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年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文件考过执业药师的按中级对待的红头文件在哪里可以找到?急用!!!!!

没有,肯定没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不可能对内蒙古一个地区有另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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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中级还要加考英语和计算机呢,绝对不会有免考一说的。

职称考试没有免考一说,倒是执业药师,大专以上学历,满1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是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另外,你说的“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文件考过执业药师的按中级对待的红头文件”,这个事儿是准确的,确实有。 *** 机关的红头文件,老百姓是不可能看到的,更别提让你拿到了。如果你是医院的,你们医院人事科或者院办一定会有这个文件的存档。如果你是企业的,卫生局可能不会下发过去。

如果你取得了执业药师资格,你就可以要求单位给你中级职称的待遇,如果人事科有异议,你可以去人事局,卫生局投诉。

[江苏省]江苏执业药师中级职称文件,江苏省初级药师评审

请问药剂师中级职称申报的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药师职称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药品采购管理: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

药品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学职称考试

执业药师如何评中级职称?

去年8月份江苏执业药师中级职称文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苏执业药师中级职称文件了《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中有提到:

符合条件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

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的江苏执业药师中级职称文件,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江苏执业药师中级职称文件,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江苏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审查有关事项说明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7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1.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1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1月12日至19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2.2021年1月2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2021年1月20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

三、审查流程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 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1日17:00之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资格复核”栏目,按要求完成审查材料的上传。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学历学位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 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1年1月2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审查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材料。

1.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全科(中专)”成绩合格人员。如其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其余人员无须任何操作,等待审核即可。

2.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免二科(中专)”成绩合格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仅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的要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或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五、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 ***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397550,8689618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9日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审查有关事项说明的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