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高等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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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在自然风景秀丽、历史文化厚重的六朝古都南京。学校总占地面积近1200亩,由仙林校区、花园路校区和东善桥教学训练基地组成,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警体训练场馆和珍稀动物标本馆,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训练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 *** 化、管理智能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学校现设治安系、侦查系、警务管理系、警务技战术系、信息技术系和继续教育部,编辑出版《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期刊。学校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人;拥有教授5人、副教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5人,聘请 *** 教授15人、高级教官36人、教官20人,已逐步形成一支学科专业较齐全,整体结构较合理,业务能力较强,专 *** 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 在学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高素质应用性警务人才为目标,实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本着全日制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警在职培训并重的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办学,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把学校建成全国森林公安的教育、培训和科研基地。2000年改建大专以来,学校为公安机关输送的毕业生能吃苦、技能强、业务熟,在各自的岗位上均有较出色的表现,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已有5名毕业生立功受奖,有许多毕业生已成为业务骨干。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侦查学实践教学模式构建与创新”教改课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培养森林公安与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的研究”等两项课题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犯罪心理学》、《公安计算机应用》、《森林资源管理概论》、《公安应用文写作》等课程分别被评为江苏省一类、二类优秀课程;主编和参编各类教材32本,其中公安特色教材22本,有力地促进了公安教育改革的深化。学校拥有近3000万元的教学、科研设备,刑事科学实验室、侦查实训中心、室 *** 击靶场等教学实验、实训场所装备先进,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森林公安教育正在凸显自身的专业特色。学校强调素质教育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本着“贴近实战、突出实用、符合实际”的教学原则,强化警察职业能力训练,狠抓实践性教学环节,采取现场教学、模拟教学等手段,使教学内容更贴近公安实战需要。每年举办历时一个月的“技能节”,培养、锻炼、检验学生动手能力和实战水平。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13个,构成了比较完备的校内外实践教学体系,使学生既掌握公安知识,熟悉公安业务,又具有较强的警务实战技能。作为全国森林公安、森林消防训练基地,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资源,积极举办各类在职民警业务培训班,每年培训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业务骨干近4000人,形成完善的教学、训练、管理体系。学校积极发挥科技优势,为森林资源保护和公安工作服务。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在内的一大批科研和科技开发项目,其中“便携式风力灭火机技术性能提高研究”被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会确认为“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藏羚羊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获得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高度评价和赞扬。学校获得多项发明专利,出版十多部专编著,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学校的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珍稀野生动物标本馆在科学研究、森林案件物证鉴定和科普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还重视国际学术交流。近年来,已与多个国家建立了学术上的联系,多次选派教师前往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国作高级访问学者或考察、培训。同时,学校还接待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消防官员来访。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将继续扩大对外交流渠道,拓展学术交流领域,努力与国际警务和森林消防同行建立更加广泛的联系。

周 鸿 升 男,汉族,1962年10月生于北京, *** 党员,副研究员,二级警监。1984年7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获农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北京师范学院法学第二学士学位1995年留学日本1年。1989年任北京林业大学林业资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991年任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处处长;1997年任北京林业大学后勤党总支书记;1998年任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党委书记;2000年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先后参加李燕杰、周炳来、詹万生等主编的《磁性与魅力》、《实用演讲艺术》、《人生哲理》、《德育大全》、《农林高校新生必读》等著作的编写,主编了《市场经济与就业选择》一书,先后发表了《农林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浅谈》、《南京警校加强党建工作探索》、《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 努力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正确运用奖惩管理手段加强公安院校校风建设》、《关于学校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与思考》等多篇论文。曾荣立二等功一次,并获得"北京市德育先进工作者"、"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校 长 ◇苏 惠 民男,汉族,1951年12月生于福建省漳州市, *** 党员,副研究员,一级警监。1978年毕业于南京林产工业学院林工系(现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学院),1990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教育学第二学士学位,1996年曾赴奥地利进修。1991年任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1993年任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处长; 1998年任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校长;2000年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现兼任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常务理事、职业教育分会主任;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主要科研成果有《林科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的研究与实践》(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普通高等农林院校教学工作评价研究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先后发表了《关于高等教育质量内涵的思考》、《高校教学过程管理控制初探》、《关于高等林业教育办学规模与层次结构调整的思考》、《关于高等林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思考》、《关于学分制的思考》等十余篇论文。1997年获得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长,2000年荣立二等功一次,2001年被国务院批准享受 *** 特殊津贴。◇ 党 委 副 书 记 ◇王 邱 文 男,汉族,1962年2月生于甘肃天水, *** 党员,高级工程师,三级警监。1984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专业,获农学学士学位。先后在中国林业出版社、林业部产业司工作。1994年调林业部办公厅工作,任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1998年任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综合处(装备处)处长、政治处处长;2002年1月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先后发表了《人,地球的主宰?》、《〈木材学〉一面获奖一面滞销的反思》等多篇文章,参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标准》。曾获得林业部机关"优秀青年"、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副 校 长 ◇张 南 群男,汉族,1947年9月生于江苏省宜兴市, *** 党员,副教授,二级警监。1982年毕业于南京林产工业学院获农学学士学位。1994年9月任南京林校教务处副主任;1996年1月任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 1999年12月任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2000年8月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主持完成了《上海市海丰农场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江苏省大中农场防护林总体规划》、《藏羚羊保护及对策研究》等课题,先后发表了《欧美杨实验初报》、《土壤物理性状对国外松生产的影响》、《城镇悬铃木行道树的修剪》、《改进教学实习 *** 的一次尝试》等多篇论文。荣立二等功一次。◇ 副 校 长 ◇张 治 平男,汉族,1959年11月生于南京, *** 党员,高级工程师,三级警监。1980年毕业于巢湖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系,1999年获得政法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6月任南京林业学校学生科副科长;1992年3月任南京林业学校总务处主任;1996年1月任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1999年12月任国家林业局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 2000年8月任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先后撰写、发表了《对发展短跑专项力量的探讨》、《关于加强文化素质教育的思考》、《浅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等多篇论文。曾任江苏省中专体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并获得"江苏省中专体育先进工作者"、"林业部院校后勤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花园路11号 邮政编码:210042联系 *** :(025)85878735、85478772、85226068、85226069E-MAIL: z *** @forestpolice.net学校网址:

