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人才引进落户材料审核多久

昆山人才引进落户材料审核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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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辞海》(1988年版),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昆山人才引进落户材料审核多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昆山人才引进落户材料审核多久

①按学历引进:

材料初审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将延长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②按职称引进:

材料初审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将延长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③按专技引进:

材料初审审核时限:30个工作日。

拓展:

1、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材料。

2、关于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

(1)学历、学位材料

按《通知》之一条第二款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

(2)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①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②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

③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⑤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⑥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⑦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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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下面是我分享的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相城区注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录用的以下人员:

1、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且与我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到账为准)的人员;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与我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到账为准)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我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6、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苏州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7、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8、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注:根据苏州市人民苏府规字〔2016〕3号文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人保才〔2016〕10号文件规定,1至4类引进人才,在市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不接收配偶随迁。

3、4类引进人才,按紧缺专业、急需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说明: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档案转移时请调出单位予以核实确认);

2、《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3.《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备案表》;

4、《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一式二份;

5、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3)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

6、户籍证明: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不含补缴)。

注: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需在相城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并提供同时段社会保险。

8、个人婚姻证明材料;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9、配偶及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配偶随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引进现役军官配偶,需先经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 办)审核同意并提供《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

(3)子女随迁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苏州市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引进的,还需要提供:

(1)父母的《苏州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和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

1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苏的提供省人社厅或省、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苏的调函或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13、博士后进站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

流程说明

1、接收单位向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开具调档函。

2、通过相城人才网查询档案是否到库。

3、接收单位将拟调人员全部材料备齐交至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窗口审核。

4、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调动人员持《户口迁移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进行户口关系迁移。(特别提醒:调入单位必须提供调动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迁出和迁入详细地址及辖区派出所全称。户口迁移时,调动人员必须按规定先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相关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服务窗口换发《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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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审核,江苏人才信息港高级职称申报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办理条件

1、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含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等原因,市外户口申请迁移的。

2、人才之三:

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③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二、留学归国办理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归国人员,被省内单位录(聘)用的。

三、单位聘用办理条件

因被单位录聘用申请迁移户口的。

拓展:

一、窗口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等候,窗口申请;

2、业务受理岗叫号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详见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不属于批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3、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4、作出决定;准予批准的, *** 、发放证件;不准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业务受理岗领取证件。

二、办理材料

1、学历(学位)和资格材料

依学历(学位)条件申请人员提交:

(1)国内学历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码”,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报告编号”。

(2)国内学位提交: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验证编码”、“申请单编号”(2018年7月1日之后提交学位认证申请的,可不提交)。

(2)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网站打印页面。

2、依职称条件申请人员提交: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批文、考试合格登记表)和《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

3、户籍材料

(1)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2)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3)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婚姻状况材料

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5、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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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落户2021新政策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服务对象】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2、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所需材料】

1、人事(职工)档案凡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及已建立职工(人事)档案的人员应当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所有表单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或《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可在我中心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下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并由本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按紧缺专业、急需放宽年龄办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在线验证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⑵、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⑶、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原件)。

4、户籍证明⑴、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⑵、迁入地的户口簿、苏州市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原件和复印件)等。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及以上(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人员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的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参保地为市区的可提供个人编号、园区的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6、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协议或法院调解、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子女随迁证明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家庭关系)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引进现役军官配偶提供经苏州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 办)审核同意的《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原件)。

9、其他规定的材料。

【服务流程】

1、申请

(1)有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后发《商调函》,本人持《商调函》前往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到档后通过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 

(2)无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可直接登陆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单位或本人带身份证到我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签发《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1、无网上服务平台申请账号的,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咨询办理。]

2、审核:由接收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审核。

3、调动:审核通过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拓展资料】

【提示】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应先到户口迁入地的区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挂* 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可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苏州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办理人事 *** 和户口挂* 手续。

2、对于在市区大专院校就读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已满两年的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不再要求将申请人户口迁回原籍后再申请落户。可凭《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通知书》和《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服务时限】网上申请审核:3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2017迁入苏州户口条件之一类:由苏州公安机关受理的

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所需要的材料见文末的图片。

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

7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更低标准;

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17苏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审批准迁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以上条件符合人才落户政策,可不参与积分管理,直接落户到房产名下或单位集体户。 

 由市或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二)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四)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由公安机关受理:

(一)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三)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四)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五)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七)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更低标准;(八)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参加积分落户:市公安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即入户指标数),报 *** 批准后,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向社会统一公布。

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公安部门进行复查、在媒体进行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获得准入卡的人,在60日内,带着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户口迁入后,积分管理自动终止。 

 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昆山人才引进办理需要多久

昆山人才引进办理需要多久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更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昆山人才引进办理需要多久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昆山人才引进办理需要多久

一、昆山:

办结时限暂未说明,可办理时咨询窗口。

材料审核时间:

①按学历引进:

材料初审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将延长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②按职称引进:

材料初审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将延长审批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③按专技引进:

材料初审审核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市区:

提交材料给人才中心窗口,窗口受理后会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

人才引进条件

第三条拟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保;

(四)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四条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

(一)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

(二)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获得高级 *** 、 *** 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

(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七)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八)本市院校应届毕业生、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

(九)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至(六)项人员,可以由个人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落户申请;

(一)至(九)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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