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申报职称评审

个人申报职称评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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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步:要确定自己评审哪一等级的职称,要从初级往高级的顺序评审,如果没有初级职称证书,就应该先评审初级职称。

第二步:确定好评审职称的等级之后,要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职称等级越高,要求也就越严格,最基础的就是学历、专业、年限三点要求要达到。如果这些要求都达不到,更不要提后面还要准备业绩材料,准备了也没有用。

第三步:自己符合评审要求之后,就要准备申报,关注人社局官网会发布职称评审的通知,然后下载评审所需要的文件,在资料准备的过程中,要确保所要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

第四步:老师会对学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有填写不规范或者资料缺少的,会及时通知学员进行修改或者提交,确保学员最终提交上去的资料都是标准的。特别是中高级职称需要装订的,如果不按照要求来,就很影响评审人员的看资料的心情。

第五步:送审。根据人社局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里把资料送去评审,然后评审员会对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最终评审通过的人员。

第六步:公示。在最终的评审名单出来之后,人社局会在网上进行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没有问题,那就表示名单中的人员已经通过评审,如果对名单有疑问的,可以打 *** 到人社局咨询。

第七步:就是等待拿证书。

以上就是职称评审的流程,从准备申报到证书下来,都是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的,初级职称所学要的资料并不多,一般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拿到证书了,具体要看申报人数;

中高级职称要求高很多,所需要的资料也多,特别是业绩和论文材料,还需要装订,审核的时间就会长一些,那拿到证书所需要的时间就在一年左右。

[江苏省]江苏个人申报职称,江苏个人申报职称怎么填

江苏省评初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暂时只找到2018年的,但最近几年变换不大,先供参考下

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区别主要是所在单位的性质不同的问题,公有:全民制经济组织;非公有:非全民经济组织,现在各自的待遇差距不大

2018年江苏省评审职称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2021年江苏省个人如何申请评标专家

个人如果想申请成为评标专家的话,需要在网上进行申请,并且需满足下面所列出的申请条件。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为至报名日止;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具有中级职称并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二级除外),或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以上)。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达到任职年限的,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两省一市的职称予以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职称证。 

江苏省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

201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江苏个人申报职称,按照省下发的卫生类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专业标准条件进行评审。

(一)学历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卫生职称考试、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卫生职称考试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申报医师类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或预防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根据卫生职称考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职称高厅〔2003〕2号)、江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卫生职称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生职称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省卫生厅审批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专业标准条件规定的工作经历与能力提供材料,本人填写的《任现职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应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

申报人员应按卫生类资格条件附录规定,提交病案或专题报告。对设有病区,以手术病案、住院病人抢救或疑难病案等资料撰写论文的,须提供住院病案。对申报麻醉专业的,除提供2份专题报告外,还需提供2份反映自己业务水平,且本人主持麻醉的麻醉记录单。专题报告须提交专题报告所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来源。高评委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病案或专题报告的水平进行评价,必要时对病案或专题报告引用的原始资料来源进行抽审。

(三)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

(四)论文、著作要求

送审论文必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ISSN"和"CN"期刊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搜索查询,其结果中出版物名称、刊号、出版地等信息与送审论文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一致,该出版物则为具有合法刊号的刊物,如没有查询结果或与核查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不一致的,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除外),不得计入送审论文的篇数。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申报医师类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或预防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

根据卫生职称考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职称高厅〔2003〕2号)、江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卫生职称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生职称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省卫生厅审批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申报副高级资格,如仅提供1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本人须撰写10万字以上。

申报社区副高级资格,可提供市级(含)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之一作者)2篇以上。在医学类或相关专业期刊(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作为申报社区副高级资格的送审论文。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离退休人员申报评审等方面的要求

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离退休人员申报等方面的要求,按照苏人发〔2004〕24号、苏职称办〔2004〕5号等文件执行。非免试对象必须提供规定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遗失由省级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免试对象提供《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附后)。外省合格证书不作为申报依据。本省市级人事部门或外系统相关部门颁发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需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申报的依据。