[江苏省].江苏省林业职称,江苏省林业局事业单位招聘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到底怎么样?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国家林业局直属.江苏省林业职称的我国唯一一所承担着培养、输送高素质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人才的高等学府。这所学校的综合实力并不强.江苏省林业职称,2000年才从中专升格为大专,2010年才升格为本科。

相关分析.江苏省林业职称

1、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学、 *** 安全与执法、公安情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7个本科专业。

2、培养范围:

学院围绕服务生态环境、森林草原、打击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等领域,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

3、学科建设:

已形成公安技术、公安学、林学3个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2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等三类互为支撑、结构合理的学科布局。

扩展资料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文化育警、素质强警,坚持“注重知识、能力、职业素质三结合”的人才培养原则,确保公安后备人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治本色和优良的专业素养。

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江苏省林业职称;200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省林业职称;2010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学院占地总面积1113亩,总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设有仙林、花园路2个校区。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院简介

江苏推进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在7月30日召开的全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江苏省林业职称,江苏公布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江苏省林业职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江苏省林业职称,通过硬招实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更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突出干什么评什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从现在开始,江苏全面实施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到2021年底,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随着江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要准确客观评价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势在必行。目前江苏共设置实施27个职称系列,一些职称系列已经有了基本的专业分类。但现行人才评价标准仍存在人才分类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在细化人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贡献,追求卓越。

如何进行分层分类?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比如对医疗卫生人才,可根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级别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对临床、公共安全、科研、教学等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可根据中医、西医特点,医、药、护、技等不同专业岗位要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等。朱从明透露,为实现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江苏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创新重点人才群体评价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

江苏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评价,努力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特别关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乡土人才、青年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等重点人才群体评价。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江苏省林业职称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为此,江苏还专门组建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8月底前将制定印发8个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标准,11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乡土人才的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在国内率先在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据悉,9月底前将制定出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1月底前开展首次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加大基层一线职称评价政策倾斜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合理设置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条件,引导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单位、革命老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

更大力度放权,建诚信档案库更有效监管

朱从明说,人才能力水平如何,用人单位最清楚、同行最了解、市场最有发言权。江苏将围绕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 作用,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自 *** ,充分发挥 *** 、市场、专业组织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评价管理和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在整体下放66所本科院校和90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自主评审意愿、条件成熟、综合实力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大型三甲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今年将率先选择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向设区市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鼓励行业优势明显、条件成熟的苏中、苏北地区逐步组建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鼓励和引导各设区市逐步向具备条件的县(市)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着力解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年内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将社区卫生正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苏中三市。

稳步推进高级职称评审社会化,发挥专业同行的评议作用。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发挥市场“试金石”作用,通过看人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实际贡献,来评估人才的水平和潜能。

当天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江苏将建立高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交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参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后申报职称评审等参考依据。实行高评委会职称评审随机抽查机制,江苏省人社厅将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年按一定比例对高评委进行抽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jwc.jsafc.edu.cn/

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23年,90余年的历史传承,学院已发展成为以涉农专业为特色的多学科、综合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形成了以校本部为主体,江苏农博园、江苏茶博园相呼应的“一主两翼”校园格局。

学院坐落于南京市东郊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句容市城区,占地面积6000余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设有农学园艺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畜牧兽医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经济与人文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学院,51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13000多人。

办学条件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69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179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9.8%,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享受省 *** 特殊津贴人员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9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十大科技标兵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青年学术带头人7人、骨干教师23人、科技创新团队1个、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8人。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科研团队1个。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

二、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有哪些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应用化工技术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宠物养护与驯导、园林技术、林业技术、茶艺与茶叶营销、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

国家重点专业: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建筑、园艺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国家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江苏省重点专业群:园林技术、现代农业、畜牧兽医、食用农产品技术

江苏省重点专业:园林技术、园林建筑、园艺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与检测、食品营养与检测

江苏省品牌专业:茶艺、园林技术、园艺技术

江苏省特色专业:林业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

申报林业工程师的条件有那些,可以直接报考中级职称吗?

这是我从网上找到的相关资料,不知有用吗……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园林绿化、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本专业的各级技术标准,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定4项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四)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五)市(厅)级以上森林保护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六)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规划、林业专业调查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七)研究开发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八)林业技术服务、科技管理、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林木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推广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15%以上或推广经济林面积3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20%以上。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造林工程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造林成活率85%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营林工程10万亩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林木蓄积年增长率10%以上。

(七)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培育林木良种合格苗10万株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八)在森林保护责任区内连续5年或累计8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责任指标,或在预防和扑灭森林灾害中应用新技术作出重要贡献。

(九)主持职责范围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工作,辖区内森林受害率明显下降,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不断提高,达部省级标准。

(十)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县以上森林调查或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经省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十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建设技术工作或重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

(十二)在勘测设计、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等项目中,作为主要参加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经济效益达20%以上的2项(或30%以上的1项),或所主持开发的新产品被评为国优、省优、部优或绿色食品。

(十三)在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林业综合服务工作和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办好科技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科技档案、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之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地市级以上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培训教材、讲义5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之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经同级以上人民 *** 批准实施并已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