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副高职称批文存在江苏省档案馆吗?
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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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审表不是放在档案里,一般放在原申报单位。比如,中级职称评审原则上会有一式三份评审表产生,一份在申请聘任通知时留在人事局职称办公室。
江苏省档案局的领导信息
江苏省档案局局长、江苏省档案馆馆长----谢 波
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项瑞荃
江苏省档案局纪检组长——贲道红 2010-10-09
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顾祖根
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 张姬雯
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江苏省档案馆副馆长-------赵深
江苏省档案局巡视员---齐丽华
江苏省档案局副巡视员——欧阳旭明
全国档案有多少高级职称人员
有关部门制定出台27个职称系列江苏档案高级职称评委名单的改革指导意见,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江苏档案高级职称评委名单;将所有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新增高级职称200万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8.8万人,11个首次设置到正高级职称江苏档案高级职称评委名单的系列新增正高级职称6.6万人,有效增加了国家高层次人才供给;增设职称评审专业,将发展态势好、从业规模大江苏档案高级职称评委名单的新兴职业纳入职称评价范围,在相应职称系列中新增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13个评审专业,各地增设特色评审专业113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四条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 ***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之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之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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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方面的有杰出贡献的人有不少,如吴宝康、曹喜琛、和宝荣、陈兆祦、韩宝华、陈智为、冯惠玲、傅荣校等等,都是大家级别的。
1、吴宝康【主攻档案学基础理论】
中国 现代档案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教育事业的创始人。1917年9月4日生于浙江省湖州南浔镇。历任 *** 中央华东局秘书处副处长、档案室主任, *** 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档案系主任、名誉主任,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上海大学、空军政治学院 *** 教授,中国档案学会之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兼学术部主任、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档案学通讯》杂志总编辑、编委会主任等职。
他长期从事档案教育事业和档案学研究工作,主持、组织和直接参与制定了档案专业高等教学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编撰出版一整套档案专业高等教育教材,支持中国各地高等院校档案专业教学工作的开展。他领导的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培养了专业人才3000多名,组织和指导专业研究生,为中国档案事业的建设培养、输送了业务骨干力量。他著述丰富,发表论文 100多篇,总字数达百万以上,精选51篇辑入《论档案学和档案事业》(1988)。其专著《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1986),系统阐述了档案学基本理论问题以及中国档案学的思想、原则和理论的发展历史。全书由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领袖与档案、档案学及其历史、建国以来中国档案学的研究及其今后发展和档案学的若干理论问题 4部分组成。他还主编了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档案学概论》(1988)。他重视中国档案学历史遗产资料的搜集、整理、出版和外国档案学书刊资料的翻译出版。多次组织和参与起草档案科学研究规划,倡议成立专门的档案学研究机构。
在档案学研究中,他坚持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则,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论学说论述档案工作的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他阐述了档案学是一门科学的理论观点,提出学科体系结构的设想,把档案学划分为理论档案学与应用档案学两个类别,主张两者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提高,推动各分支学科的建设。他重视档案利用理论的研究,多次阐述“档案工作贵在做活”的思想,主张通过档案利用把档案工作与国家各项建设事业联系起来并为其服务。他还是档案学基础理论和中国档案学思想史研究方面的学科带头人。
他是中国档案学会的创建者和组织者之一。1978年由他主持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起草的档案学发展规划提出了成立中国档案学会的建议。他在任职中国档案学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档案学会之一届、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期间,为中国档案学会的组建和开展档案学术研究活动而积极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1990年4 月经中国档案学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为名誉理事长,并授予“档案学研究荣誉奖”,以表彰他为创建和发展新中国档案学、热心从事中国档案学会工作所做出的特殊贡献。
2、曹喜琛【主攻档案编纂方面】
