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江苏省级公务员职称,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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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江苏省级公务员职称,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江苏省级公务员职称,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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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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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等级包括领导职务等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等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等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等级和军队的职称级别,不同的类别下分为若干个的等级。如领导职务分为正国级正职、正国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等,依次往下。
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公务员职称等级划分
公务员职称等级划分具体如下江苏省级公务员职称:
一级江苏省级公务员职称:国务院总理、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级到三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
三级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中央部部长、省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
四级至五级:部级副职、中央部副部长、省级副职、常委、中纪常委。
五级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中央部局长、省委部部长、地委书记、省纪委副书记。
六级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中央部副局长、省委部副部长、地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地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
七级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处长、地委部长、县纪委副书记、调研员。
八级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常委。
九级至十二级:科长、乡级正职、乡党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
九级至十三级:副科长、乡级副职、县级常委、副主任科员。
九级至十四级:科员。
十级至十五级:办事员。
按照公务员职位江苏省级公务员职称的性质、特点、管理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如下。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具体如下几点: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想报考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的,我想了解下,现行公务员职级如何划分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你好,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备考是全方位、多方面的,能够从另一个层面更深入地认知公务员考试以及公务员这个群体,目前公务员职级划分的相关知识总结如下,希望最终能帮助考生了解公务员体系。
1993年8月14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以下是具体划分:
中国公务员的职级划分如下:
1、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其中
1、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中国 *** 官员级别划分如下:
1.国家级正职:
*** 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 *** 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
*** 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更高人民法院院长、更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3.省部级正职:
*** 中央纪委副书记;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4.省部级副职:
*** 中央纪委常委;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5. 厅局(地)正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6.厅局(地)副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7.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8.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9.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 *** 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 *** 正副职。建议您访问江苏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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