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才引进政策
江苏人才引进政策简要概括为资金支持,项目推荐,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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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才引进的具体政策各个地区有所不同,部分地区政策如下:
1、南京
调整优化落户政策,提供住房安居保障,降低创业运营成本。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最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青年大学生实现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
2、徐州市
市财政3年内给予顶尖人才每月2万元的特殊人才补贴。对博士后人才在站科研补助的申请。每人8万元。对博士后人才留徐生活补助的申请。三年内每人每年10万元。鼓励企业引进外国专家,经评审,给予5—10万元补助。
3、镇江市
对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和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分三年给予每人15万,20万元的购房补助。
毕业2年内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分别按每人每月本科600元、硕士1000元、博士15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下面是江苏职称人才引进服务我分享的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相城区注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录用的以下人员江苏职称人才引进服务:
1、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且与我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到账为准)的人员;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与我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以实际到账为准)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我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6、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苏州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7、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8、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注江苏职称人才引进服务:根据苏州市人民苏府规字〔2016〕3号文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人保才〔2016〕10号文件规定,1至4类引进人才,在市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不接收配偶随迁。
3、4类引进人才,按紧缺专业、急需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交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的技能和引进理由等方面的书面报告。
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说明江苏职称人才引进服务: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档案转移时请调出单位予以核实确认);
2、《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3.《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备案表》;
4、《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一式二份;
5、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备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表格由本人填写签字确认、引进单位、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初定表、备案表)或批准文件到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审核手续);
(3)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页的打印页面或证书发证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
6、户籍证明:本人及随迁人员迁出地(原户籍地)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实际到帐为准,不含补缴)。
注: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需在相城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并提供同时段社会保险。
8、个人婚姻证明材料;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9、配偶及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配偶随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引进现役军官配偶,需先经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 办)审核同意并提供《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
(3)子女随迁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苏州市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属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引进的,还需要提供:
(1)父母的《苏州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和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
1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苏的提供省人社厅或省、市委组织部门同意调苏的调函或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13、博士后进站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介绍信。
流程说明
1、接收单位向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开具调档函。
2、通过相城人才网查询档案是否到库。
3、接收单位将拟调人员全部材料备齐交至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窗口审核。
4、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调动人员持《户口迁移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进行户口关系迁移。(特别提醒:调入单位必须提供调动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迁出和迁入详细地址及辖区派出所全称。户口迁移时,调动人员必须按规定先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相关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服务窗口换发《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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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适用对象
人才乐居工程适用于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 *** 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
储备型人才(E 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 3 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补贴标准
E 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 800 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 *** )不低于 600 元/月、本科(中级职称、 *** )不低于 400 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获得优购房或优租房的,停止发放租房贴。退出优租房继续申请租房贴的,享受时限作相应扣除。
法律依据:《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具有相当的专业特长和管理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人才流动是指以双向选择为特征,通过人才市场,人才工作的单位和地区发生变化和转移。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才流动适用本条例。实行或者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在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研项目人才需要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人才向急需的地区和单位,向工农业生产之一线,向更能发挥作用的岗位流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人事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流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担负人才流动服务工作;受人事行政部门委托,可以行使部分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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