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结束了吗

2022年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结束了。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截至2022年11月30日江苏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认定已结束,考核认定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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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对象有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自主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1.学历层次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2.无职称或职称层级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3.无论文,或者论文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4.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5.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在苏工作的留学回国人才、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6.符合贯通要求,在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认可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重大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7.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从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担任负责人,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8.上年度申报考核认定未通过,但取得新的突出业绩成果,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的。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我省尚未开展的翻译、船舶技术、民用航空技术、国家级体育教练员、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确需申报考核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江苏省]2021江苏紧缺人才职称,江苏省2020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的意义

意义入下: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是为特别突出人员开辟的一条绿色通道,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品德和业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