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怀化麻阳苗族自治县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经 *** 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35个。

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为1987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要求为1977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2年2月23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 *** 、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 *** 、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1.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接受应聘人员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武汉大学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提前填写《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3年2月23日上午8:00至2022年3月8日下午17:3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姓名”。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①教育类应聘人员发送至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myjyjrsg@163.com);联系人:唐梅15115227949;

②医卫类应聘人员发送至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办公邮箱(mywsrskj@163.com);联系人:田子华15115290521;

③县直单位综合类应聘人员发送至 *** 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myxwrcb@163.com);联系人:陈俊邑17775777713。

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3.有关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 *** 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单位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更高分和去掉一个更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 *** 计算。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较少,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更高分和更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5)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人才办。

(6)公示与聘用。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二)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 ***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用人单位在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由主管部门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公示。

企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其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

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2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

住房补贴原则上每年考核合格后,按1:3:6分3年发放。

2.生活补贴。

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

发放期限为3年。

生活补贴原则上每年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除享受本县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外,还享受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以上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工作补助按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分别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100%、100%、50%。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

从县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 *** ;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4.相关待遇。

对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评定职称,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5.其他保障。

发放“人才绿卡”,享受衣食住行10项专属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麻阳新闻网()、“微麻阳” 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平台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 *** 畅通。

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

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 *** 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更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其他人才政策。

*** 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只能从事引进岗位的相关工作,不得借调、抽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

在服务期内,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征得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或协议等手续。

4.本次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麻阳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目录.xlsx

2.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办理条件

1、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含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等原因,市外户口申请迁移的。

2、人才之三:

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③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二、留学归国办理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归国人员,被省内单位录(聘)用的。

三、单位聘用办理条件

因被单位录聘用申请迁移户口的。

拓展:

一、窗口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等候,窗口申请;

2、业务受理岗叫号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详见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不属于批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3、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4、作出决定;准予批准的, *** 、发放证件;不准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业务受理岗领取证件。

二、办理材料

1、学历(学位)和资格材料

依学历(学位)条件申请人员提交:

(1)国内学历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码”,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报告编号”。

(2)国内学位提交: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验证编码”、“申请单编号”(2018年7月1日之后提交学位认证申请的,可不提交)。

(2)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网站打印页面。

2、依职称条件申请人员提交: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批文、考试合格登记表)和《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

3、户籍材料

(1)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2)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3)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婚姻状况材料

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5、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

2023年怀化洪江市之一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洪江市人才行动计划”,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洪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洪江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31个岗位44人。

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洪江市2023年事业单位之一轮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4. 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5.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198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急需紧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983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应在1978年 2月20日(含)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应在1973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有具体年龄条件的,从其要求。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 *** 、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者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洪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10.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洪江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 *** 等考试且公示的;

11.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洪江市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1.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办进行审核。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19日下午17:3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洪江市2023年之一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hjsrcb@163.com)。

网上报名考生需于考试前一天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同时接受应聘人员于2月28日-3月2日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武汉大学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洪江市2023年之一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洪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 *** 岗位专业条件或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才引进工作组认定。

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2. 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

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同意,方可实施1:1的开考比例或核减计划,但不得低于70分。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更高分和去掉一个更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 *** 计算。

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更高分和更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是否有吸毒史项目。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的17:30。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 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分析评估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实干实绩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5. 递补。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人才引进工作组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6.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委审批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对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在洪江市更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40万元,博士研究生人才3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按每年20%分5年发放到位。

经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年度住房补贴。

对免费安排了人才公寓房的,参照租房市价减发相应的住房补贴。

2、生活补贴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发放期限为5年。

年底一次性发放当年度生活补贴。

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本年度生活补贴每月增加1000元。

3、家属安置

对 *** 引进各类人才,积极帮助解决夫妻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

从市外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 *** 。

其子女需转入我市入学入托的,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

4、其他待遇

对 *** 引进人才优先推荐评定职称。

对贡献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依照相关规定,可优先使用,可优先调任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可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1. 对前来参加本次公开引才考试的考生按相关标准报销面试往返车费,体检不收取考生体检费用。

2. 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js/c123618/

tyzlmlist2020.s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 *** 畅通。

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4.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来洪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须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的适时要求,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 *** :0745-7732569 。

6.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 *** :0745—7731069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 *** :0745—7732781

*** 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洪江市2023年之一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最终版).docx

附件2:洪江市2023年之一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是什么

苏州落户途径目前来说主要有三种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包含了积分落户、人才引进以及投靠落户,

而其中最快最简单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的途径当然是人才引进。

针对人才引进,主要的也有三种方式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

(1)学历落户

全日制本科+学位:无需社保(走流程1个月内)。

成人本科:1个月社保(走流程2-3个月)。

大专:6个月社保(走流程约7个月)。

(2)职称落户

高级职称:无需社保(走流程1个月内)。(参照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中级职称:1个月社保(走流程2-3个月)。(参照成人本科学历)

(3)职业资格落户

一级高级 *** :(参照成人本科)

二级 *** :(参照成人本科,另需45周岁以下)

三级 *** :(参照大专学历,另需35周岁以下)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对“三无”来讲,只有上面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三条路。

