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成绩

83分。根据江苏省考试院相关公开资料查询显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职称通过,2021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成绩平均线为83分。事业单位是社会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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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考试,录用前十名,如果之一名九十分,第十名70分,是不是说第十名达不到优秀?

4月6日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发布公告

公开 *** 事业编制

专职辅导员和思政课专任教师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址:)是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为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 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四) *** 党员(含 *** 预备党员)。

(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编号为1至2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2、编号为3至4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学历学位要求,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同步取得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他资格等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相关要求如下:

1、编号为3至4的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2、编号为3至4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3)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 *** 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3、应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7日09:00-4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7日09:00-4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7日09:00-4月22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4月7日09:00-4月22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 *** 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 *** 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各 *** 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 *** 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结束、核减公告发布以后在4月2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 *** 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 *** 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 *** 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 *** 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以 *** 、短信、邮件方式通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如出现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试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校园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正式考核前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 *** 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 党员( *** 预备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二)考核方式

编号为1至2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考核方式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30%+试讲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30%,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试讲、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编号为3至4的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方式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30%+试讲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含岗位胜任力评价考核)成绩×30%,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编号为1至2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如出现入围考生试讲考核确认时放弃试讲机会,取消其试讲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试讲考核人员。

编号为3至4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试讲机会,取消其试讲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试讲或面试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试讲考核

编号为1至2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编号为3至4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试讲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试讲成绩合格的,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如出现经过试讲后的入围考生面试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进行试讲和面试。

3、面试考核

编号为1至2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编号为3至4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 *** 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 *** 岗位拟 *** 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递补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 *** 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 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 *** 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更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 *** 岗位的资格。拟聘用人员与 *** 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更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审批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 *** 政策咨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 *** 政策咨询。

*** 政策咨询 *** :0513-85965558

联系人:邵老师、许老师

七、 *** 工作监督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 *** 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 *** :0513-85965510

联系人:蔡老师

八、 *** 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 *** :025-528535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 syzpjb@jshrss.gov.cn

举报 *** 、传真:025-83230723;025-83236078。

来源:江苏人社厅网站

2022年无锡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结束了吗

结束了。10月26日,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机械、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交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截止至11月12日,2022年无锡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结束了,60位评委专家参与了本次评审工作。

[江苏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职称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高工评审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下属的国企吗?

你好,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很多下属的国企,

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国企有很多,当地的客运公司就属于国企。

请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证书是哪个机构颁发,在网上哪个网址能查到?谢谢

发证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质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职称通过,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即可以查询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和联系方式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为0513-85960968,该校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编为226010。

二、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 *** 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于1960年,隶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体育之乡”、“教育之乡”、“建筑之乡”、“长寿之乡”——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

学院坚持“立 *** 通、依托行业、发展特色、服务江苏、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服务于“海洋强国”、“长三角”地区大港口、大物流等经济发展战略,主要围绕水上运输产业链设置专业,形成了以造船、用船、管船、航道、港口、物流等于一体的水上运输专业链,为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尤其是水上交通运输行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在积极打造传统优势专业的同时,学院紧密结合行业、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近年来又开设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物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新能源汽车等与交通发展密切相关的新专业,形成了“以水上交通运输类专业为主体,陆上交通类专业和航空类专业为两翼,各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专业特色鲜明,在全国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

学院校园占地面积近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达34万多平方米。建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南通市重点实验室;建有江苏省船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省市级科技服务机构13个;建有40多个校内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与企业合作共建有“海澜之舟”、“长阳门”、“长春门”3条生产性教学实习船。

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近万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2000多人,年短期职业培训规模达2万人次以上,设有航海、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工程、管理信息、机电、人文艺术等7个系49个专业;建有一大批国家重点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学院按照ISO9001:2015质量标准建有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培训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挪威船级社的认证审核。

学院以“双师素质”建设为重点,以“校企互动,双向交流”为手段,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积极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成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目前,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人员30人,高级职务人员比例达4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比例达60%,专业教师“双师”素质比例超过90%。学院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3名,全国交通高职教育专业带头人7名,全国交通高职教育教学名师1名,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名,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教学名师9名,南通市高校教学名师4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5名,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5名,江苏省交通系统“100人才工程”人选等其他各级各类优秀人才30多名。拥有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2个。

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南通培训基地”、“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南通培训基地”、“江苏省航道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江苏省海员培训中心”和“ 上海交通大学 *** 学院南通远程学习中心”、“中新(南通)国际海事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基地)。

学院在国内高等职业院校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是江苏省航海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郑和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新丝路”航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承担学会及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院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深入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探索教育国际化的创新之路,引进了国外优质的教学资源,是全球航海教育与培训联合会会员单位,目前已和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积极实施“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努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且就业质量高、就业对口率高,连续四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江苏省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等50多项全国、省市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