所需技术工人名单,注明是否为企业自有技术工人,其中全资或控股企业拥有的技术工人填写“否”,非本企业自有、全资或控股企业拥有的技术工人不得填在本表之中。
十五、企业自有的主要机械设备
填写企业自有技术设备情况。
十六、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一览表
填写企业完成的主要工程业绩。
十七、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情况
1.工程名称:按工程承包合同名称填写。
2.工程类别: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分类后填写。
3.工程地址:详细填写工程地址,须明确工程所在街道及门牌号;其中线性工程须填写工程起始和终点详细地址。
你要办资质可以找南京润利,我上次就是在哪里办的,他们帮我填的表。
江苏省建筑业资质证书哪里打印?
一般年检可能涉及到的材料如下: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项资质标准内要求的(企业有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企业项目经理证书、相关人员养老保险、企业近三年工程结算更高一年的审计报告、企业工程得奖的证书及相关文件)。大致就是这些江苏建筑职称资质认定表,有具体的问题更好是给主管部门打 *** 问。相关部门会通知江苏建筑职称资质认定表你审核时间江苏建筑职称资质认定表,到时候你带上材料就可以江苏建筑职称资质认定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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