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在7月30日召开的全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江苏公布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通过硬招实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更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突出干什么评什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从现在开始,江苏全面实施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到2021年底,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随着江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要准确客观评价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势在必行。目前江苏共设置实施27个职称系列,一些职称系列已经有了基本的专业分类。但现行人才评价标准仍存在人才分类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在细化人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贡献,追求卓越。

如何进行分层分类?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比如对医疗卫生人才,可根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级别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对临床、公共安全、科研、教学等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可根据中医、西医特点,医、药、护、技等不同专业岗位要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等。朱从明透露,为实现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江苏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创新重点人才群体评价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

江苏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评价,努力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特别关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乡土人才、青年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等重点人才群体评价。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为此,江苏还专门组建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8月底前将制定印发8个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标准,11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乡土人才的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在国内率先在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据悉,9月底前将制定出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1月底前开展首次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加大基层一线职称评价政策倾斜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合理设置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条件,引导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单位、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

更大力度放权,建诚信档案库更有效监管

朱从明说,人才能力水平如何,用人单位最清楚、同行最了解、市场最有发言权。江苏将围绕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 作用,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自 *** ,充分发挥 *** 、市场、专业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评价管理和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在整体下放66所本科院校和90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自主评审意愿、条件成熟、综合实力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大型三甲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今年将率先选择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向设区市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鼓励行业优势明显、条件成熟的苏中、苏北地区逐步组建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鼓励和引导各设区市逐步向具备条件的县(市)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着力解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年内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将社区卫生正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苏中三市。

稳步推进高级职称评审社会化,发挥专业同行的评议作用。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发挥市场“试金石”作用,通过看人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实际贡献,来评估人才的水平和潜能。

当天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江苏将建立高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交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参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后申报职称评审等参考依据。实行高评委会职称评审随机抽查机制,江苏省人社厅将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年按一定比例对高评委进行抽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省]江苏农村职称改革政策解读,江苏省职称评定办法

农把式评职称的做法加以评析

农把式评职称的做法加以评析:

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强烈呼吁关注乡村人才职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其中,人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农村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然而,大部分农民在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都离开了农村,导致农村本土人才严重匮乏,农村空心化与老龄化等问题普遍存在。《 *** 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为了更好地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必须重点关注农业领域人才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人才返乡下乡激励政策。

这就要求打破乡村人才的职业发展瓶颈,建立与乡村人才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服务农村的建设能力相适应的评价机制,选树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为广大乡村人才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创造有利条件。

从社会层面来看

人才评价方式的改革提供了探索农村人才评价的契机。新时代人才强国建设要求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人才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018年,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同时要求“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

探索人才评价方式的改革必须适应经济发展与人才发展的需要,并且服务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需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职业的群体建立具有特色、针对性较强的评价标准。

同样,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也离不开规范科学的评价体系,这就必须尊重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律与职业技能特点,探索建立农村人才的职称评审制度,注重突出实绩与能力导向,对不同类型的农村人才进行分类,以便客观公正地对其进行评价。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怎么解读

 一、职称制度改革:

职称制度改革是《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简称江苏农村职称改革政策解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11月1日上午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农村职称改革政策解读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内容解读:

*** 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农村职称改革政策解读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改革方向:

1、评价更为科学。

评价更为科学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健 *** 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和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2、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

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3、政策要向基层倾斜。

要向基层倾斜,对在艰苦偏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等,要有一些特殊政策。

2016年3月, *** 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具体措施:

1、用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

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

2、放松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3、探索特殊人才直聘。

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

4、畅通非公单位评审渠道。

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

含金量高:

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等13个资格证书含金量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