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政策办理及流程?
外地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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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申请须知:
一、所需材料
1、人事(职工)档案
凡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及已建立职工(人事)档案的人员应当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
所有表单由接收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或《拟调人员呈批表》(一式一份),可在我中心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下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并由本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按紧缺专业、急需放宽年龄办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在线验证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⑵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原件)(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⑶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原件)。
4、户籍证明
⑴、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⑵、迁入地的户口簿、苏州市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原件和复印件)等。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及以上(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人员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的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
参保地为市区的可提供个人编号、园区的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6、婚姻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协议或法院调解、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子女随迁证明
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家庭关系)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引进现役军官配偶
提供经苏州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 办)审核同意的《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原件)。
9、其他规定的材料。
二、申请及审核流程
1、申请
(1)有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后发《商调函》,本人持《商调函》前往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提交相关信息。
(2)无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审 核:
由接收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
3、调 动:审核通过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提 示】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可凭《户口迁移证》按序办理人事 *** 和户口挂* 手续。
2、对于在市区大专院校就读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已满两年的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不再要求将申请人户口迁回原籍后再申请落户。可凭《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通知书》和《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网上申请审核: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申请地点
65815515、65221132、65221615
附:各区办理准迁证地址:
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
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苏州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公检法大楼
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楼
园 nbsp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
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
二、办理程序
1、区属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非公经济组织通过朝阳人才服务中心将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2、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 *** 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 *** ;
11、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申报单位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
15、《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6、近期体检表;
17、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8、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结婚证(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6、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7、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 *** 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 *** ;
8、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9、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10、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1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
12、《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3、近期体检表;
14、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5、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
1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下面是我分享的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相城区注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录用的以下人员:
1、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且与我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到账为准)的人员;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与我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到账为准)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我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6、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苏州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7、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8、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注:根据苏州市人民苏府规字〔2016〕3号文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人保才〔2016〕10号文件规定,1至4类引进人才,在市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不接收配偶随迁。
3、4类引进人才,按紧缺专业、急需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说明: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档案转移时请调出单位予以核实确认);
2、《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3.《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备案表》;
4、《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一式二份;
5、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3)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
6、户籍证明: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不含补缴)。
注: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需在相城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并提供同时段社会保险。
8、个人婚姻证明材料;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9、配偶及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配偶随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引进现役军官配偶,需先经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 办)审核同意并提供《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
(3)子女随迁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苏州市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引进的,还需要提供:
(1)父母的《苏州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和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
1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苏的提供省人社厅或省、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苏的调函或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13、博士后进站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
流程说明
1、接收单位向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开具调档函。
2、通过相城人才网查询档案是否到库。
3、接收单位将拟调人员全部材料备齐交至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窗口审核。
4、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调动人员持《户口迁移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进行户口关系迁移。(特别提醒:调入单位必须提供调动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迁出和迁入详细地址及辖区派出所全称。户口迁移时,调动人员必须按规定先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相关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服务窗口换发《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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