1.学历2.5年-5年毕业,发证约3-6年。这其间房价是涨是跌,谁都能想得到吧。

2.中级职称,一年二次。考后约10个月发证。稳 ,就是时间略长。

3.职业资格证书考后3-9个月左右发证。具体还要看年龄,证书级别,工种。

正规zhong介主做基础条件基本符合人才引进,但又没时间跑手续的客户。如果客户不符合,

会帮你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进行能力提升和考试,提升客户本人职业技能,获得符合人才引进

政策的资格,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想尽快和保证的客户来说是最合适的选择。

落户全部流程可以分为:注册-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通过-户籍迁移。根据个人情况在1-3个月之间。

个人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 《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

2. 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3. 人事档案;

4. 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材料。

参考内容:2022年留学生海归落户各市政策要求

[江苏省]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表

江苏评高工条件?

1. 江苏省2011年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的条件

一、范围与条件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有良好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信息、化工(医药)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0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9.负责制定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果。

10.负责完成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一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三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12.取得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

二、延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和应用等方面的材料(证明)。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论(译)著1部或省级杂志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

7.江苏省IT信息化考试合格证原件。

8.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交费单、养老保险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1.面试答辩表一份。

12.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成绩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报所在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及证明材料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3.非本系列中级职务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须经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结果交市职称评价中心保存。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规定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职称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

1.参加江苏省IT信息化考试,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2. 请问江苏省工程师职称(中级)评定的条件是什么

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 以及发表1到2篇职称论文

九品论文网 发表职称论文可以找江苏职称人才引进资料目录

3. 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条件(条件优秀者可破格申报)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评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含符合见习期满考核定职条件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生(不含符合见习期满考核定职条件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别职称并从事助理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并从事助理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工程类:工民建、建筑、测量、地质勘测、建筑预算、建筑管理、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地质、测绘、地下、工程管理、工程测量、建筑结构、采矿、机电设备、机电安装、机械工程、铸造设计、机电一体化、机械(自动化)、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建筑装饰、环境保护、环境、建筑水电安装、消防水电、给排水、水利水电、暖通、热处理、化工、计算机、电子仪表、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农艺师、园艺师、园林工程师;要是感觉你的条件不够的话可以联系我,可以给你评审

4.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的高工含金量如何

含金量不好说。但我只能说:这个证国家认可,加工资、退休工资核定都可以做依据。

5. 2017年江苏省评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看您是什么专业的,评什么职称,可以安排专利、著作、课题、教材、论文等,专门用于评职称,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6. 2017年江苏省中高级职称评定报名基本条件,职称代评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回4年、2年;中专答(本专业)、大专(非本专业)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 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 具备本专业的技术工作能力。

7.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8. 江苏省建设工程类正高工好评吗,需要哪些硬件条件,要答辩吗

查看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镇江市住建局关于报送2014年度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10月中下旬召开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中申报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的人员为公务员身份。研究员级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二)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市工作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建设专业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若本人自愿,也可向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五)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照资格条件向我省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

三、申报组织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此次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14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申报的方式,网上扫描件需与纸质一致。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参加本年度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在申报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

(三)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7月1日09:00—7月27日16:00。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jscin.gov.cn),在首页左下角“在线办事—信息系统”中点击进入“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网页左下方“申报系统”栏目,进行申报信息填写。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jschr.gov.cn),点击首页左下角“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申报材料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请及时在线打印材料。

(三)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初审。

五、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并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二)《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三)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苏职称〔2010〕9号”文件中所对应的条款等。

(四)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五)提交论文、著作、实例。合著的著作或译著以及杂志只须附主要页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

(六)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有效成绩证明,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七)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九)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收费标准

2014年8月6日至8月15日(休息日除外)为各单位材料集中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正东路33号610室),联系人:杨莉,联系 *** :85581829 13861351880。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500元。请各有关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人员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照片一并报送,并缴纳评审费用。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的有关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手续不完备,我局不予受理。

(二)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 *** 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也将对个人申报资料相关内容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对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但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四)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五)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六)所报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报送材料中除本通知第五项中(一)、(二)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须有目录和页码(通过申报系统打印),涉及书写内容,字迹要清晰。

(七)申报者请附近期一寸(同上传电子照片一致)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标注单位、姓名、性别(勿污损)。

(八)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九)根据评审要求,除资破、学破、转评、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研究员级申报人员必须答辩外,还有部分申报人员随机抽取答辩,凡需要答辩而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本次评审。评审会召开前一周,将会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发布参加答辩信息。

(十)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根据有关规定作延迟4年以上申报处理。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21日

9. 2010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本学科研究、开发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程技术管理、质量监督、咨询服务、科技信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着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5、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的专家。 6、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之一发明人)。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工程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并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为本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推广及攻关项目1项以上。 (二)主持完成过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推广及攻关项目2项以上。 (三)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取得了重要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填补省级以上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主持解决过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承担或主持完成过国家、行业或省级规范、规程、标准的编制,并已公布实施。 (六)获得具有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含设计、规划、勘察、设计等)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三)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 (四)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五)作为之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 (六)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苏职称[2003]2号文相应工程专业资格条件附录

10. 请问江苏省评高工职称在几月份开始

2016年是七月底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