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备案该如何取消?如果单位不同意取消职称备案的话该怎么办?
所谓职称备案是指被您的工作单位(以前或现在的)作为技术骨干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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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备案了,那这个职称证书就相当于一个注册证书,那样就将造成冲突,您的注册证书就不能注册在其他的单位。
备案查询:登录《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V5.0版》,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出来结果,不过这个软件系统是企业版的,一般是单位的人事、资质管理人员才能登录,个人没有授权是不能登录查询的。解决职称备案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请备案单位取消备案!
最近有一些工程师咨询,说自己不是中级职称或者高级职称,不知道有没有备案,或者说想知道的是 这个软件是只备案注册和骨干,还是要求所有人都备案?
江苏省高级工程师如何从注册单位撤销申请
提交相应书面材料申请注销即可。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江苏中级职称如何注销备案的高级职称江苏中级职称如何注销备案,江苏省高级工程师提交相应书面材料申请注销即可江苏中级职称如何注销备案,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
备案注销的流程
由于一些域名已经停用或者更还注册人,往往会申请把备案号注销,以免被其他人做违法之用。
1、个人网站用户注销备案:必须提供申请表、域名证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事业、社会团体、 *** 网站用户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步骤
一、备案注销需要到备案号当地的通信管理局下载【注销备案申请表】。
二、把【注销备案申请表】里的信息填好 。
1.备案号 写上申请删除备案号域名的备案信息
2.域名 申请删除的域名
3.主办单位名称 申请删除备案号的主体信息
4.联系人姓名 这里写上你的信息
5.联系人固定 *** 写上你的 ***
6.联系人邮箱 写上你的邮箱
7.备案注销原因 把原因写清楚,停用域名、单位变更等。越详细越好
三、【注销备案申请表】中会告诉申请表邮寄、传真还是邮箱发送的制定地点。一般会5个工作日之内处理完成。
职称证备案解除手续
要解除职称证备案,应请备案单位取消备案。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职称注册是指个人被工作单位(以前或现在的)作为技术骨干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备案,此后注册证书就不能注册在其他的单位,只能要求备案单位取消备案。
工程师中级职称个人可以注销吗?
1、工程师中级职称个人不可以注销。
2、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3、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4、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门评定,全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试和应用计算机考试。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按正常的手续时需要原来的挂* 单位给出一个离职证明就可以取消了,但是像这种情况,找不到原单位。
如果原单位不是事业单位,有的地方没有离职证明也可以,就是下次再用的时候直接用就行(需要提供其他的东西比如社保证明什么的,照常提供),但是没有离职证明不敢保证一定可以用。
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江苏政务网里面二建怎么注销?
1、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
2、区县住建委初审;
3、市住建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复审并开具受理单;
4、申请移交住建委注册中心,证书注销成功。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一)、5个工作日。
(二)、复审、备案注销: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备案注销: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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