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即可:(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物晌轮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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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入户条件:
1、购买商品房,房产证3年以上,面积80平方米以上;
2、在昆山市签订劳动就业合同5年以上;
3、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
法律依据:《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第七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本谨亩市单位合法聘录用5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定意罩信见);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末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昆山2022年中级职称落户需要社保吗
需要。1.房迁落户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江苏昆山职称落户要求,取燃坦圆得产证江苏昆山职称落户要求的70年产权信宴房,面积大于等于80平米,社保连续满3年可以房迁落户,这里要注意,和父母共有的房产是无法落户的
2.人才引进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大专,年龄在35周岁以下,社保在同一家公司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可以落户,自考本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下,社保满1个月可落户,全日制本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无需社保可以落户,这里要注意,人才引进档案必须在原户籍人才中心,不可以在自己手上
3.应届毕业生落户,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报到证,无需社保可以申请落户
4.技能落户人社指定工种,三级技能证书,落户方式等同于大专人社指定工种,二级技能证书,落户方式等同于自考本科,技能落户无皮塌需档案
5.积分落户,昆山积分落户是从2021年年开始,积分项包括社保年龄,居住时长,房产面积,学历等7月30日之前提交,九月份公布分值
6.创业纳税落户,在昆山创办企业3年纳税一百万以上,有房产可以申办落户,这里要注意如果企业有股东参与,那么江苏昆山职称落户要求你的纳税金额要根据你的占股来计算,比如你占股50%那么公司纳税金额就要两百万,才可以申办落户,目前昆山落户方式主要有以上几种。
昆山落户必须达到哪些条件才可以落户
之一类:由昆山公安机关受理的
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所需要的材料见文末的图片。
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纯做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7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昆山市更低标准;
第二类:通过昆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搏者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昆山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第三类:昆山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昆山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基裤薯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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