(六)职称外语要求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精神执行。申报人员应提供规定的外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遗失的须提供由省级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免试对象提供《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附后)。

(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社区卫生)破格条件

正高级、副高级资格破格条件按照苏人通〔2006〕76号和苏卫人〔2007〕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

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在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或在县区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医疗(含中医)、预防、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其中申报社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和社区药学专业均须提供相应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没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得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社区预防保健专业的人员,原则上也应提供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九)申报晋升卫生副高级资格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要求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苏卫人〔2006〕12号)等有关规定,截止2008年底前,已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一半以上规定服务时间的人员,在线咨询 1552198431可先申报评审,申报时须提供《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评审通过并完成规定的服务期限后再予下发资格证书。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但尚未满一半及以上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认定机构审核并出具《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附后),作为晋升医师类副高资格的送审依据:

1、经 ***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县以下(不含县)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申报人员江苏个人申报职称

2、经省辖市卫生局医政部门认定为短期安排或不需安排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或人员;

3、已参加援外、援疆、 *** 、扶贫、支援西部开发、晋升前曾经在乡镇或街道卫生院、部队卫生所(队)、企事业卫生所(室)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及以上等工作年限的人员;

4、2008年受省卫生厅派遣赴四川地震灾区应急救灾或灾后重建连续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的城市医生,可视同已完成到城乡基层服务。

已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期满1年的城市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送审论文可提交2篇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其中1篇须发表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标有"ISSN"和"CN")公开发行专业期刊。

(十)援外、援疆、 *** 、海外引进、省外引进、近期军队转业、机关流动等人员申报高级资格的有关要求

近3年参加援外医疗工作的人员,对病案或专题报告不作要求,送审论文发表时间可截止至2009年5月31日。

援疆、 *** 、机关流动、海外引进、省外引进、近期军队转业等人员,可提交任现资格以来同一年度的病案。

机关流动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内的相同学历、资历人员职称情况,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十一)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卫办发〔2007〕296号)精神,申报的上一年度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除当年不予申报以外,另扣除一年任职年限。

二、分类管理

(一)200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为87个(见附件),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申报专业。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得申报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类别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不得跨执业类别申报。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三)在卫生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申报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但对从卫生技术岗位调任到卫生管理岗位并兼任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允许其按照卫生资格条件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其卫生专业技术业务工作量酌情减轻。

(四)2009年申报评审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提供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现资格为卫生系列医、药、护、技的资格、通过高评委会卫生管理专业评审组评审获得的,或中级资格以医学工程类材料评审获得的主管 *** ,今年申报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可视同具有申报现资格的低一级资格。

(五)1998年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的人员,或1993年大专毕业参加工作、2002年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以及1999年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4年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后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根据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任职条件的有关规定,2009年申报晋升卫生副高级资格,按照不具备规定资历的破格晋升条件申报评审。

(六)2001年全国实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以来,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由地方评审取得中级资格的,或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但未取得人事部统一颁发的中级资格的人员,须先取得与现从事专业相一致的人事部统一颁发的中级资格,再予申报副高级资格。

未经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授权评审或确认取得的我省地方评审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能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其任职年限也不能计算为受聘任低一级资格的年限。

(一)申报程序

200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由申报人网上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程序进行。申报人员对照卫生类资格条件规定及本通知要求,首先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卫生高级资格申报"窗口进行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信息经市(县、区)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相应的送审材料。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中有关学历、毕业专业、任现职时间、每年参加本专业业务时间、业务工作量、论文、相关科研成果、奖励和晋升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等情况(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1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处。对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延迟3年以上申报。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专业)年限、论文(专著)、病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31日。

网上申报信息应与提交的送审材料内容相符,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并最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评审申报表等各种表格须逐项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及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申报材料须按要求的格式分类整理装订。送审论文应提供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来源一览表。送审论文多于规定篇数的,由申报者本人按其水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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