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流程详细步骤
之一步:自查是否能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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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当地申报政策,根据相关的政策文件自查自己能不能报职称。
第二步:确定申报级别
不同级别所对应的资料也不同,要根据自己能申报的级别来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一般要包含自己的学历信息、所取得的资格证书、社保信息以及工作的业绩,申报高级职称还需要准备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论文、专利,其取得的荣誉证书等等。
第三步:资料准备
需要准备电子+纸质资料,申报人员在注册信息后,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确定信息完整,生成打印纸质申报表。(注意:上传的文件需要PDF格式)
第四步:资料递交
资料递交后,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需要进行修改的,写明修改意见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退回,申报人根据意见修改后可重新提交审核。
第五步:受理号分配
评委会办公室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网上分配受理号,并通知拿到受理号的申报人员递交纸质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第六步: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人员获得受理号后,将纸质材料按“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装订成册,每项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
第七步:答辩
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高级职称需要进行答辩。
第八步:公示取证
答辩通过后,官网网站会进行职称评审公示,公示期满后就等着取证啦。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流程和材料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流程和材料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近日发布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拟在《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 【2008】2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的材料和流程,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流程简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管理机构”)应随时受理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申报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随时接收注册管理机构报送材料,每月公布审核结果。
电子化审批
造价工程师注册实施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申请人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除注册申请表外,不再提供书面材料。上传数据时,也无需再提供人事 *** 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注册管理机构应将初审意见函和注册人员汇总表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并上传申报数据。
变更
造价工程师申请跨省或跨部门变更注册的,可通过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到新聘用单位所属注册管理机构直接办理调入手续,无需再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
新聘用单位所属注册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在其证书上登记变更信息,不再换发证书。变更信息将通过管理系统自动向原注册管理机构备案,不再要求申请人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暂停、恢复执业
暂停执业、恢复执业的,由注册管理机构通过管理系统审批处理,管理系统将自动上传相关信息。
同企业内变更
同一企业内造价工程师跨地区变更注册,不受一年注册变更期限的限制。
初始注册
取得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1年以后办理初始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申请重新注册的人员,应出具近一年的继续教育证明。
继续教育
按照《国务院关于之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文件要求,注册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符合继续教育形式、标准和要求的各类学习证明予以认可。
执业印章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起, 注册管理机构应停止收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费和印章费。执业人员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的统一要求和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造价师跨省转注网上申报流程:
1、进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3、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4、进入个人信息库,省内变更进入“机构内变更”,跨省变更进入“机构外变更”;
5、修改填写有关数据;
6、修改有关扫描件(如已换证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需将新证书重新扫描;职称有变更的重新扫描新证书;人事档案证明及劳动合同需扫描新单位人事档案证明及劳动合同);
7、继续教育情况需及时更新;
8、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需及时更新;
9、打印变更申请表;
10、数据上报;
11、如忘记密码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原件到省造价站查询密码(好像在网上注册系统上好像自己可以找回密码)。
跨省变更需提供的变更材料: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变更一式三份)(变更申请表上原单位及现单位意见都需盖章);
2、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如聘用单位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则还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人事 *** 委托合同、现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件;
5、省直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站办理变更;如注册单位属各地市管理的.造价工程师需先去各地市造价站盖章、审核原件及审查网上资料后,再到省造价站办理变更;
6、跨省变更的造价工程师还需向原注册机构上缴“执业专用章”;
7、跨省变更的造价工程师,应先将有关材料及注册证书一并送交原任职单位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盖章后,再将上述有关材料转至新任职单位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向新注册机构提交原注册机构出具同意变更注册的意见。
8、跨省调入变更的造价工程师领取新注册证书时需自带一张两寸彩色照片。
9、造价师变更所需资料:原单位解聘证明、注册证书及印章
造价员(师)本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出具书面委托书,造价师需持书面材料先到原省级注册初审机构加盖意见。
(1)本省调出: 首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变更注册后,携带以下材料到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后送重庆市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办理。
1.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造价工程师注册章;
2.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五份,可从造价师网上操作系统中打印表格,表中内容须填写完整、变更前、后单位盖章)
3. 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五份);
4. 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合同(需有监证单位盖章)。
(2)外省调入: 首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变更注册后,携带以下材料到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后送江苏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办理。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由省级注册机构在注册变更栏内签署”准予变更注册”意见,并加盖公章);
1.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表中内容须填写完整,原注册机构及变更前、后单位盖章);
2. 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合同(需有监证单位盖章);
4. 缴纳养老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社会保险费结算表、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凭证、盖有社会保障局章的参保花名册等);
5. 人事 *** 合同证明(包括人事 *** 合同书、代管名册、缴款凭证等);
6. 现注册单位是造价咨询单位的需提供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7项中的5、6、7项造价咨询单位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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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办理有哪些具体流程
工程师(职称)申报流程:
1. 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报考点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2. 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3. 审核: 报考点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4. 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报考点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5. 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部门或者建委网站公示!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没有异议,评审通过!
6.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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