曹喜琛 男,1935年3月生,黑龙江省五常人。 *** 党员。196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留校任教后,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副院长兼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院长,现任教授,1993年经国务院学校委员会批准为历史文献学(含档案学)博士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图书、情报、档案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图书、情报、文献学评议组评议委员、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档案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档案局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自1960年任教以来,从事档案文献编纂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撰写教材、专著、译作10余种,发有著作有:《档案文献编纂学—高校文科教材》(主编)、《中固百科全书·档案卷〈档案文献编纂学〉》(分支主编)、《中国档案文献辞典》(主编)、《档案文献编纂学教学大纲》(主编)、《档案编研概论》(主编)等等。主要论文:《先秦档案文献编纂活动之探讨》、《中国古代奏书编纂述略》、《中国古代诏书举要》、《我国档案文献编纂学科近上年为的发展与展望》、《档案编研泛论》等。曾获国务院颁发的有特殊贡献及 *** 特殊津贴证书,并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证书。
3、和宝荣【主攻档案管理方面】
和宝荣,黑龙江穆棱人。教授。1946年至1948年在松江穆棱兴源镇小学任校长,1949年后任松江穆棱县人民 *** 教育科科长, *** 龙江省委宣传部干事。195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档案管理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档案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1981年起任中国档案学会之一届理事、副秘书长,第二届学术研究协调委员会副主任,第三届理事、档案学基础理论、历史与教育学术委员会主任。主要著作有《档案工作基本知识》(与他人合著)、《档案管理学基础》(主编之一)、《档案学概论》(副主编)、《档案管理学》(主编之一),以及论文《坚持用辩证的观点指导档案工作》、《档案分类的特点和种类的划分》、《实现档案价值规律性和档案的科学管理》等。
4、陈兆祦【主攻档案管理方面】
中国现代档案学者。1931年11月17日生于上海嘉定县。1952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档案专修科学习,次年毕业后留任档案教研室教员兼实验室主任。1961年任历史档案系档案学教研室副主任。1974年于北京师范大学任图书馆采访编目组组长。1978年调回中国人民大学,历任档案系副教授,档案管理学教研室主任,档案系副主任、主任,档案学院副院长。兼任空军政治学院教授,《档案学通讯》总编辑等。
他致力于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学研究,主编有《档案管理学》(1962)、《三十国档案工作概况》(1985)、《档案管理学基础》(与和宝荣共同主编,1986),论著和论文有《档案工作基本知识》(与和宝荣合作,1982)、《对档案定义若干问题的探讨》(与和宝荣合作,1982)、《再论档案的定义——兼论文件的定义和运动周期问题》(1987)、《再论文件的定义》(1987)、《比较档案学导论》(与黄坤坊、和宝荣合作,1987)、《国家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问题》(1986)、《谈文件与档案管理一体化问题》(1988)、《谈档案全宗和全宗内档案分类问题》(1988)等。
5、冯惠玲【主攻电子文件方面】
女,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院长,
冯惠玲教授,1953年8月17日生,江苏仪征人。1974年加入中国 *** 。1978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学习,198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86年任讲师,1991年任副教授。1992年10月至1994年3月在日本东京大学进修。1996年晋升为教授。1994年至1997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997年获博士学位。1999年起担任博士生导师。自留校以来历任档案学系副主任、主任、档案学院院长,2001年2月被教育部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任档案馆馆长。
冯惠玲教授还担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档案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档案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等社会职务,主持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撰写和主持编写著作、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百余篇。1991年、2004年两度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1997年入选北京市“跨世纪优秀理论人才百人工程”,1999年7月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0年6月获国务院颁发的 *** 特殊津贴。
主要研究方向:档案管理、文献检索、电子文件管理;
6、韩宝华
韩宝华 男,1940年生,天津人。 *** 党员。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助教,北京医学院教员,天津师范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教员。现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主要贡献:自著有《档案文献编纂学纲要(初稿)》、《档案文献编纂学教程》;合著有《档案文献编纂学》(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北京市及国家教委教学成果一等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档案文献编纂学》、《档案编研概论》(获中国档案学会科研成果二等奖)、《中国档案文献编纂史略》等教材;发表有《论档案文献编纂学学科体系的建构原则》、《回顾与展望:发展中的档案文献编纂学》(获中国档案学会科研成果三等奖)、《走向共享:中国的档案文献编纂》、《再论档案定义与档案的本质属性》等论文;编辑有《文献编纂学参考资料》、《档案文献编纂学参考资料》;合编有《帝国主义与胶海关》、《档案编纂新论》;主审有《佳句秀语大辞典》、《档案管理精览·档案文献编纂与研究》;曾参与《中国大百科全书》、《档案学词典》、《中国档案文献辞典》部分条目的编写工作;合译有《苏联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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